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阳律师 遭受的“十二大酷刑” ——摘自《会见谢阳笔录》 1.【吊吊椅】 审讯的时候强迫我坐在塑料凳子上,塑料凳子是那种好几个可以一直叠加、一个套一个一直往上套的那种,没有靠背。他们弄了大约四五个套在一起,比较高,我坐在上面脚够不着地,双腿就是这样吊着。他们要求我挺直腰板坐着,双手放到膝盖上,抬头挺胸,一动都不能动。如果我累了弯一下腰或者转一下脸,后面的人就立即动手拍我,呵斥我,“坐好,挺直!”我这样每天20个小时以上地坐着,两条腿都痛,然后都麻木了,再后来,我右腿从上到下都肿起来。那时候是夏天,大腿小腿都肿的很厉害。那些审讯我的警察尹卓、周毅等人明确地这样告诉我:每天20个小时坐“吊吊椅”,会让人腰肌劳损,会让双腿吊得疼痛,但都是慢性的,是没有外伤的。 2.【疲劳审讯】 审讯人员一共分为五班,第一班:早晨8:00——13:00;第二班:13:00——18:00;第三班:18:00——23:00;第四班:23:00——凌晨3:00;第五班:3:00——8:00。前面四个班都不间断地审讯,第五班就不审讯了,他们说是给我休息的时间,从凌晨3:30到早晨6:30是我休息的时间,但是这只是说说而已,我得不到完整3个半小时的休息,因为第四班他们每次都是故意往后拖延,一直拖到凌晨4点以后,能让我休息一会,但6:30肯定会被叫醒,我每天只能休息2个小时多一点。 3.【剥夺睡眠】 我第三天就崩溃了,精神完全崩溃,晚上审讯我的尹卓等人,他们就是故意来折磨我,我已经心神恍惚,我被折磨的哭了。我求他们让我休息几分钟就可以,但他们不同意,仍然持续折磨我。他们让我自己写自我供述,我说我实在写不动了,笔都拿不动了,脑袋靠在桌上,他们在后面抓我领子把我拉起来,不让我休息。尹卓、庄晓亮还有另外两个人把我拉起来,说“你既然不写,你今天就不能休息了。”这大概是16号的凌晨,我就是这样被逼坐着,没让我休息,整整24小时,连2个小时休息的时间都没了,第二天天亮了继续审讯。 4.【威胁恐吓】 尹卓还对我说:“谢阳,你来了这么长时间,你听到外面有一点声音吗?我们这个墙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任何一点声音都传不到外面去。在这里面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应该是我们让你说什么你就说什么。你别以为出去以后可以告状,我告诉你,你告状也没有用,你这个案子是北京的案子,我们代表的是党中央来来处理你这个案子。我们即使把你弄死了,你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是我们弄死你的。”尹卓等人还说,“你老婆孩子开车的时候要注意交通安全,现在这个社会交通事故比较多。” 5.【认罪闭嘴】 我必须按照他们要求写自述材料,如果不写就是永无休止的折磨我。而我写的不一定能达到他们的满意,尹卓给我订了三个方向,“你所有的行为只能从三个方向选择,要么是为了名,要么是为了利,要么是为了反党反社会主义。”我从2015年1月9日被关押到看守所以来,现在1年多了,这1年多之中来见我的警察、检察官、看守所管教、领导等等,就一个目的,让我认罪,还暗示我公安局对我刑讯的事情不能说。 6.【殴打】 有的时候我实在是疲惫,笔都拿不动,多数是在第四班也就是晚上11点到凌晨3点期间,我实在写不动,他们就过来殴打我。他们几个人过来拉我起来,他们有分工,有人抓着我胳膊,有人用拳头猛击我腹部,用膝盖顶我腹部,还用脚猛踹我。他们每次殴打我都是把我拉到摄像头正下方,摄像头镜头照不到的地方殴打,这个地方是摄像头的盲点。我知道他们的想法,所以每次他们打我,我就故意往摄像头能照到的地方走。后来尹卓对我说:“你以为这个摄像头能帮你啊,告诉你,这个摄像头是我们控制的,你别以为到这个摄像头下就有用。你这个案子你是反革命罪,你以为共产党能放过你?我整死你没有任何人能帮你……” 7.【烟熏】 审讯我的警察有几个人,他们主要不是负责审讯,但轮班能轮到他们。有几个人坐在我左右两边,每个人一次点燃好几只香烟,放到一块,两个人抽了之后都喷烟到我面前来,我被迫坐着,这样在我脑袋周围能呼吸的范围内全是烟。我说“你们这样做不大合适吧?”他们说:“我们抽烟你管得着吗?我们就愿意这样做。”所以他们就一直这样用烟来熏我。他们也不是为了向我逼口供,但就是为了折磨我,为了让我痛苦。在前7天过去后他们认为我已经被折磨了,所以在后面让我签笔录的时候,一旦我不配合或者提出异议要求修改的时候,他们就说“谢阳,你需不需要回炉重新搞一下?”威胁重新对我进行刑讯。还说“谢阳,我们整死你像整死一直蚂蚁一样。” 8.【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中午11:30会有人送饭过来,但是他们每次都不会让我吃饭,而都是要故意拖延到下午1点多才给我吃饭。这时候饭都冷凉了。审讯的时候他们不给我水喝,因为我喝水需要打报告,但是他们不让喝。还故意把水放在我面前,就是不给我喝,就是这样故意刁难我,水就在我面前,但是他们就掌握我对饮水这种最基本的需求,让我难受。有一次我是在渴的难受我拿了放在面前的矿泉水瓶喝水,周毅抢过去就开始殴打我,说我袭警。 9.【不给看病】 到了10月24号,我不知什么原因全身发抖,冒冷汗,我非常恐惧,我说我要去医院检查。当时他们就报告了叶云(长沙国保六大队指导员),叶云来了,说不能让我去医院,如果有病可以安排人来给我看病。在晚上9:46的时候,叶云用他的手机拨打了120电话。在等待120救护的时候,来了一个没穿制服的人,很魁梧,他力量很大,一只手顶住我胸口把我推在墙上,我一动都不能动,呼吸都不能,另一只手左右打我耳光,打了我很多下。我被顶着胸口非常非常痛,说不出话来,又被打脑袋,就半昏迷了。大概过了20多分钟,120救护车就来了,他们首先不让120医生对我就行检查,而是先把他们叫出去进行交代。然后一个姓王的小伙子对我进行了检查,就是简单的检查,没给我做任何救治,没有开药,说继续观察,然后就走了。 10.【要求举报他人】 他们还引诱过我,让我故意牵扯、诬陷别人,说是让我检举、揭发。尹卓对我说:“谢阳,你做律师才3年,你每天做坏事也做不了多少,你只要把“人权律师团”中其他人给牵扯出来,你就能立功,就能争取宽大处理。如果你能把刘卫国啊、庞琨啊、常伯阳啊、葛文秀啊、隋牧青啊,还有湖南的文东海、蔡瑛、杨金柱啊、胡林政啊,你要是能把这些人牵扯出来你就能立功,我们就会向上级汇报,争取给你取保,让你出去。” 11.【禁止购买任何日用品】 警察袁进从经济上断绝我花钱的权利。我们在被监禁期间每个月有260元钱的生活费,但这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买其他东西就需要用自己的钱,自己的钱就是家属和朋友们存的钱。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钱买一些食物,不然没得吃,吃不饱。袁进禁止我花钱,禁止我购买任何日用品,我吃不饱饭,没有菜。不让我买生活用品,包括牙膏、手纸等等,我陷入窘迫的地步,别人受了恐吓都不能和我说话,不能借我任何东西,我甚至上厕所没有手纸(哽咽哭泣)。但我还是没有屈服,没有认罪。 12.【社交孤立】 警察袁进还从同监室人员上孤立我,明确向其他人表示禁止任何人和我有任何交往,不能和我说话,不能借东西给我,不能让我参与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如果任何人敢和我有任何交往、交流就会被调到其他房间做“小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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