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了一则大纪元报道的赫赫战功,觉得颇有意思:说2002年时加拿大有一73岁的老年大法弟子黄某某寂寞难耐起来。按理说象她这种修到极高层次的修炼人,学了那么多宇宙大法,早该有崇高理想,再无常人低级趣味了,也不知怎的,忽一日对炼功学法居然感到枯燥乏味,象七仙女般生出思凡的常人之心,觉得还是凡间好,置师父要求救度“中共”的使命于不顾,闲情难耐,非要跑去和当地老年会的常人老头老太们聚在一起打牌寻乐。所谓老年会,无非就象大陆的养老院,是一些老年人打打牌撮撮麻将消磨时间颐养天年的地方。当老头老太们得知有“宇宙大穹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要来入会打牌,便如同得知祸从天上来一般,躲瘟神一样掩鼻而逃,纷纷表示“今后老人会焉有宁日之理啊?”老年会只好对大法弟子加以婉拒,劝其继续去兑现亿万年前发的屎前洪愿,称“小会是万万容不下您这位大神的呀”。岂料黄某某闻言大怒,声言“你们不陪我搓麻将玩,便是歧视,便是对大法的迫害!”于是一纸诉状将老年会告上法庭。时隔四年,官司方了结,以老年会败诉,黄某某获得“有义之财”一万八加元了事。一时间,大纪元等媒体如同给僵尸被注射了三联强心针,居然回光返照起来,大肆宣扬黄老太的光辉事迹,认定这是正法的伟大战果,作“踏着真理”傲视寰宇状……我正朗读到这里,忽闻“扑哧”一声窃笑,一看原来是条路过的老年黄色母狗听了以上的蛆蛆怪事,实在忍不住笑了一声,见被我发现,又摇尾掩嘴转身偷偷走开,继续找屎吃去了……我对“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黄老太乃至无知无畏的大纪元报的壮举是很钦佩。现在你们得胜还朝,用胜利换来了举世威名,扬威欧美,大长了中国人的志气,以后在加拿大美国还有谁敢不让着你?但我还是斗胆向你们问几个浅薄的问题,惶恐间如言辞不当,还请恕罪:1. 老年会不让该弟子来搓麻将的事件,是不是可以无限上纲,上升为对大法的迫害?以至于大纪元要将其作为正法的战果连篇累牍大肆宣扬?大法弟子不以静心学法炼功为乐,以去散发传单“救度”中共为己任,而是以去和常人搓通宵麻将为乐,这种现象,大纪元编辑们觉得是一种耻辱呢,还是光荣呢?如果你们觉得这算是修炼人的一种耻辱,为什么要当英雄模范人物一般地宣扬,当作榜样要其它弟子效仿呢?你们安的什么心呢?2. 大法弟子总不厌其烦地世人说,只有中共里面江罗等少数人才迫害大法,99年时绝大多数的政治局委员都是支持大法的。在国外,尤其在欧美民主国家,大法是普遍受到尊重的,已经弘传上百个国家了,极大地提高了这当地民众的道德,现在据说在加拿大美国,洋人知道大法好后,连妓院赌场都关门了,仅在美国得到的褒奖都无数,根本不可能有人迫害。那为什么正法形势大好之际,连这些外国友人们也要迫害大法了呢?是不是迫害不迫害大法,实质是上与中共不中共无关的,而应多看看你们自己这边的原因呢?3. 如果老年会确实构成了对大法的迫害,他们是不是受了中共指使的呢?是不是中共收买了老年会,要老年会以“不许大法弟子来搓麻将”的方式来迫害大法弟子?让其不要荒度岁月而街上讲真相?4. 李老师一再说,之所以中国人不肯听真相,是因为他们从小被灌输了中共的那套思想,认为中共说的就是对的。似乎没有中共的话,人人都要哭着喊着来得法似的。因此才要大家去散发九评,转变中国人的观念。但是老年会本身是洋人搞的,人家与中共毫无关系,不存在被中共洗了脑的情况,怎么也要迫害大法了呢?那这九评还需要散发吗?5. 你们借加拿大法庭来表示自己有理,难道有不有理,也是按照常人的法律来定的,而不是按照超常标准定的吗?李洪志不是说“法律说有理、政府说有理、甚至在尔等观念中认可,它不一定是对的”,按此意思,加拿大法院说你对,就能证明神也认为你们对吗?要是加拿大的法庭可以代表神的意思,你们是不是以后什么都听从法庭的呢?要是以后法庭判你们什么事情败诉,你等又将何以自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