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令计划案: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民日报评论员 国事无私,政道去邪,法不容情。近日,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对这一案件的依法审理,再次展现了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依法惩腐、推进法治,是我们党秉持的基本理念,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令计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党纪国法绝不容许的,必须依法予以严惩。令计划一案,从依党纪国法展开组织调查和立案侦查,到依法指定管辖、提起公诉,再到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都坚持依法依程序进行。这充分表明反腐败始终在法治化轨道内运行,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充分体现了司法文明进步。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纪国法对全党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存在特殊党员、特殊公民。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必须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必须在党纪国法范围内活动,必须依照党纪国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惩治和预防腐败,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依法受到惩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大党,要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依法惩治腐败,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事实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赢得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和真心拥护。 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对党忠诚、为政清廉。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令计划犯罪案件的教训,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牢固树立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拧紧思想“总开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必须始终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管束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校准思想之标,把好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必须敬畏党章党纪和宪法法律,用党纪国法约束权力行使,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用权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一个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政党,在任何时候都能立于不败之地。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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