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浪子的比喻> 讀經「路15: 11-24」「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主耶穌向法利賽人和文士,稅吏和罪人,講了失羊和失錢的比喻後,就講了第三個比喻,就是兩個浪子的比喻。比喻中小兒子主動要求父親分家業,然後往遠方去。結果他任意放蕩,耗盡了一切就窮困起來,甚至去替人放豬,想用豬吃的豆莢來充飢。在這光景下他醒悟過來,對自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於是他就起來往父親那裡去。而父親遠遠的看見他回來,就動了慈心,跑去擁抱著他、親吻他,吩咐僕人把那上好的袍子給他穿,把那肥牛犢宰了,說:我們來吃喝慶祝,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這時大兒子從田間回來,當僕人告訴他,父親因小兒子平安無恙的回來,而設宴慶祝時,大兒子就抱怨父親虧待他,沒有給他應得的待遇,因他認為自己才配設宴慶祝。可見他根本就不體會父親,因兒子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喜樂。那麽今天我們是否也像這個浪子?我們雖然好像沒有離開主,但我們的心是否與主連在一起?也許我們像那小兒子,曾離開家,但我們有沒有真正地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但願我們都有,並要像那醒悟的浪子認罪、回家,這樣天父必接納、歡迎且擁抱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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