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共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蘇被指控非法受賄1.16億餘元,另有8千多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據查, 蘇榮家族至少有13人涉貪腐。蘇榮被指是曾慶紅的心腹。 據報,蘇榮被查後,交代了至少數十名江西現任官員,其中包括大約20名廳級以上官員。 蘇榮“家族式腐敗”被判無期徒刑 當天,山東濟南市中級法院對蘇榮“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宣判,蘇榮以“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刑7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7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說,2002年至2014年,蘇榮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1.16億餘元;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此外,蘇對8027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2014年6月14日,蘇榮被調查;2015年2月,蘇榮被立案審查及被“雙開”;2016年12月29日,蘇榮案一審開庭。 中共高官曾公開表示,蘇榮案是典型的“家族式腐敗”,家裡面從老到小、從男到女都有參與。 此前媒體報導,蘇榮至少有13名家庭成員涉案。包括蘇榮的妻子於麗芳、兒子蘇鐵志、外甥及蘇榮的女婿、湖南張家界市前副市長程丹峰等已被調查。其中,於麗芳捲入最深。 陸媒曾引述吉林省政界知情人士消息稱,在捲入蘇榮案的家族成員中,蘇榮妻兄於平安也遭調查,並於2015年3月自殺身亡。於平安亦深度捲入此案,或涉巨額索賄。 據媒體披露,蘇榮所收賄賂中大部分發生在2011年換屆前後。許多官員反映,蘇榮說江西是他的“最後一站”,其親屬更是將江西視為最後撈一把的機會。2011年換屆前,於麗芳就向不少商人、幹部講,“老蘇快沒權了,需要幫忙早點說。”其後,已超過規定年齡的蘇榮連任省委書記。 於麗芳一方面讓蘇榮安排請託的幹部,一方面依仗蘇榮的影響,直接給省市領導打招呼提拔使用幹部,對於辦得不得力的,還向蘇榮施加壓力。 蘇榮與三名江派前常委有利益交換黑幕 蘇榮是江派二號人物曾慶紅的心腹,是由曾一手提拔上來的官員。蘇榮任中共政協副主席之前,歷任吉林省委副書記、青海省委書記、甘肅省委書記、江西省委書記。 據悉,蘇榮與江派現任政治局常委、人大委員長張德江關係密切,二人被外界認為同屬於江派“吉林幫”。 此前媒體曝光,除曾慶紅外,蘇榮案背後還涉中共江派前常委吳官正、周永康與現任常委張德江,他們之間均有政治、經濟利益黑幕。 前官媒記者徐祥曾匿名舉報蘇榮以及前江西新余市委書記汪德和。據稱蘇榮與汪以及汪的遠房舅舅吳官正是利益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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