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一条消息: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42岁,湖北郧西人)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22岁的犯罪嫌疑人胡某)
简单的警情通报背后,是一起无比残忍血腥的暴力事件。 根据相关媒体的描述,事件的过程是这样的:武昌火车站边的小餐馆,三个外地人叫了三碗热干面,吃完后店老板姚某要收15元。22岁的胡某用四川话问姚某:“牌子上写着4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几块钱?”老板嗓门很大回答:“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然后二人就争执起来,并发生了身体接触。再后来,胡某冲到店内的案板上提起一把菜刀,挥刀就砍伤了姚某的一只腿和一条胳膊。姚某瘫软在地。但胡某已经杀红了眼,拎起姚某往屋外面拖,拖到一辆汽车边上,姚某靠在车上已经动弹不得,胡某对着他的胸口连砍几刀,又一刀削掉了姚某的头顶天灵盖,姚某倒地身亡后,胡某揪着姚某的头发,对着他的脖子连砍十几刀,生生把头颅砍了下来,还砍断了一条胳膊。事后,他还将满是鲜血和脑花的头颅顺手丢进垃圾桶内。
刚看到这个新闻时,我曾猜想过很多杀人的动机,比如精神病、醉酒、经济纠纷、情杀、宗教等等,但是万万没想到仅仅是为了一碗面多加了一块钱。现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婆说:“我活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凶残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呀,把人当鸡当鸭一样宰杀,只有禽兽才做得出来,丧尽天良啊……” 几块钱的事,却弄出了一条人命。而且人死后还被砍上十几刀,还把头砍下来丢进垃圾桶。这种电影里看到的恐怖场景,竟然在我们的生活中真实出现了。也怪我手欠,点开了几张血醒的图片看了一眼,半天心里都不舒服。即使姚某坐地起价有过错,即使他那句“吃不起你就不要吃”的话伤害了胡某的自尊,但这些都不是杀人的理由。无疑,22岁丧尽天良的胡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中医里有戾气一说,指的是和正气相反的邪气。而我们生活中的戾气,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暴戾之气,或者说叫杀气。这是一种凶狠、残忍、走向极端的心理和风气。一旦戾气弥漫社会,那就是老百姓倒霉和受害的开始。当今社会不少人火气都很大,动不动就吵架打人,甚至发展到了一言不合就砍头的地步。武汉砍头事件,让我想到了社会学家孙立平先生几年前曾经提出过的一个概念:底层沦陷。 “底层沦陷”指的是:匮乏的资源、逼仄的生存空间会从根本上扭曲一个人的是非观和价值观。是非、伦理、价值都是要以尊严为支撑的。当尊严得不到维护时,沦陷甚至堕落的过程也就悄然开始了。在此背景下,弱者对弱者的伤害可能会达到一种残忍的地步。因为没有了尊严,也就意味着堕落没有了代价 缺乏信仰,贫富差距加大,底层缺少上升空间,权利得不到保护,公平公正难以维护,积怨和不满没地方宣泄,这些都导致了社会的沦陷。底层的沦陷,是整个社会沦陷的一部分,不过底层的沦陷要比整个社会沦陷的速度更快,沦陷的程度更深,因为他们没有更多的资源来抵御这个沦陷的全过程。用孙先生的话说,那就是在困顿中堕落,自我验证“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才是最悲哀的。
回到武汉砍头事件上来,一个底层青年在社会中饱受挫折,才会被一句藐视伤自尊的话点燃怒火。按照姚某的观点,没钱吃不起饭,就是做鬼也是饿死鬼。这个社会不欢迎、也不包容失败者。在此之前,那个22岁的小伙子,恐怕就已经是一个炸药桶了,一遇到合适的空气、温度和压力,就会爆炸。 相比于中上层的沦陷,底层的沦陷或许更加可怕。为了卑微的自尊而杀人,武汉砍头事件,至少让我们看到了一些苗头,那就是不但强势群体在欺凌和伤害弱势群体,弱势群体自己也在彼此互相欺凌伤害,整个社会有可能变成了一个人人相害的“魔鬼”社会。 这样的结果,难道还不可怕吗?不过,一个连底层都沦陷了的社会,离整个社会重建的日子恐怕就不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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