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被引渡回国看中共的手段 赖昌星因走私,被追捕。他逃到了加拿大。赖了多少年后(具体的年代,俺不想去查清楚的),终于被引渡会中国,被判无期。现在被关在监狱里。 从赖昌星被追捕开始,中共使出了各种手段试图把它弄回国。俺胡扯一通。 某年,中共派出警察,押着赖昌星的哥哥赖水强到加拿大,试图劝赖昌星自动回国。在入关时,警察给赖水强填的表格上说:“赖水强,地质大学讲师,项目经理。”云云。他们撒谎的水平都太低了。赖水强,除了名字是真的外,还有真的吗?地质大学讲师!他那模样像吗?加拿大的海关人员如果有点水平,应当当场问赖水强几个问题:变质岩是怎样形成的?板块漂移的动力是什么?加拿大地盾指那个地方?等等。你就是打死赖,他能回答一点吗? 加拿大海关事后把该入关表的照片公开给新闻界。中共警察的水准是什么样的,加拿大人都见识了吧? 他们要引渡赖昌星。在法庭的什么听证会上,为赖辩护的律师专门设了一个陷阱,问中共的官员:在开赖昌星保险柜时,有锁匠在场吗?中共的官员对此自然一无所知,事先也没有准备,只好如实回答:“没有。”在他们眼中,警察要开什么地方,取证据,他们自己要怎样干就怎么干。中共官员的回答,大概与加拿大的证据法的条文尖锐冲突了。这样的真相给加拿大的法官留下极糟糕的形象。这大大不利于引渡。 朱镕基曾对记者说,引渡赖昌星,别人说可能引渡不回来。我看能的。 赖昌星则对记者说:“朱对西方法律不熟悉,他才那样说的。”问题是赖熟悉西方法律吗? 法律条文是上如何写的是一会事,而法律的实施则是不同的概念。理解透前者还不难;但要理解透后者,则不是容易的事情。 政府雇佣的官员经常是愚蠢的。这不仅仅是中共的官员是这样的,加拿大的某些官员也是同样水平的。 即使中共的官员对赖的引渡文件发生许多他们自己根本不知道的错误和疏漏,,加拿大的各级法院的法官还都是拒绝了赖的难民申请。 在某种法律程序下,法官要作最后的审理。加拿大的移民官根据他对该法官的了解,断定他必定否定赖的申请,立即遣返赖的。该审理在上午进行。移民官事先定好了遣返赖及押解官员的机票。那就是,只要法官一下达遣返的命令,他们立即动手,不给赖任何喘息的机会。 糟糕的是,该官员的嘴没有把门的,随嘴把此消息事先透给了新闻界!愚不可及的加拿大的移民官!这样的报道立即起了反作用。我们估计,该法官大概事先已经作好立即遣返赖的法院命令。但报道一出,如果他还下达立即遣返赖的命令,那就给别人这样的印象:他是在别人的压力下做出的判决。这样的结果他是绝对不想要的。 结果,法院的判决立即变了调,增加了另外的司法程序,暂时搁置立即遣返赖的程序。 这样又拖了好几年,法官大概觉得公众已经忘记了此事,才悄悄地下达了遣返赖的法院命令。 这样,赖在加拿大赖了那么多年,才被引渡会中国的。其中有的原因是加拿大官员的愚蠢导致的;有的是中共的官员的愚蠢导致的。其中还有一次是加拿大的官员押解赖去机场的路上,他们没有防备,赖突然撞向灯柱还是墙壁的,赖受了伤。这样的事故又导致赖又赖在加拿大很长时间的。 具体事件之间的关系,俺没有兴趣完全搞清楚的,你不必在此方面挑刺的。 老赖姓赖,真能赖,名副其实的。 中共的官员干此类事件的手段,你该知道一二了吧。什么他们会准备了完备的文件云云,大概是被中宣部熏陶的一类人才会那样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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