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李光耀的两儿一女因为李光耀的遗嘱闹起了纠纷。李光耀的遗嘱一共有七个版本,执行人都是他的次子和女儿,他把他的身为总理的长子排除在遗嘱执行人之外,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纠纷是由他的次子李显扬和女儿李伟玲在六月十四号发表的联合声明开始的,他们针对李显龙发出的声讨书,指责李显龙蓄意违背李光耀遗愿,并滥用总理职权,阻挠遗嘱的执行。 李光耀遗嘱纠纷的关键是关于李光耀生前所居住的房子,李的遗嘱里列明,在他死后立即拆除。而如果他女儿选择继续在那里居住,那么在他女儿搬走后,也要立即拆除。 李光耀在生前曾经公开表示过这个意愿,他不想把他的故居变成纪念,甚至崇拜他自己的纪念馆式的建筑。所以,他希望在其死后拆除。 而他的次子和女儿,即遗嘱的执行人坚定不移的要执行他们父亲的遗愿,而李显龙则非常不愿意拆除这所故居。李显龙为了达到他自己的目的,在内阁成立了一个由其手下副总理领导的委员会,探讨如何处置这所房子。 最近兄妹三人在脸书发表公鸡文章,互相指责。李显龙的弟弟妹妹指责哥哥公器私用,指责内阁委员会参与了李家内部纷争,等等。这个纷争闹得不可开交。 本来,李显龙如果要推翻李光耀的遗嘱,他可以入禀法庭,通过法庭解决私人问题,这个本质上算是家庭纠纷。可是呢,他没有这样做。他选择在国会辩论。呵呵。新加坡国会都是有李显龙为秘书长的行动党议员组成的,只有几个反对党议员。这样的所谓辩论,当然他的弟弟妹妹不会服气。 我看了李显龙的自我辩护,也觉得这里面问题多多。他弟弟妹妹的指控恐怕不虚。 首先,这本来是个家庭纠纷。父亲的遗嘱列明李显扬李伟玲为执行人,作为继承了李光耀事业的长子,不应该,也不能够不遵守父亲的遗愿。如果他选择不上法庭推翻他父亲的遗嘱,那么就是认可遗嘱的合法性,理所应当的需要尊重。 其实,他大可不必在乎他父亲把他李显龙排除在遗嘱执行人之外。在我看来,这可以看成是父亲对儿子的一种保护,因为李显龙有公职在身,为了不让其为难,李光耀选择让没有公职的儿子女儿执行遗嘱,也在情理之中。也凸显了遗嘱的私人性质。 当然,如果解释成李光耀不喜欢这个长子,也有一定道理。但是他要生前不喜欢这个长子,他绝不会把江山传给他。 新加坡毕竟是华人社会,儒家思想,家和万事兴是在简单不过的道理。而家中长子,父母死后,家中长子,应该起到表率作用。所谓长兄如父,长嫂如母。但是前提条件是这位兄长必须尊重父母,如果连自己父亲遗嘱都不要执行的,那属于不孝,那自然不会受到弟弟妹妹的尊重。百善孝为先,这是最浅显不过的道理。 孝字太重要了。李显龙说他没想到弟弟妹妹会不顾家族的声誉而把他们的家务事公开,其实说到底,都是因为他李显龙不孝。这不是弟弟妹妹的错。相反,我佩服他们为了执行父亲遗嘱而不顾一切。 关于那个内阁委员会,问题太大了。首先,它不应该介入李家的家庭纠纷中。在李家兄妹还没有统一意见之前,根本不该成立这样的委员会。 这个事情应该先私后公。就是李家内部需要先解决纷争,统一意见之后,才由单一代表和政府谈。到那时,什么委员会都合理合法了。 孔子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李显龙连家事都处理不好,如何治理国家呢?连弟弟妹妹都不服他,还要老百姓服他吗? 至于国会辩论,更不可能辩论出什么来。正如李显扬事先说的,国会议员都是李显龙的下属(行动党议员),一群向李显龙伸手讨饭的家伙,呵呵,丐帮啊,怎么可能不帮着帮主说话呢? 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悲哀的。从这件事的发展看,李显龙有点乱了方寸。 当然,在我看来,李显扬和李伟玲也不要过分。要知道,你大哥身体不好,不要把他弄躺下来。如果李显龙因此而病倒,呵呵,那李家王朝就真的完了。而李家三兄妹,都是这个王朝的受益者。 所以,这个事情,最后,还是回归私下解决。而李显龙需要宰相肚里能撑船,需要和弟弟妹妹和解,需要无条件的尊重父亲李光耀,李光耀的遗愿需要不折不扣的得到执行。只有家和了,国才能安。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那所房子不拆也不行了,会成为李家兄妹纠纷的纪念碑,人们看到它,就会想到李显龙兄妹为此而翻脸。呵呵。对李家而言,不拆,根本不会真正和解,这所房子会成为李家所有人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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