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新加坡的政治體系感興趣,自鄧小平以來,領導人多次提出學習新加坡政治體系。當然,中共是對新加坡政治能夠讓執政黨持久執政感興趣。 在我看來,新加坡繼承了英殖民地時代的法律體系,確實值得中國大陸學習。其實香港也是英國的法律體系。與香港不同的是,新加坡保留了鞭刑。而我覺得這正是中國大陸所需要的。 鞭刑主要是針對暴力犯罪,下三爛的犯罪,包括偷盜,搶劫,強姦,性侵,暴力傷人,等等。主要好處是震懾罪犯。而中國大陸這樣的低等犯罪非常之多,包括碰瓷,包括性侵,包括煽人耳光,包括拐賣婦女兒童,打砸搶,包括前段時間對肯德基的打砸搶等等所謂愛國行為,還有各類醫鬧,等等。這一類犯罪,一般的監禁,坐牢,等等處罰沒有多大用處。而且在中國往往犯罪太多了,如果每一個這樣的CASE都判刑,坐牢,監獄都坐不下。 怎麼辦呢?最好的辦法就是打鞭。施行一定的體罰。所以向新加坡學習,就學人家的鞭刑吧。 當然,不能簡單照搬。新加坡的鞭刑只針對十八歲到五十歲的男性。如果中國要學的話,需要男女都適用鞭刑。中國的一些女的非常惡劣,比如說最近發生在美國機場的,煽售貨員嘴巴子的中國大媽,非常強悍。對這一類犯罪,什麼刑罰都比不過鞭行。所以中國的女人也應該適用鞭刑。 另外,中國有許多老人犯罪,所以五十歲上限也要放寬,可以放寬到七十歲。中國一些老人非常彪悍,粗魯。經常有因為別人不讓座而煽人家耳光的老人,對這一類的老人也應該使用鞭刑。 還有,有許多拐賣婦女兒童的,男女都有,對這一類下三爛的犯罪行為,只能鞭刑伺候。 此外,新加坡的鞭刑,最高刑罰是二十四下,可以分次鞭打(因為通常一次鞭三下人就受不了了)。如果中國引進鞭刑,應該提高上限,比如說到三十六下,或者四十八下。 當然,中國人會作弊。所以,如果施行鞭刑的話,應該把罪犯送到新加坡接受鞭刑,然後再送回中國,或者請新加坡的鞭刑人去中國執行鞭刑。 中國人是需要管的,而且不會管,不服管,見我的文《談中國人:需要管,不會管,不服管》,既然願意學習新加坡,就先學人家的法律體系,先從鞭刑開始吧。中國古代是有各種酷刑的,一下子都取消了,許多中國人不適應,所以才出現各種稀奇古怪的犯罪行為。所以糾正一下也不錯。 中國大陸社會文明水平低下,一般百姓還是以野蠻居多,因此,在中國大陸是需要嚴刑峻法的,需要重典。在這方面。李光耀保留鞭刑的做法是有遠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