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前總經理王天普受賄、貪污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法院宣判。王天普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二十萬元。據悉,王天普與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關係密切,是江派“石油幫”中的重要一員。 王天普被判處15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稱,2003年至2014年,王天普利用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總經理,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發展、承接工程、就業安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47.658376萬元;非法占有國有財物折合人民幣79.5934萬元。 王天普,1962年9月出生,其職業生涯始終沒有離開中石化,曾任中石化集團齊魯分公司副經理、經理等職,2011年8月起任中石化集團公司總經理。 2013年11月22日,青島發生中石化史上最嚴重的爆炸,官方聲稱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7.5億元人民幣。2014年1月11日,王天普因該事件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中紀委巡視期間 王天普遭實名舉報 王天普於2015年4月27日晚被當局公布落馬,成為中石化首個“大老虎”。而在此之前的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紀委第六巡視組對中石化進行了專項巡視。隨後,王天普可能出事的傳言就在中石化內部流傳。 據陸媒報導,在中紀委巡視期間,不少中石化的內部官員都舉報了王天普,甚至有官員還實名舉報。 有知情人士透露,王天普所涉問題包括幫助其親屬從中石化拿到大筆訂單。而王天普是4月27日下午下班前被叫去談話,當場宣布被調查。 周永康曾稱其為“一家人” 另據澎湃新聞報導,知情人士披露王天普被查與其發跡之地齊魯石化有關。該人士稱,王天普上位之後通過齊魯石化,向其小舅子進行利益輸送。王天普還涉及為周永康之子周濱在勝利油田賣設備提供便利。 報導引述中石化集團內部人士的說法稱,王天普與周永康走得比較近。據稱,2011年前後王天普曾在一次討論會上說,有一次他拜訪周永康時,周稱王天普為“一家人”,因為齊魯石化曾經是勝利油田的煉化部分,兩人都算是從勝利油田出來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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