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洋豪饮,爽快!我不会作诗写小说散文,只是从前会喝酒。现在凑一下热闹,给朋友们回几个字。 几十年前插队东北,饮食/娱乐都非常贫乏,喝酒是一种奢侈享受。每当供销社来了酒,村子里各家各户无论贫富,必定都会去买;即便是欠了三角债的人也会想办法继续负债弄点酒解馋。我们几个男知青,同农民们一样嗜酒。很多时候囊中羞涩,就会想借口动用集体款项买酒。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是“犯了罪”,亏欠了庄子里的父老乡亲们! 那时候,一到年末猫冬季节,等有机会回家探亲的同学们都走了以后,集体户往往只剩下2/3个人(有时甚至只剩我一个人),十分寂寞。我们无论是呆在集体户,或是去别的集体户串门,或是访问别村的农民朋友时,总会想着法儿要整点酒过过瘾。 在东北,无论冬夏,我们喝酒,一律都是大碗论斤喝酒。冬天的白酒如同凉水,拔凉拔凉的。我们先倒点酒在盘子里,点着了,把盛酒的大碗架在盘子上,等酒慢慢温热了,容易入口下肚了,再端起大碗,像喝水那样把酒灌下了肚。这样的喝法是每喝必醉。醉了以后,一切思想/寂寞/愁苦统统都没有了,似乎上了“天堂”。 后来我虽然皈依了基督信仰;但是开头几年我参加朋友聚会,依然旧习未改,为了口欲,还时常带酒参与聚会。按照圣经的教导,虽然耶稣也有喝酒的时候(路加福音第七章第34节),还曾经在宴席中行过“变水为酒”的神迹(约翰福音第二章第9节;圣徒保罗也说过“可以稍微用点酒(提摩太前书第五章第23节)”之类的话。但是,基督徒还是不应该沉迷于酒类饮料的。《圣经·新约》有许多处警戒人们不要沉迷于酒的经文;例如:不可荒宴醉酒(罗马书第十三章第13节);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以弗所书第五章第18节);不因酒滋事(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第3节);等等。所以,今后须当谨慎,不能败坏了耶稣基督的圣洁属性。愿上主怜悯/恩待。 我回城以后有机会听到台湾民歌手姜育恆演唱的《跟往事干杯 / Bottom Up for the Past》。每次听他演唱,都会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这首歌至今也是我喜欢听的歌曲选项之一。我把这首歌在youtube上的链接贴在这里,同有兴趣的朋友一起分享:https://youtu.be/Cq4vjIp3grI?t=171 。
姜育恒上次在温哥华的告别演唱会最后的留言说得好:“也许下一次看见,我就只是个从你身旁走过的平凡人,请记得和我打声招呼......”。愿新老朋友们平安,喜乐,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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