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右派華人都是傻X, 無論男女,這已經是一而再再而三被事實證明的結論,這一結論又不斷被右派新的愚蠢舉動“夯實”。
這不,今天就看見一個叫七郎的博客義憤填膺地要號召大家在向白宮請願書上簽名,要求聯邦政府禁止饒舌歌曲“meet the flockers". 我按鏈接視聽了一下這首黑人饒舌歌曲,和其他的黑人饒舌歌曲沒有什麼不同,歌詞甚至有點滑稽,大致是描述抱着僥倖心理的盜賊,來到華人家中“碰運氣”的場景。他們選擇華人社區作案唯一的原因就是華人家中時常存有大量現金,除此之外,歌詞沒有表現出任何仇視華人的地方。 唯一一句歌詞暗示暴力就是 “you got nines with two clips" (你有“9MM”(手槍)和兩個彈夾)。 但根據上下文來看更像是自己給自己壯膽。而不是打算施暴。
許多七郎這樣的華人就此着急上火,夜不能寐,似乎黑人要和華人宣戰。真不知道七郎(和萬維絕大多數的傻逼右派)來美國這麼多年是怎麼混的,對於美國的文化,法律和社會價值的了解貧乏到了可笑的地步,作出的事情荒唐走板,貽笑大方。
這種"meet the flockers"這種饒舌歌曲是美國黑人文化的一部分,反映的情緒只要是下層黑人,特別是都市下層黑人的不滿情緒,叛逆和暴力,仇恨現行體制,特別是美國執法體系。這是一種文化,是一種表達自由,這種自由和你我討厭這種粗俗帶有威脅性的“自由”的自由是對等的,誰也沒有權利讓對方消失。這就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神聖的地方,不僅要保護理智公平的言論,更是要保護所有的言論自由,特別是駭人聽聞,大逆不道的,與法制和理性背道而行的言論。美國高法在歷史上有過多次有關第一修正案的宣判,每一次都是宣判的結果都是維護甚至擴展言論自由的範圍,沒有一次例外。
有位來自加州的老馬,煞有介事地反駁說華人站出來請願禁止這種鼓動犯罪的行為也是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這是我見過最為愚昧無知的論調。如果倡議上街遊行,到黑人歌手發行公司門口抗議。讓公眾提到華人反對的聲音,那七郎老馬之類的華人還有讓人尊重的地方,他們知道如何正確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權,可這班蠢貨卻要請願政府修法禁止自己不喜歡的言論,這等於是在濫用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希望利用政府或立法來壓制讓你不喜歡的聲音消音。 這簡直是在玷污你所崇拜的美國精神。
說到這兒,想到前不久梁彼得案宣判是,大批傻逼華人上街遊行抗議司法不公,丟盡了華人的臉,梁彼得是司法宣判而不是私刑,宣判不公的最好的抗爭方式只有司法上訴,可華人們卻偏要上街遊行抗議,一個個跟大猩猩一樣,把頭搖的跟撥浪鼓似得,向美國和世界彰顯華人是如何利用義和團式的胡攪蠻纏來對抗美國的司法公正。
正所謂“該上街時華人偏要上訴,該上訴時華人卻偏要上街”,愚蠢至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