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人生觀就是人們關於人生目的、人生價值、人生態度等人生問題的根本看法、信念和觀念。宗教、邪教在回答人是什麼、人為什麼活着、人活着有什麼價值、人應該怎樣活着等問題時,均有不同的取向和評價,也產生了不同的社會影響。對兩者人生觀的比較和評析,有利於認識其本質和功能,對於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有着積極作用。?xml:namespace> 在人生態度問題上,宗教與邪教在理論和行為上都有更為明顯的差異。 宗教在人生態度上,非常重視修行。如果說,宗教的清規戒律是對信徒人生態度的導向,那麼,注重修行是宗教信徒面對人生的基本態度。佛教認為修行用“四念處”的方法正視人生,面對自己。可以說,整個原始佛教的理論,實質上是以“苦諦”為核心的,即以人生中的種種問題為核心。另一方面,佛教與其他宗教派別一樣,都強調“熱愛和平,珍惜生命,人人平等,
行善積德”。談到人生態度,就必須對宗教的“出世”、“入世”予以觀瞻。客觀歷史表明,宗教既有“出世”的一面,也有“入世”的一面。“出世”則遠離社會現實,“入世”則服務社會。對此,真禪大和尚指出: “我們是以‘出世’的精神,作“入世’的事業”。他認為佛教提倡的“自利利他,普度眾生,要求淨化自己,做到諸惡莫作,友善奉行”就回答了如何做人和做一個什麼樣的人的問題。 圓瑛大師於1943 年在上海靜安古寺星期佛學講座時作“佛教與作人”的演講說:“做人第一須除慳貪心……第二做人須斷惡念……第三做人須斷 恨心……第四做人須除懈怠心……第五做人要止散亂心……第六做人要斷愚心”。太虛大師於1933 年在思明縣佛教會作“學佛先從做人起”的演講說: “要對父母孝順恭敬奉養……要服務社會;要替社會謀利益; 要報答國家恩,要以愛國心為前提; 要進德修道,走學佛的道路”。這些都充分表明,宗教由原先的教義發生了巨大變化,朝着適應社會潮流的方向發展。正如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一樣,“隨着每一次社會制度的巨大變革,人們的觀點和觀念也會發生變革,這就是說,人們的宗教觀念也要發生變革。”佛教提倡“人間佛教”的思想,發揚“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的精神,表明其積極的人生態度。 邪教對於人生,雖然它標榜以“拯救人類”、率眾升天為目的,但客觀事實證明它所持的態度是極端偏執的。在最能體現人生態度的“真、善、忍”上,邪教與宗教都有不少的說法。李洪志在《轉法輪》等書中抄襲了許多佛教、道教的片言隻語,認為“這個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是真、善、忍,它就是佛法,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他把“真”作為道德理想和道德準則,
要求“返本歸真”,回到人的“自性”。而這種人的“自性”屬於神靈世界,與宗教的人性、世俗社會的人性是根本對立的。他說:“我們人類往往認為好的東西,可是在高層次上看往往是壞的。”由此貶低人世間生活的真實美好性,否定人對美好現實生活的追求。在對“善”的解釋上,他說:“修善可以修出大慈悲心,一出慈悲心,看眾生皆苦,所以就發了一個願望,要普渡眾生”。 其實,他的普渡眾生就是讓大家鄙視人類,從而產生幻想,脫離塵世。他還在分析“人為什麼能夠當人”時,又要求人們割斷自己與親人、與他人的感情友誼,從而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孤立與冷漠。對於“忍”,他以“業力回報”為基礎,強調“消業”、“積德”,但表現在行為上並非如此。而宗教的“真善忍”,倡導的是與人為善的寬容與美德、柔弱不爭的處世之道,以“善惡因果報應”、“佛法不壞世間法”來引導信徒止惡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