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右派华人都是傻X, 无论男女,这已经是一而再再而三被事实证明的结论,这一结论又不断被右派新的愚蠢举动“夯实”。
这不,今天就看见一个叫七郎的博客义愤填膺地要号召大家在向白宫请愿书上签名,要求联邦政府禁止饶舌歌曲“meet the flockers". 我按链接视听了一下这首黑人饶舌歌曲,和其他的黑人饶舌歌曲没有什么不同,歌词甚至有点滑稽,大致是描述抱着侥幸心理的盗贼,来到华人家中“碰运气”的场景。他们选择华人社区作案唯一的原因就是华人家中时常存有大量现金,除此之外,歌词没有表现出任何仇视华人的地方。 唯一一句歌词暗示暴力就是 “you got nines with two clips" (你有“9MM”(手枪)和两个弹夹)。 但根据上下文来看更像是自己给自己壮胆。而不是打算施暴。
许多七郎这样的华人就此着急上火,夜不能寐,似乎黑人要和华人宣战。真不知道七郎(和万维绝大多数的傻逼右派)来美国这么多年是怎么混的,对于美国的文化,法律和社会价值的了解贫乏到了可笑的地步,作出的事情荒唐走板,贻笑大方。
这种"meet the flockers"这种饶舌歌曲是美国黑人文化的一部分,反映的情绪只要是下层黑人,特别是都市下层黑人的不满情绪,叛逆和暴力,仇恨现行体制,特别是美国执法体系。这是一种文化,是一种表达自由,这种自由和你我讨厌这种粗俗带有威胁性的“自由”的自由是对等的,谁也没有权利让对方消失。这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神圣的地方,不仅要保护理智公平的言论,更是要保护所有的言论自由,特别是骇人听闻,大逆不道的,与法制和理性背道而行的言论。美国高法在历史上有过多次有关第一修正案的宣判,每一次都是宣判的结果都是维护甚至扩展言论自由的范围,没有一次例外。
有位来自加州的老马,煞有介事地反驳说华人站出来请愿禁止这种鼓动犯罪的行为也是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言论自由,这是我见过最为愚昧无知的论调。如果倡议上街游行,到黑人歌手发行公司门口抗议。让公众提到华人反对的声音,那七郎老马之类的华人还有让人尊重的地方,他们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可这班蠢货却要请愿政府修法禁止自己不喜欢的言论,这等于是在滥用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希望利用政府或立法来压制让你不喜欢的声音消音。 这简直是在玷污你所崇拜的美国精神。
说到这儿,想到前不久梁彼得案宣判是,大批傻逼华人上街游行抗议司法不公,丢尽了华人的脸,梁彼得是司法宣判而不是私刑,宣判不公的最好的抗争方式只有司法上诉,可华人们却偏要上街游行抗议,一个个跟大猩猩一样,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向美国和世界彰显华人是如何利用义和团式的胡搅蛮缠来对抗美国的司法公正。
正所谓“该上街时华人偏要上诉,该上诉时华人却偏要上街”,愚蠢至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