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自建國初期以來,外交使節一直都是總統回饋自己支持者的主要方式之一。
1.任命捐助者為外交官是奧巴馬獨創?
在美國歷史上,依靠捐款和私人關係得到國務院職位並非什麼新鮮事。追溯到建國年代,傑斐遜以國務院翻譯工資的名義補貼支持自己的報刊主編。到傑克遜時期,這種分肥制度已成慣例,外交使節、郵差和海關官員成了總統們假公濟私的肥差。十九世紀後期的總統詹姆斯·加菲爾德(James Abram Garfield)因為沒有把外交官的職位發給一位自稱在他競選期間給他寫文章助選的人而被這個人刺殺[6],從此才開始了美國聯邦政府的非黨派公務員選拔體系,直到大蕭條時期才逐漸完成。
可總統依舊保留了數千個政治職位,其中既有推動自己政策所必需的領導崗位,也有答謝朋友金主的閒散崗位。
2.給予這些業餘人員政府職位不會出問題嗎?
做美國駐外大使通常不會出問題,根據美國外交官協會(American Foreign Service Association)的數據,在過去的60年中,大概有72%的外交官都是由總統任命,只有14%左右的大使是職業外交官,其餘缺乏或完全沒有外交經驗。克林頓時期28%的外交官是自己的支持者,小布什時期則是30%,奧巴馬時期37%[7],其中不乏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等世界主要國家的外交官,現任駐華大使就承認自己並沒有中國經驗。2001年-2009年在任的前美國駐華大使雷德(Clark T. Randt, Jr.)則是小布什在耶魯骷髏會的朋友。小布什的駐加拿大大使給他籌資20萬美元,捐款總額超過33,000美元。駐瑞典大使也是榜上有名的金主[8]。為區分金主的貢獻度,小布什團隊專門將其分級,有ranger和pioneer等級別[9]。希拉里和川普的競選團隊也做過類似的事。
但在一些關鍵職位上,業餘人士就可能壞事。比如小布什把聯邦救災管理局(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FEMA)的局長交給好友邁克爾·布朗(Michael D. Brown)[10],結果FEMA在卡特里娜颶風水淹新奧爾良時表現不佳,布朗引咎辭職[11]。
3.富婆捐款85萬美元任司法部長助理?
這份網帖中將Assistant Attorney General翻譯成最高檢察官助理,但是習慣上這個職位的翻譯是司法部長助理。
事實是,梅森在2008年給奧巴馬捐了4,530美元,在2012年捐了5,000美元。這筆85萬美元的巨款是她以個人在南方的人脈為基礎籌集的。儘管聯邦選舉委員會登記的是每個捐款人的名字,但政黨會登記籌款人名字以示功勳。
梅森本人是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
, UNC)校董會副主席(Vice Chair of Board of trustees),Alston & Bird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並擔任多個律師協會的領導崗位。結合她三十多年的法律實務經驗[12],單看專業資格與能力,足以勝任司法部部長助理。
在美國,對個人或政黨捐款是有法律上限的。如果一個富豪想捐助更多,他們一般會選擇捐給政治行動委員會(PAC)或獨立開支委員會(super PAC),但這些錢就不完全受候選人和政黨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