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云南建设兵团知青上访北京的总指挥丁惠民今天(2017年7月28日)发表的文稿,也可称为《告全国各地知青书》 】
各位知青兄弟姐妹们: 真诚感谢大家冒着酷暑从四面八方聚集到这里,共商知青事宜,充分体现了各位关注知青利益的决心和勇气,从时间节点和会议选址上讲,都不适宜规模性聚会,但大家都明白这是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所以我很感谢大家! 经过两天的交流沟通,求大同存小异,大家思想认识基本上统一起来了,达到了预期目的,这让我很高兴,之前所有的付出和辛劳没有白费,今天受会务组委托,给大家讲几个问题:
(一) 首先是知青维权的正当性,通俗地说知青维权是否合理?这对在座的或没有到现场的全国每一个尚有人格尊严和良知的知青来讲,当然不是问题,因为千百万知青的切身经历早已证明,所谓的上山下乡运动是强加在我们这代人身上的不公正不公平甚至是非法的违背人类社会基本人权的一场噩梦,今天我们不搞忆苦思甜,不发牢骚不骂娘,因为与事无补,相信每个知青都有一段辛酸的经历,习近平李克强们也不例外,但对那些位高权重的各级政府官员来讲,恐怕就是一个大问题大难题,他们不是不了解这段历史,而是忘却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中国共产党当年走过来的路,疏远淡漠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并且有意或无意在遮盖历史真相,回避历史责任,这是非常错误的!非常危险的!关系到党的执政合法性! 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事实依据,证明知青从来没有欠过政府什么,倒是政府欠了我们很多很多,直至今天依然如此。即使当年知青返城,也是知青们自身奋起抗争的结果,而不是政府突发善心,天降甘霖,并且知青返城也仅仅是悏复了知青本来的城市居民身份,并不是对知青十年的青春耗费,精神肉体遭受磨难的补偿,拖至今日,变成了可以被忽视忽略的所谓“历史遗留问题” 面对各地知青此起彼伏的集体诉求,政府一推二拖三要赖,脸皮要有多厚有多厚,连我都经常为他们感到害臊羞耻,怎么会有这种冷血官员?他们的基因到底发生什么异变?是否应建议专家弄几个标本解剖研究一下? 总而言之,知青是债权人,政府是债务方,所以知青维权天然有理!
(二) 知青维权的合法性,大家都知道,当今世界民主法制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浩荡潮流,顺昌逆亡,虽然中国有自己的国情特色,但依法治国的理念是政府自己提出来的,电视报刋天天宣传,即然要依法治国,首先你政府自己要先守法,给全民作出表率榜样,不能光要求老百姓遵纪守法,自己依仗权势肆意枉为,岂不成了封建社会“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吗?同样,在知青维权的问题上,退一万步讲,就算知青没有这样那样的历史事实依据和理由,仅仅是主观愿望的表达,只要在诉求活动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具体行为,一切均为合法!否则还要宪法干什么?装门面吗?自我粉饰标榜吗? 现在很多地方的政府官员脑子里不知在想什么?一旦群众有什么诉求而上访,他们马上变得神经质,首先想到的是背后有否“敌对势力”, “反华势力”, “境外势力”等等,考虑的是如何维稳,不去追寻产生问题的根源,而是擅动警力强行打压,一年多来,上海异退知青维权的遭遇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每周三几百上千年逾花甲白发苍苍的老知青苦苦诉求,从严寒到酷暑,除了被殴打关押,得到了什么?真是冷酷无情铁石心肠!他们这样做,实际上是在煽习近平的耳光,在抹黑中央,在离间党群政群关系,他们这样下去,早晚会把共产党搞垮的,将成为历史的罪人,从这个意义上讲,知青维权是给政府一个重塑形象,重树公信力,重新获取民心的机会,有利于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是一种正能量,所以知青维权不仅合理,也合法,更利国利党。 知青不惹事,但决不怕事,在此,我正式向上海政府喊话: 知青问题怎么解决不是你的事,但擅用警力殴打知青,并致人受伤的事,必须主动积极妥善处理,并依法追究打人者责任,该处罚的处罚,该革除公职的立马开除,不要等事态扩大了,事后才追悔莫及。
(三) 知青的根本利益,核心利益是什么?弄清楚这个问题,对今后各地知青维权和统一知青内部各种混乱的互相矛盾的思想认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无须讳言,现在知青群体内部派别丛生,山头林立,大都热衷于唱歌跳舞旅游养生之类,这些并无大碍,享乐人生,人之常情,我所反对的是少数人在官方的怂恿唆使下,以知青的名义提出各种奇谈谬论,意在淡化上山下乡运动对知青造成的伤害,削弱麻痹知青维权抗争意识,这是极其错误的,如果你是即得利益者,可以保持沉默,隔岸观火,但决不应该为虎作怅,给官方当枪使,今天这个问题我不想多讲,点到为止,提个醒而己。 我要强调的是,在整个上山下乡运动中,人人都是受害者,包括当年那些个标兵榜样典型人物,别看曾风光一时,其实比普通知青更可悲可悯,在政治高压下,他们失去了自我独立思维能力,成了权力的传声筒或政治陪葬品,哪象我们敢怒敢言,敢爱敢恨?穷虽穷,苦虽苦,但毕竟存留了做人的尊严,一言不合,敢于拍案而起,何等畅快淋漓? 上山下乡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都是错误的,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今天我们暂且可以宽宏地认定为政府的“无心之过” 没有必要再刻意深查细究谁之错,谁之责,谁之罪。但有一条不能含糊,那就是政府对知青的补偿责任!知青老矣,尚且能饭,如何让广大知青心情舒畅地安度晚年,让贫困知青大幅度改善生存环境,这才是最重要的,以前我讲过,抛开历史政治因素,即便按照“民法通则”的基本法理: “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政府必须要拿话出来说,不仅对知青,对历史对社会也要有个交待,知青的核心利益就在于此,钱多钱少好商量,关键在态度,态度端正了,其它什么两保接轨工龄户口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也许有人会说,饭要一口一口吃,问题要逐个解决,要求不能一下子太高,这话说起来很轻松,也似乎有点道理,但问题在于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恐怕第一碗饭还没端上来或者还没吃两口,很多人就撒手走了,所以我再三强调“时不我待” 一把筷子难折断,这次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就是要在尽短时间内,联络组织更多的知青行动起来,竖立信心,按会议形成的决议方案实施落实。
21日我在江苏浏河宾馆起草这份稿子,还沒写完,警察来了。待我到昆明后,把其它几个问题也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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