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单方面发起的就南海岛屿主权争议上诉国际法庭仲裁。仲裁庭经过三年努力,在中国政府拒绝参与的情况下,作出裁决。裁决结果事先就已经预知,中国政府声称的九段线没有法律基础,是违法的。具体的裁决全文还没有来得几阅读。先做快评。 这个结果是除了中国以外的相关国家乐意看到的。中国政府在事先也应该预计到这个结果,所以中国外交官才有仲裁结果只是一张废纸之说。 在我看来,依据海洋法国际公约,所谓的历史,自古以来不可分割的领土,九段线等等说法,自然没有法律基础,是人所共知的。 问题是,中国政府拒绝承认,采取不参与,不承认,不理会,等方式,其本身失去了在仲裁庭这样的法律场合替自己辩护的机会。尽管中国政府不承认,但其合法性不可质疑。也因为中国政府漠视海洋法国际公约,藐视法庭,它也失去了任何上诉和依法解决问题的机会。 我的问题是,中国政府采取这样的藐视国际法庭的立场,是谁授予它这个权利的呢?按照中国宪法,任何对于国家领土领海主权的变更等涉及到国家主权等重大问题,中央政府都需要向全国人大进行汇报,向全国人大建议,由全国人大表决,授权,然后政府才作出相应的外交的,法律的执行。 但是,对于这样如此重大的问题,中国政府从来也没有向全国人大作出过任何的汇报,全国人大也没有就南海仲裁问题进行表决和决议,连走过场也没有,虽然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部分官员有作出某些表示,但毕竟不是正式决议,因此,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法律错误,不仅仅是程序错误,而是中国政府的渎职行为。 中国政府一方面把海洋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法庭,及其判决当成了废纸一张,同时也把中国自己的宪法和全国人大当成了废纸一张,严重藐视了中国宪法,是违宪行为。 要知道,中国政府当年签署海洋法国际公约是经过全国人大批准的。但是这次如此重大的,影响国家领土领海主权变更的,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重大国际法庭诉讼案件,中国政府却没有经过全国人大,擅自作出不参与,不承认,不理会的立场,擅自放弃了辩护的权利,这个影响是非常严重的,是对中国人民的犯罪行为。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中国政府所谓依法治国,是个天大的笑话,而且是国际笑话。我希望中国政府相关负责人应该为此负责。 最近看到报道,中国政府有派官员私下里求见国际法庭的主席而被拒绝,可见中国政府只愿意搞桌底交易,不敢把问题交给合法的法庭解决,这是中国政府和中国文化所一以惯之的,是丑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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