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次再胆敢跟政府犯上作乱, 一律火焰喷射器清场开路!
作者:wenmiao 留言时间:2016-10-12 19:17:17
立存此照好!
作者:Pascal留言时间:2016-10-12 19:20:28
谢 Wenmiao 博 !
作者:1阅人留言时间:2016-10-12 21:23:58
89·63夜率兵第一个杀进天安门广场的尖刀团团长:“陆军第38集团军 步兵第113师步兵第337团正团长—— 赵帆”历史永远记住了这个名字。
作者:Pascal留言时间:2016-10-12 21:39:21
向 1阅人 博这一句话致敬!
吴仁华(1956年9月12日-):最戏剧性的恐怕要算找到吴彦辉的经过 了。在一个战友网站,有一个从坦克第一师退伍的,当时在河北衡水老 白干酒厂当推销员,希望战友捧场。他名叫吴彦辉,有手机号码,我就 对他进行了搜索。他不时会来战友网站聊天,我找到了他的一些聊天记 录。他说他89年也曾经进北京平暴,这样他就成了我的一个重点追踪对 象。我经常来看他的聊天记录,跟踪了很长时间,最终有一天确定了他 的身份:
天津警备区坦克第一师第一团第一营第一连第一排 编号106坦克的二炮手 —— 吴彦辉 !
那一刻,我非常激动。激动得哭了。
对我来说这是个太惊人的发现。因为在我所确认身份的3,000多个戒严 部队官兵中,他是有代表性一个。这辆编号为106号的坦克就是在六部 口轧人的三辆坦克车队的第一辆!!多少人都记得这辆坦克,包括受害 者方政、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当年就曾经有人给丁子霖老师写过一张条 子,上面就写着这辆坦克的编号。六部口惨案发生时我在现场,场面太 惨烈了,铭刻在心。
我记得当时和许多学生离开现场的时候,一路呼喊着:
要记住这辆坦克! 要记住这辆坦克!!
作者:老张留言时间:2016-10-13 19:52:28
下令杀人的是邓小平,李鹏也是个小喽。邓小平该杀。
作者:Next留言时间:2016-10-13 20:12:24
虽然不是罪魁, 也是杀手。
作者:Pascal留言时间:2016-10-13 21:55:44
谢老张博! Next博说得对! 上校赵,是行进大军最前沿、最直接下令 的最高指挥官、一线首席杀手!问问西长安街沿线五棵松、军博、木樨 地、复兴门、民族宫、西单、六部口一带的几十万反党反中央反邓李杨 反革命北京人民,他们会永远记住步兵第337团团长、仅仅几年过后摇 身一变、混迹平民、重返北京、隐匿人群的河北保定八达集团办公室主 任赵帆!!
作者:achedanv2屏蔽该用户留言时间:2016-10-13 23:07:13
呵呵,这种帖子有啥意义咧?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64清场是合法的 行动,没有啥好指责的。如果要把中共当做敌人,就以敌人的方式跟它 斗争,老嚷嚷像个哀怨的女人,讨不来同情。
楼主们以中共为敌人,就要以敌人的姿态与它战斗,哭喊啥?
作者:Pascal留言时间:2016-10-14 14:41:07
还是爱扯蛋同志法制观念高端、大气、上档次!军人嘛,压根儿就是机 器人,指哪儿打哪儿,爱谁谁,换了谁都一样!莫斯科的军人拒不服从 天职军令,拒不开枪射击,那是作死。弄个战地执法队,早就就地执行 了!有多少,正法多少!
你看啊,习主席崇尚的好男儿,都在1989年的38军113师337步兵团呢, 上封有令给我往死里打! 由五棵松一路杀将到广场,一路枪击男女老幼 (幼小之最为复兴门立交桥周边的九岁娃 —— 吕鹏)大活人,点射、连 发、快速射,好不痛哉!快哉!酣哉!畅哉! 老子他妈过瘾死了!!
今日的好男儿,都在2016年10月中央军委国防部大楼前的路边候着呢: 上街的四千来、背后两万三营以上中级长官里,得有多少1989·63夜杀 将到广场、风光无限、威风凛凛、人民必败、政府必胜、战无不胜、所 向披靡、扫射百姓、然后狂笑的当今圣上习近平、国母彭丽媛昔日的好 男儿?! 现如今哪,哼哼唧唧、腻腻歪歪、磨磨唧唧、窝窝囊囊讨要两 个小钱儿,好给中央军委主席爷们儿我长脸!
有种的,放马过来哈,上啊、冲啊!挖坑你就跳,哼!!!谁先反抗谁 先死,谁想抵抗谁甭活!
上一回,冲锋枪扫射扫倒几百几千刁民、贱民、地痞臭无赖,那叫合法 执行政府军务,哪一个不是罪有应得?!触犯设置街垒罪、聚众闹事罪、 妨碍戒严罪、阻挡军务罪、拦截坦克罪、纵火烧车罪、袭击军人罪、投 掷石块儿罪、板儿砖横飞罪、呼喊法西斯罪、破口大骂邓小矬逼、李鹏 傻逼、尚昆瞎逼罪、 男女万民山呼海啸、齐声怒骂 —— 当兵的,操你 妈罪 !! 哪一个不是活该被当场击毙?!这话不是瞎说,接触过一位, 未言之意,真是这样。
下一次,再胆敢上街跟政府犯上作乱,还想着人民军队鱼水情冲锋枪伺候, 太便宜你们草民、蚁民、屁民、贱民啦,一律有效射程五十米之远的火焰 喷射器清场开路!!完成邓公未竟刁民灭绝令指标,一路纵火喷射过去, 让你妈的二十万个人形火球满地打滚!!
嘿嘿,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
作者:achedanv2 留言时间:2016-10-14 22:02:15
咱借扯淡来明理。
89学运与6-4清场是两件有关联又性质完全不同的事件。学运后 期,政府颁布“戒严令”后,公然不遵从该法令的行为就只能是 犯罪行为了,所以政府武力清场是合法行为。不幸的是,在这个 执法过程中死亡的人就只能算犯罪分子了,这就是大家所说的 “程序正义”。从另一方面讲,成年人自然明了“戒严令”的含 义,但他们公然藐视它,说明这些人已经决心公然抗法并坦然承 担其后果。俺应该向他们的勇气致敬,且以为虚伪地为他们“声 讨”谁的罪过这种事情等于亵渎这些以身抗法的勇士们!
俺希望中国人都成熟起来,勇敢面对挑战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Pascal: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周兴同志于1975年7月29日凌晨3时 开始调动周边部队,对云南沙甸以及附近的回族聚居村实行合法的武力清 场、军事包围。黎明时分,开始用榴弹炮轰击,其中沙甸、茂克两村遭到 非常严重的损害,大部分房屋被毁,马伯华等130余人死亡。 这场战斗进行了七天八夜,击毙“叛乱分子”900多人,伤、残600多人。 当时沙甸约有7700人参与“叛乱”。部队也有大规模伤亡。
参加“沙甸叛乱”遭到同样武装镇压的还有开远市的新寨,砚山县的车白 泥、田心、茂龙、松毛坡,文山县的茂克等回民村寨。整个事件中“叛乱 者”死亡1600多人,伤、残近1000人。其中开远市新寨的伤亡比例最高, 超过了沙甸。战斗结束之后,省州县(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沙甸工作 组的“武装平叛沙甸叛乱”宣传提纲即30条指出:“沙甸等地回民村武装 叛乱,证据确凿,妄图建立伊斯兰共和国,沙甸成立‘罕指奔拉协’,派 人与苏修联系,妄图背叛祖国,反对中央领导同志,打砸抢、挑起武斗, 反对省委、反对新生红色政权”等等。
省州县沙甸工作组还举办“沙甸武装叛乱罪行展览”。该展览先在鸡街、 个旧展出。
“沙甸事件”后,因“沙甸事件”而判死刑和重刑的多达数十人,进学 习班的数百人。
1979年2月,经党中央批准,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联 发了(1979) 7号文件,即《关于沙甸事件的平反通知》。通知 指出:“沙甸事件并 不是反革命叛乱,采取军事解决是错误的。经党中央批准,原定(以沙甸 为中心的反革命武装叛乱)的结论应予撤销,这个事件中涉及的广大回族 干部群众应予平反。”
1987年8月,针对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联发(1979)7号文件第 三条中的个别结论,云南省委发了(1987)3l号文件,即《关于撤销中共 云南省委、中共昆明军区委员会联发(1979)7号文件中个别结论的通 知》。《通知》对(1979)7号文件中第三条的有关结论予以撤销。至 此,“沙甸事件”才得到彻底的平反。
女声合唱: 我是一只草泥马 !
Defiliermarsch, AM ll-168 (Faust)
Margarethen Marsch, AM II-182 (Gounod / Piefke)
Shostakovich: Symphony No. 11, 'The Year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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