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新聞 消息稱,中國人大全國會議計劃將批評或褻瀆革命英雄或革命烈士的言行列入民事責任的民法改革草案。該草案計劃從2020年實施。 據路透社3月13日報道,正在北京召開的中國人大會議,計劃為追究批評褻瀆革命英雄與革命烈士的言行的民事責任立法。 但該消息沒有披露進一步細節,批評與褻瀆革命英雄與革命烈士的定義和界限,以及量刑的標準亦沒有提及。 一項民法修改意見明確要求,應當對任何有損於革命英雄以及革命烈士的名譽,肖像等破壞公共利益的言行將負民事責任。 有觀察指出,此項民法修改意見的提出與近幾年出現的對“狼牙山五壯士”、邱少雲等中共革命烈士的質疑和醜化風向有關。  在外界看來,大陸對革命烈士名譽案的審判結果富含政治意味(圖源:VCG)
2016年8月,歷史刊物《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洪振快指責中國“狼牙山五壯士”的革命故事有假,終審被判向原告道歉。 2016年9月,邱少雲名譽案一審宣判,微博紅人孫杰(即網絡大V“作業本”)和加多寶集團被判像原告邱少華(邱少雲弟弟)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1元人民幣約合0.1447美元)。 2016年10月,中國最高法發布法院保護英雄人物人格權益典型案例,倡導保護英雄人物的合法權益,“狼牙山五壯士侵權案”、“邱少華訴孫杰、加多寶人格權糾紛案”等被點名。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曾在2015年7月群團工作會議上親自批示侮辱邱少雲事件,並對共青團引領團員青年就網上侮辱邱少雲烈士的現象進行抨擊提出表揚,稱讚團員青年的行動“壓住了歪風邪氣,弘揚了正能量,做得好”。 據了解,今年中國人大會議約3,000名與會代表討論修改民法,大約126個修改意見被提出,修改後草案預計在今後兩天的時間裡通過。中國人大會議定於3月15日結束。而新的民法應當在2020年生效實施。
(宮葉 綜編) ~~~~~~~~~~~~~~~~~~~~~~~ “有意種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呵呵! 洪振快惡意研究歷史,褻瀆“狼牙山五壯士”。被烈士後人起訴,法庭判洪振快公開道歉。但是他拒不道歉,人們也奈何不了他。嘿嘿! 不過,這次兩會,卻有人民代表提議建立法律來處理他這樣的“歷史學家”。因此,可能催生出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洪振快法》。 讓他們跟着名留青史,也就不枉此生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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