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偶只是觉得高育良演的好,和祁同伟是两个奇葩情种。但看到最后,最后两集不觉再看了一遍,对高育良这个角色和人物似有了更深刻的感慨。偶甚至在想,是不是演员许志军和偶一样的感慨,所以他非高育良不演?是不是作者周森梅,甚至李路,刻意制造了这样一个人物?但总之,有偶下面的感慨的人,应该万中无一。但偶相信余秋雨可以一眼看穿同样的问题。高育良说话漂亮,当然,虚伪的套话,官话,假话不少。你当然可以指他伪君子,道貌岸然。但你不得不说他“不重金钱重江山,不重江山重美人”。有很多人指出,高育良这个角色在现实生活中不典型,没有那么傻的官员,云云。可能吧,这个角色没有典型性,减弱了作品的现实意义。但是林黛玉,贾宝玉到底有多少现实意义?也是非常可疑的。所以虽然偶通常把作品的现实意义作为衡量作品水准的一个主要指标,现在看,未必是第一指标。那,什么是第一指标?这就是偶为什么会再看一遍大结局的原因,就剧情言,其实已经没有悬念。而且如锵锵三人行里台湾作家马家辉得意洋洋的发现那样:“人民的名义”整个就是广播剧了。但广播剧化反而证明了其文化要素,就是以文化打动人,而不是像好莱坞那样抓眼球,那才是最没文化的。大结局里,高育良和侯亮平有很多对白。高育良对自己有很多辩白,主要意思是自己没有犯罪。当然这是自淫,他何不知他自说自话的无罪在党内不能成立,所以一旦抓起来,他根本不会如此自辨了。当然,大结局里很多人判的都太重,高育良的生活纪律本来只是党纪问题,但高小凤的公寓和基金把他拖到了国法的境地,所以18年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了。当然,这个公寓和基金到底他要承担多少责任?这是周森梅才知道的。但偶觉得,这个问题还可以深究下去。可以说,“人民的名义”由于这个问题,就不再是一部简单反腐剧,而成为一个有文化格局的出色文学作品了。因为这里其实牵涉到中国文化里一根敏感的神经,偶想到了一个词:“存天理,灭人欲”。 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色,外国人不懂的。如果比较一下国民党,丫“存天理,灭人欲”其实比共产党要弱很多。虽然,蒋介石喜欢讲究中国文化,搞过多次文化复兴运动,包括去了台湾之后。但偶们知道,国民党朋友,姨太太是可以随便讨的,这个人欲就很大了。诚然,蒋介石毒杀了章若亚,为了保护蒋经国的名声,但这仅仅是对一个人。所以,很明显,共产党就厉害了,最后沙瑞金和田国富关于高育良犯生活纪律的对话很说明问题,就是高育良偷偷离婚结婚这样的事情一旦穿帮,党员身份能不能保住都是问题,别说大官了。说到底,以人民的名义,灭你人欲没错,毕竟,你高不是普通老百姓,不能那么自由了。当然,在现实中,情况是正好的反过来---他们大官非但不是有更多的约束,反而是利用权力作为春药,大肆玩弄女性。但是,这毕竟不是理论上应该的。所以相比那些个真实的朋友们,花帅们,甚至不断强奸女兵的陈再道,肖华们,我还能对高育良说什么呢?州官放火了,你不能点灯?有趣的是,高育良并没有像一般贪官那么仅仅玩了一个小三,而是正要八经离婚结婚!有这么情种的么?当然,可能丫觉得小三是更加违背了党的生活纪律?别忘了,小三很容易赖掉,离婚结婚可是铁板钉钉的,这个更加跑不了。更有意思的是,和祁同伟/高小琴一样,高育良/高小凤更加单纯,更加痴情,梁山泊/祝英台实在应该鞠躬下台了。高小凤最后说的:“老高在哪里?他怎么不像以前那样还看偶了?”,听了让人心碎。天理,还是人欲,这是个问题,高育良没能守住党员干部底线,咎由自取。但是,这是典型的贪官么?江苏建设厅长的148个女人,有那么梁山泊/祝英台般的感情么?如果说,以这样一个高度人性化的“贪官”,还糊弄偶们,不能说这是一个好作品。但是,如果从文化角度,从天理,还是人欲的绝望的交战,这样一个角度,“人民的名义”倒是锭放出千古不灭的文学光辉。这,就是偶在看最后两集大结局时感受到的震撼。当然,侯亮平在高育良的委婉辩护中不可能反应过来,反应过来,也不敢苟同。到了最后回家,还说:他是双面人格吧?但是,可怜的高育良心情无法解脱,被中纪委铐走无所谓,目光却久久停留在侯亮平的窗口上不肯离开,他在想什么呢?侯能够理解吗?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