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前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宣判。王天普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据悉,王天普与前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关系密切,是江派“石油帮”中的重要一员。 王天普被判处15年6个月徒刑 判决书称,2003年至2014年,王天普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承接工程、就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47.658376万元;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折合人民币79.5934万元。 王天普,1962年9月出生,其职业生涯始终没有离开中石化,曾任中石化集团齐鲁分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2011年8月起任中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 2013年11月22日,青岛发生中石化史上最严重的爆炸,官方声称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7.5亿元人民币。2014年1月11日,王天普因该事件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中纪委巡视期间 王天普遭实名举报 王天普于2015年4月27日晚被当局公布落马,成为中石化首个“大老虎”。而在此之前的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纪委第六巡视组对中石化进行了专项巡视。随后,王天普可能出事的传言就在中石化内部流传。 据陆媒报导,在中纪委巡视期间,不少中石化的内部官员都举报了王天普,甚至有官员还实名举报。 有知情人士透露,王天普所涉问题包括帮助其亲属从中石化拿到大笔订单。而王天普是4月27日下午下班前被叫去谈话,当场宣布被调查。 周永康曾称其为“一家人” 另据澎湃新闻报导,知情人士披露王天普被查与其发迹之地齐鲁石化有关。该人士称,王天普上位之后通过齐鲁石化,向其小舅子进行利益输送。王天普还涉及为周永康之子周滨在胜利油田卖设备提供便利。 报导引述中石化集团内部人士的说法称,王天普与周永康走得比较近。据称,2011年前后王天普曾在一次讨论会上说,有一次他拜访周永康时,周称王天普为“一家人”,因为齐鲁石化曾经是胜利油田的炼化部分,两人都算是从胜利油田出来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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