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我是过了50才成为背包客的。从此人生变得简单而聚焦。 人生到了我这个年纪,在剩下不多的不在自己手中握着的日子面前,除了心怀感恩地珍惜分秒外,最重要的是心有所属,无羁绊的自由。 2015年9月,为了满足灵魂的需求,我们踏上了朝圣路。
广义上的朝圣就是拜谒神明,英雄,或历史上的名人的出生,死亡,或重大标志性神迹奇事,历史性事件发生的地方。狭义的朝圣是指宗教性的朝拜。
各种宗教里都有朝圣。基督徒的朝圣主要是围绕耶稣基督的生平,拜谒耶稣基督诞生,传道,受难,升天等圣地。 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基督徒朝圣要追溯到公元3世纪,是亚历山大主教到耶路撒冷和巴勒斯坦一带的朝圣。后来,基督徒的朝圣地开始扩大到耶稣基督的十二个门徒,也是使徒,及被封圣的圣人,殉道者,圣母显现地,以及后来的罗马。
旧约圣经《出埃及记》和《民数记》中记载,犹太人有三大朝圣的节期(Shalish Regalim),即逾越节,住棚节和七七节。 这三个节期,犹太人都要从以色列各地,到耶路撒冷的圣殿献祭。圣殿被毁后,犹太人虽不再要求到耶路撒冷圣殿献祭,但是许多犹太人还是在犹太节日到耶路撒冷朝圣,在哭墙祷告。
朝圣,Pilgrimage 一词源于拉丁文Peregrinus, 意思是在异地的旅行者。著名的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就用这个词来描述基督徒灵命的旅程,他认为基督徒的灵程就像是一个流浪者在异域的流放和与世隔绝之旅。 除了奥古斯丁,拉丁教会四位神师(Doctor of the Church)之一的耶柔米(Saint Jerome)也将朝圣的概念放在他的神学著作里。到了中世纪,朝圣的实践已成为人们(无论穷富)生活和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065年,伊斯兰攻陷耶路撒冷,3000名基督徒殉道。从1095开始的近200年的9次基督教十字军东征,不但是基督教伊斯兰教之间的战争,对中世纪欧洲基督徒来说也是一种朝圣,是“赎罪”的过程。
文艺复兴结束了中世纪的黑暗,文明理性并没有阻止朝圣的脚步。圣城耶路撒冷,永生之城罗马,灵性之都坎特伯雷,雅各之路圣地亚哥,每年都迎来成千上万的朝圣者。
圣经说,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是“寄居的,是客旅”。 人在地上没有永恒的家园,人的一生都在为自己的灵魂寻找居所。
当代灵修大师梅顿说:朝圣是内在旅程的外在行动,内心旅程是用朝圣做标记和表达其意义的。
对我而言,朝圣不是要成为圣人,而是如梅顿所说“发现和认识那个最陌生的自己,并从那个陌生人身上看见上帝。”
多伦多终于迎来了春天,我们训练的步伐也开始加快了。 我们今年要走的路不长,主要是从法国翻越比利牛斯山进西班牙。因为要翻山,背包需要减重再减重。去年的背包已经是很简约了,今年还要再简。 每打一次包,就扪心自问一次:“没有这个真的会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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