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謝謝來就本博客“什麼是存在”一文進行討論。 你說:“存在是客視的,不因主觀的感知而存在的。但客觀又必須經過主觀感知和理性推斷而存在。這是一個悖論。這個悖論起始於物質與意識的關係。因為意識也是客觀存在,信息是載體。客觀信息存在入於主觀意識中的,所以由信息反映的感知和意識,也兼具客觀和主觀的特性。” 你說的話在原則上沒錯,大多數人都知道也認同你的說法,但是大多數人與你一樣也都沒有體會到這裡的問題的複雜性並不是那些哲學家曾經試圖否認你所強調的客觀性。我見過很多人,包括專業哲學家煞有介事地批判那些討論存在的哲學家,說人家否認存在的客觀性,其實是他們完全沒有搞清楚這裡的問題的要點。 將西方近代哲學史上與之相關的一些觀點列出來可能會對於比較全面地理解這個問題有所幫助(如你所知,我一貫反對列表式的哲學表達,黑格爾也明確表示反對那樣的做法,但是在有些時候,列表式的表達也有它的長處,只不過前提是不能用列表式的表達來取代完整的哲學論述和思辨): 笛卡爾:我思故我在------強調人們對於客觀的感受本身可能不一定真實,他舉的一個例子是你看到伸入水中的船槳是曲折的,拿出來其實是直的。但是,有一點是真實的,那麼就是你在思考這一點是真實的,而這一真實也表明了你的存在是真實的,否則你不會思考。這一結論本身當然是一種邏輯的判斷,但是這並沒有否定其它事物存在的客觀性,只是強調了人的認識的局限性而已。 康德:我們對客觀的認識並非如自古以來人們所以為的那樣是對客觀的真實反映。我們其實並不知道客觀的真實是什麼,我們知道的只是按照我們自身的思維特點將我們所感受到的客觀現實進行組織之後所得到的知識------關於這一點,我在“我們吃的蘋果到底是什麼”一文中已經指出從他的合理性及不足之處。 黑格爾:我們的知識根本就是我們的意識和思維活動的內容,談論什麼是我們所不知道的客觀(物自體)這件事本身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既然我們的知識就是我們的意識和思維的內容,那麼我們的知識是否正確就不是由康德所說的物自體的存在而決定的,我們的認識的錯誤是由於其它的原因導致的。為了避免認識的錯誤,我們一方面需要從現象學的角度看問題,也就是說強調我們的知識是我們的思維意識的活動結果並對於意識活動的基本特點有所了解,另一方面要有正確的邏輯,那就是他的被稱為辯證邏輯的內容------對於黑格爾來說,自然與精神這兩個方面之所以是統一的是因為它們都是絕對理念的表現,唯有絕對理念是真實的存在。 海德格爾:基於上述的種種觀點,我們可以肯定人的意識是真正的存在,其它的都是人們所認識到的being而已。 薩特爾:每個人都是真正存在的主體,因此人們不應該受到包括宗教與傳統在內的社會道德規範的約束。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的設計者,每個人的選擇決定了自己的本質,所以說存在先於本質。 羅素: 我們每個人對於客觀世界的認識都構成了一個私世界(private world),不同的人的私世界彼此之間又是相關的(correlated)因為客觀世界本身是獨立於我們的私世界而存在的。 霍金:我們根本不可能象撿起一塊石頭那樣地撿起一個基本粒子。所以,我們對於基本粒子的真實性的信心是建立在我們對於所掌握的理論的真實性,測量所得到的數據的真實性,以及我們的邏輯思考的正確性的信心之上的。而不是我們能抓住具體的基本粒子,而整個物理世界是由基本粒子構成的,因此對於基本粒子的真實存在的信心也是我們對於現實世界的真實存在的信心的基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