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一篇關於“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的文章。不要匆忙下結論,耐心等待結果。 【僑報記者傅明7月1日北京報道】7月1日,一位法醫在看到《僑報》報道《法醫:雷洋致窒息死,當為外力所致》後,向《僑報》記者提出異議:“也不能說完全是外力所致,在我實際操作的案例和最高法存欄的有效案例中,也有因跑步而造成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的前車之鑑。” 他向《僑報》記者出示了1991年第6期《刑事技術》雜誌中的一個案例。 雷洋或涉跑步死 該案例稱:“死者男,28歲,既往健康。某日晚夥同他人行竊時被發現,慌忙逃竄,逃出約1公里後突然倒地死亡。 死者俯臥於路中央,衣着完整,屍斑位於顏面、胸、腹等部位,右眉弓、鼻尖及上唇等處可見多處輕微表皮擦傷,兩眼球瞼結膜有散在點狀出血,口腔前庭有少許泥土,余未見外傷。剖驗見:心肺漿膜下有散在出血斑點,會厭部充血,喉腔及氣管壁附有少量胃內容,支氣管及中、小、細支氣管內部充滿胃內容。胃內容中尚有約300毫升粥狀內容物。病理切片檢驗:1、細支氣管以上氣道內可見澱粉樣物質及動植物細胞。2心腦、肝、腎等重要臟器未見病理性改變。” 這篇論文的提供者——來自河南駐馬店地區公安處的戰宏慶和張新志認為:“此例系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在法醫實踐中,這類窒息常見於腦外傷、醉酒後及打擊上腹部等等,奔跑中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實屬罕見。 其原因可能是:由於奔跑劇烈,四肢血運增加,內臟各器官及腦組織血供均相應減少,加之其平素很少較長距離地奔跑,則心、肺功能在短時間內很難適應突然的劇烈運動,從而引起旺髓嘔吐中樞興奮,造成中樞性嘔吐,當胃內容返流滯至口腔時,即被深而強的呼吸運動吸入氣道乃至肺內。從而導致窒息死亡。另外,胃內滯留的半流體狀食糜較多,以及奔跑時的高度緊張,亦是胃內容返流的不可忽視的因素之一。” 不過,根據雷洋的中國人民大學校友所發出的聲明,雷洋是個平時熱愛運動——踢足球的健康青年,其踢足球的頻率基本上可以確定為每周一次。顯然,雷洋是與上述案例中所指的平素很少較長距離地奔跑的死者有所不同。 但是該法醫表示,他經手解剖的案例中,也有正在參加部隊拉練中的戰士出現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的。他說,該戰士是被要求每天參加部隊高強度拉練的,也是不同於上述案例中所指死者的,因此不排除,經常鍛煉的人會存在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的意外,雖然這種案例,幾十年來他只遇到過一次。 隨後,雷洋家屬及委託代理律師陳有西又提出新的質疑,是誰要雷洋激烈奔跑的?昌平公安官方微博最初兩次發布的公告曾指出,雷洋在被抓捕中,有逃跑掙脫的舉動。 吸入性窒息死也可能徵象不明顯 另外一位法醫則為《僑報》記者提供了50例昆明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1990 年1 月至2012 年1 月間吸入性窒息死亡案例。 該案例綜合結論稱,吸入性窒息是指直接將血液、涎液、嘔吐物或其他異物吸入氣管、支氣管或肺泡內而引起的窒息。 中青年吸入性窒息死亡的原因較多,有疾病、醫源性、外傷、酒精、觸電、吸毒、液化氣中毒等, 其中疾病主要為呼吸系統化膿性炎、腸出血壞死、腦炎、腦膜炎、腦出血、子癇、癲癇。醫源性因素為麻醉及手術。 據上述報告顯示,通過收集的吸入性窒息死亡案例發現,絕大多數案例有明顯的屍體體表和(或)內部窒息徵象,但少數案例屍體窒息徵象不明顯。屍體窒息徵象與吸入物堵塞部位、堵塞程度有關,固體樣物吸入不完全性堵塞支氣管以上,窒息的進程相對較長則窒息徵象明顯。反之, 流體樣物吸入完全性堵塞細支氣管以上,迅速發生窒息死亡則窒息徵象相對而不明顯,這提示法醫當屍體窒息徵象不明顯時,要結合現場、案情及全面系統的屍體解剖檢驗進行綜合分析,才能做出科學客觀的鑑定結論。 但是,由於至今包括雷洋直系家屬在內的任何人,都沒能獲准看到雷洋屍檢的全部報告,因此沒有人能夠說清雷洋死後的屍體徵象。 雷洋家屬告訴《僑報》記者,即使是他們委託的第三方鑑定機構,也沒有按照程序請他們簽署屍檢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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