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的公正性是重要的,但你不能在没有充分证据情况下任意重计。而且时间也是有限的,哪里可以随便宣布12月底再拿出结果,哪不等于明年才知道谁当选了?那索性等到一月二十号宣布算了。这不乱来吗?
当然不能你想推翻就推翻,想重计就重计,你说有证据就算有证据?已经宣布的结果是不能推翻的 否则不是开玩笑么。而错误,则由本州选举委员会承担法律责任。即无论威州最后结果如何,威州有关人员必须吃官司,除非最后能证明确实有外来因素恶意影响了计票,而非你不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