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奴隶(4)推动美国废除奴隶制的外部力量 在美国的独立战争期间(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为了打击美国的反抗势力,挑起美国国内的矛盾,英国政府决定凡是愿意支持英国人的黑奴将获得自由,使得参加和支持英国军队的黑人比支持美国军队的黑人多出一倍以上。为了因应这一冲击,美国议会决定允许自由的黑人加入到联盟的军队中来。然而,为了团结南方的奴隶州---特别是北卡罗来那和弗吉尼亚两个强烈支持独立的州---共同对付英国人,沙米尔·亚当斯和约翰·亚当斯等反对奴隶制的北方领导人并没有强烈支持南方黑奴加入到独立战争的联盟军队。说明在美国的独立战争中,处于统治地位的白人奴隶主们自己也认为:作为奴隶的黑人没有必要为白人奴隶主的利益卖命。 这种外部压力虽然没有促使美国立即废除奴隶制,但由于英国政府兑现了他们的承诺,它的的确确让不少黑人获得了自由。这些自由的黑人不仅协助不少黑奴成功逃离南方奴隶州,推动废除了奴隶制,争取黑人选举权等持续地推动美国社会的进步的一股重要力量。 阿米斯达德号帆船上造反的奴隶能在纽约的法庭上获得自由,也离不开这种外部压力和内部矛盾的共同作用。1839年,一艘开往古巴的西班牙奴隶船---拉·阿米斯达德号(La Amistad)帆船---上的奴隶听到白人船员说要将他们吃掉的玩笑后,杀死了船主和一些船员后,命令西班牙水手们架船送他们回非洲。白人水手们欺骗了造反的黑人奴隶,没有送他们回非洲,而是将他们带到了纽约。这个事件立即引起了支持奴隶制的西班牙、反对奴隶制的英国,和南方支持而北方反对奴隶制的美国政府之间的一场外交战。 西班牙认为这些黑人奴隶和阿米斯达德号帆船是西班牙的财产,美国政府没有资格审理这个在西班牙的帆船上发生的违法案件,这些黑奴的交易形为是否违法应该由西班牙而不是由美国法庭来裁决。英国政府认为,根据西班牙在1820年签署通过的法律禁止在西班牙的属地上买卖奴隶,拫据国际法美国应该释放这些黑人奴隶。为结束英国和美国第二次战争(War of 1812),两国曾于1814年签署《根特条约》 (Treaty of Ghent),其中明确提到要共同合作结束奴隶制,现在这些本来应该享有自由的黑人的命运落到了美国政府的手上,美国应该履行自己的承诺,释放这些黑人。深受国际和南方奴隶州压力的现任美国总统马丁·范·布任(Martin van Buren)主张将这些黑人归还给西班牙,由西班牙政府组织法庭来裁决。 美国最失败的前任总统、最杰出的外交家、英美《根特条约》的首席谈判代表、门罗主义的草拟人、现任众议员约翰·昆西·亚当斯受邀担任黑奴的辩护律师,免费在最高法院里为他们辩护。他成功地阻止了受南方奴隶州支持的在任总统马丁·范·布任(Martin van Buren)企图通过行政手段操纵司法的图谋,在1840年为这些被西班牙殖民统治者强迫为奴的黑人赢得了自由。这些黑人的成功获释大大刺激了南方奴隶州的危机感,分离倾向日益严重。 当美国在1850年通过《奴隶逃跑法》要求北方自由州将逃亡到北方的黑奴归还给南方奴隶主后,大量逃到北方的黑奴再往北逃到英国控制的加拿大或英国本土活动,寻找帮助。显然,当欧洲人争先恐后来到这个希望之地来淘金时,这些逃亡的黑人奴隶却看不到自己的未来。 凭借自己"棉花王国"的地位,南方奴隶州一厢情愿地认为一旦他们宣布独立,他们可能将棉花作为一种外交武器说服欧洲列强在经济和军事上支持他们。然而南方奴隶州自始至终都没有获得欧洲列强的承认和支持。只是一味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经济的南方在战争中败给工业化程度更高的北方是历史的必然。黑人奴隶们也终于在这片希望之地上获得渴望已久的自由。 如果说美国的内部矛盾是废除奴隶制运动的主要动力,外部的压力也是推动废除奴隶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在一个开放的社会,所谓的"互不干涉内政"是不可能真正存在的。如果一个国家不能成功地将外界的压力转化为推动自己进步的动力,麻烦很快就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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