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神型的真空’,沒有一樣受造之物能填滿這個真空,惟有造物之主藉基督顯明出來的神,才能填滿這個真空。” —— 法國的物理學家兼哲學家帕斯卡(Pascal) 經文:羅馬書1章18-20節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馬書是上帝父神借着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一集愛的書簡。雖然保羅曾是一個極為反對基督教的猶太人,在他接受耶穌為救主之後,他卻受了神的呼召,先是向猶太人,後來更特別向外邦人,包括希尼利人(希臘人)傳福音。古羅馬帝國當時的確是傲視天下,羅馬城幾乎處在世界首都的地位,而且有多國人士來往穿梭,包括羅馬教會中也大多是外邦人。 羅馬書是保羅口述,透過德丟Tertius 替他代筆(羅馬書16章22節)。你會發現保羅的言詞鏗鏘有力,思想敏銳,條理分明,而且學識淵博,考慮周詳。因為他不僅受過猶太的高等教育,又熟悉希臘文化,更具有羅馬公民的身份。如果你只看其中的部份內容,包括我們今天要學的經節,你可能會得到一個片面的印象:保羅就像一位極為嚴厲、實事求是的大律師。他站在那個大法庭里,口口聲聲為那位至高的造物主辯護,證明祂的公義,叫那些被指控有罪的人啞口無言,除了承認自己的罪以外,別無退路。 然而,你也許不會猜到使徒保羅的用心是出於基督的愛。天父上帝的愛,不是只靠甜言蜜語的泛泛之愛,不是只顧目前短暫感受之愛。阿爸父神的愛是聖潔、無私、堅實和恆久的愛。保羅為了闡明這超乎人想象的真愛,他必得先證明世人都迫切需要神。因為“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章8節)。除非我們領悟自己有罪性、有罪行,或有罪的心態,不然的話,又怎麼會需要上帝的兒子來擔負我的罪,為我死在十字架上呢?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5章8節)朋友,也許你認為自己沒有犯過什麼大罪,值得社會來懲罰你的,為什麼還得關心罪這檔事呢?如果只憑自己的良心活着,誰又需要誰來救贖呢? 請記得羅馬書不是一套冷酷無情的邏輯理論,而是保羅帶着溫柔心腸,熱情向信徒(及非信徒)傳講真理的一札信函。如果你能帶着敞開的心,禱告求神的聖靈來幫助你,並且耐心地讀下去,必會受益無窮。畢竟,我們會有心靈的盲點,靈魂的弱點也不容易察覺。罪有不同的層面,有的隱而未現,有的惡行昭彰;有的是觸犯法律,有的是知善而不行,或是有良善的外表,缺乏純良的心思意念。相對比較不同文化,不同的人常會有不同的標準尺度。 如果你能帶着敞開的心,禱告求神的聖靈來幫助你,並且耐心地讀下去,你必會受益無窮。但是賜給人生命氣息與靈魂良知的上帝卻以絕對的真理為標準。這真理出於祂,與祂分不開。當神向人顯明這真理的時候,人有什麼反應呢?從神的作為和人心的反應中就顯露出誰是公義,誰是偏行己路的。請看使徒保羅的開場白: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章19-20節) 這些話其實適用於生活在世界各角落的人。我們可以舉幾個現代的例子: 泰國農民、中東的留美學生、美國的雅皮士 有一位泰國農民,他與妻子和四個孩子, 住在曼谷郊外的一個小村落里。他的唯一知識和謀生技能就是種植稻米。他的工作就是他的生活。他長年從早忙到晚,就為了種植足夠的大米,照顧他一家人的生活所需。他也像他的父親和祖先一樣信奉佛教。雖然他沒有受過教育,但他懂得將寫上佛經的紙條放入轉經輪里,併到寺廟去獻祭物給各樣的佛祖偶像。他唯一認識的宗教就是佛教。因為從來沒有基督教的傳教士到過他的村莊傳道,甚至連基督教這個詞他都沒聽說過。那個農民需要上帝的的救贖嗎? 另外, 有一個從沙地阿拉伯來到美國的留學生, 他在大學裡主修的是經濟學和計算機科學。他在美國學習有關資本主義的制度與方式。當他畢業回到老家後,他將會是一個成功的商人,坐在計算機旁,利用科技在世界各地進行貿易。退休時,他將會是一個很富有的人。但因為他是一個回教徒,當穆安津(即在清真寺尖塔上報告禱告時間的人)一天五次按時召集信徒禱告時,他就會停止手邊正在做的事情,根據“古蘭經”的教導,面向回教聖城“麥加”的方向跪拜祈禱。他是一個虔誠、有道德的人。他也認識很多基督徒朋友,但他並不真正了解基督教。他知道耶穌是誰,但在“古蘭經”里,耶穌只是一個偉大的先知而已,並不是神的兒子。那麼,這個留學生需要上帝的救贖嗎 ? 有一位生於美國的男子,他的父母並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事實上,他曾經是一個熱衷於政治的激進份子。但是現在,他已經步入中年,不再為任何事物狂熱了。他成了一個受過高等教育,收入不菲的“雅皮士”。他一生中, 從來沒有去過教會。對他而言,耶穌只是布道家在電視上談到的宗教人物而已。每天早上,他走路到車站,坐車到商業區上班。周而復始,路經旁邊的那間教會,但他從來也沒有想過教會的事情。他不知道、也不關心教會裡的人在做什麼。這人也需要神的救贖嗎? 這是個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也是好幾個世代以來,一直縈迴於基督徒腦海里的問題。到目前為止,全世界人口已超過75億。根據去年統計,廣義的基督徒為24億6千萬,占全球人口33%。除了廣泛的基督徒之外,全世界的不同宗教人口包括:回教徒、印度教徒、無宗教信仰者、佛教徒、中國民間信仰者、無神論者、新興宗教信徒、鍚克教徒和猶太教徒。這些不信耶穌基督的50億人口,他們的靈魂需要救贖嗎? 讓我們仔細了解這些數字的意義。全世界有50億人口是不信耶穌基督的。根據去年全球差傳數據發布,福音未及之民有21億,而且人數有上升的趨勢。沒有機會聽聞福音的人口有21億,箇中原因也許是沒有他們語言的福音廣播,或許沒有他們文字的聖經譯本,或者沒有宣教士到他們當中傳道,又或許在他們的群體當中沒有建立原住民教會。 他們可能是住在泰國、巴西、烏克蘭或新加坡的非基督徒,還有世上的許多群體。他們當中可能包括年輕或年老、男人或女人、富翁或窮人,受過教育或文盲。儘管有這樣的分別,然而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從來沒有人向他們清楚說明耶穌基督的福音。從來沒有人見過神, 但是認識耶穌就是認識父神。 然而,今天你卻能讀到使徒保羅所傳的福音,多有福啊!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 但是認識耶穌就是認識父神。可是,天下沒有一個完美無罪的人。在神的眼中,世人都如羊走迷,不虔不義,又阻擋真理,因而神的忿怒已從天上顯在世人身上,沒有誰逃得過 (註:羅馬書1章18節) 。請看下面的解釋: 1、上帝對罪的忿怒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羅馬書1章18節上)。這句話驟然聽起來,讓人不舒服和有點奇怪。我們要注意 “忿怒”這個詞。 我們慣常聽到神是愛,祂有恩典和憐憫。 我們也歌唱稱頌神的慈愛和祂的榮耀。 我們思考神的聖潔。 但對於神的忿怒呢? 我們幾乎沒有提到。甚少有讚美詩是描述神的忿怒。 我們寧願喜歡唱《耶穌愛我》歌。 當我們想到神的忿怒時,腦海中就浮現出一個生氣的老師在懲罰他的學生;或者一個在天上的老頭,把雷電從天上丟下來的時候,他卻在發笑的樣子。但是,這樣的想象與真理,兩者相距很遠。“忿怒”這個詞是從希臘字“Orge”(歐給)翻譯來的。這裡所指的不是 “突然爆發的忿怒” 。 忿怒是指神對一切違背祂聖潔的事所發的怒氣。在這節經文中,忿怒是指神對一切違背祂聖潔的事所發的怒氣,是日積月累,屯於心底,不易消散的氣憤。這不是指無理智的暴跳如雷,乃是出於理智和律法的忿怒。上帝就是神,祂不能忽視罪的存在。上帝就是神,祂不能漠然地容忍祂的創造物受到罪惡的破壞而袖手旁觀。上帝就是神,祂不能輕易放過故意踐踏祂神聖旨意的人。上帝就是神,祂不能睜一隻眼, 閉一隻眼的容忍人嘲笑祂的聖名。 因此第18節所強調的重點:上帝的憤怒乃是“顯明”在人拒絕真理這件事上。“顯明”這詞是現在式,因為它總是不斷進行中。因為人違背神,以致神“顯明”祂的忿怒。問題的本身是出於人,不是出於神。這並不意味着神整天坐在天上看着人,看祂是否可以送哪個人到地獄去。這種觀點把神看成了一個怪物。第18節所表明的真理是:我們的神是不能忽視罪的問題。祂不能假裝看不見,故意忽視罪的存在;或者人犯了罪,祂假裝從來沒有發生過。人的罪性是與生俱來的,但是神已賜給我們得救的真理。神的忿怒是從天上顯明在那些嘲笑祂的聖名,拒絕接受真理的人身上。這是一個亙古不變的真理,不斷應驗在每一代人的身上。 2、世人拒絕真理 人之初,性本惡?這“初”是在墮落之後的伊甸園開始。使徒保羅繼續他對人類的控告:...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關鍵詞是 “阻擋”。它的意思是人故意拒絕真理, 即使面對勢不可擋的證據, 世人還是執意與神對立。這是一個非常強烈的聲明,保羅在這裡譴責全人類故意、明知且定意地轉離神。 讓我以一個更強烈的方式來表達,在保羅的神學中,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抵擋過神的真理。除非我們能夠充分了解各人在某種程度上抵擋了真理,否則,這段經文無法對我們發揮作用,會失去它的力量。保羅在第20節結束時的聲明是:世人都是“無可推諉”的。除非每一個人都犯過某種故意“不順從”神的罪,不然的話,保羅在20節所說的結論是站不住腳的。請注意保羅的思維,它的順序是: 1.人的本性是“抵擋”神的真理。 2.這樣的“抵擋 ”,導致他對神的不敬虔。 3.他對神的不敬虔,導致他的行為不義。 因此保羅的教導是:道德的墮落,始於對信仰的顛倒和曲解。或者說,在教義上離經叛道,最終會導致生活方式的背離。 你的日子如何,乃在乎你所信的是什麼。 一旦你決定違背神,你的人生就像一條罪惡之河,不斷有邪惡和不義從你的內心流出來。唯一能堰塞這條罪惡的河流,就是你的良心受到約束或是環境受到局限。若放任不管時,人總是偏向邪惡。沒有例外,無一倖免。 邪惡的發生:首先是,人拒絕神的真理,然後他們背棄神,接着他們轉為放蕩、不道德。更令人震驚的事實是, 每一個嬰兒,天生就有背棄真理的傾向。性本惡。不論性別、受教育或文盲與否,人的本性就是要抵擋神的真理。如果放任自己,我們將永遠傾向於邪惡。這就是為什麼“抵擋”這個詞用的是現在式。 墮落後的人性的本質總是抵擋着神的真理, 因為在背後有超自然的惡者在作祟,在慫恿。在任何情況下,墮落後的人性的本質總是抵擋着神的真理,因為在背後有超自然的惡者在作祟,在慫恿。殺人犯曾是主日學的學生,娼妓曾是教會唱詩班的成員。不論背景如何,誠然,在每個世代和每種的文化中,各人都抵擋神的真理,轉向不義的時候。即使我們很難接受這事實,這卻是使徒保羅的教導。 可是,這就帶出了另一個問題:世人所抵擋 “關於神的真理”是指什麼?那明明可知,顯而易見,叫人無可推諉的真理是什麼?保羅在19節至20節的經文中, 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 3. 在大自然中,神的自我啟示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章19-20節 這經文已清楚闡明,神借着每個人都能看見和認識的大自然,顯明祂自己。世人從周圍的大自然,宇宙萬物都可以見到神的創造。即使是最落後的部族也能從創造的作為里得到啟示,大自然以這樣明確的方式來顯明造物主的存在,是很清楚、易明的,所以沒有人會錯過它,沒有人說自己不知道、不曉得。以下是保羅說明在大自然中,神自我啟示的三種本質: 第1. 這啟示是具體的、明明可知、可見的。 第19節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要留意,保羅在短短的一節經文中,兩次說到“顯明”這個詞。關於神的事情,就是指人對神的認識。神已經在各人的內心顯明祂自己,因此沒有人能錯過認識這真理。只要我們願意,就必認識這真理。保羅又指出,人對神的認識,已經顯明在人的心裡,以致人是有良知。然後20節: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神在大自然里,在我們中間顯明祂自己,祂的大能是明明可知、可見的;祂也顯明在人心裡,使人有良知,受良心的規範。人人都曉得有神的存在,因為心中的良知告訴他們。 祂也顯明在人心裡,使人有良知,受良心的規範。第2. 這啟示從創世以來,永遠不斷地向世人顯明。 保羅在20節進一步闡述他的論點,就是“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自我啟示已顯明出來。這意味着新、舊約聖經中的亞當、該隱、挪亞、亞伯拉罕、雅各、摩西、大衛,他們都看到和知道神的自我啟示。即是自亙古以來,世上每個人都看到了神在大自然中顯明祂自己。我們要弄清楚這一點,它是指全世界的每一個人, 無論他在神面前是無辜的,還是有罪的人,每個人或多或少, 都知道一些有關神真理的事情!沒有人能說他看不見、不知道神的自我啟示。 人們是否着意細想神在天地萬物間顯明祂自己,這並不重要,因為人人都看到已啟示的真理。所以明確地說,人人都知道,沒有人會錯過。這意味着,世上沒有人會不知道有關造物主的真理。無論你是南太平洋島嶼上的獵頭族,還是生活在大城市的上層人士都沒關係,因為上帝已啟示了祂自己, 這真理是明顯可見。 第3. 這啟示是人既能認識, 也能曉得的。 在大自然中,神自我啟示的真理,20節的下半節,保羅的結語是:“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這節經文裡其中之一個關鍵詞是“明明可知”或譯作“明明可見”,意指每個人都已經看到、知道神在世界中的創造。另一個關鍵詞是“曉得”,這意味着,上帝透過大自然, 顯明祂自己,並且顯明在人心裡,以致人人都有良知。要明白的是,保羅並不是說大自然包含了每個人都可以看到關於神的自我啟示,這不是保羅要表達的全部內容,他是說每個人實際上都看到神的自我啟示,每個人實際上或多或少都明白這真理。一位譯經家對“曉得”的希臘文,有這樣的解釋:神的具體實在和基本特徵是人所皆知的 ,因為人人能夠通過神所創造的事物,可以清楚“意識到”神。這樣的認知有多普遍呢?保羅的論點是,沒有人受着任何限制,以致他無法感知,認識神的事。 這重點是非常明確,也就是說神總是有辦法使每個人都接觸到祂的真理。因為神的自我啟示,是隨處可見、可知的,讓每一個人都能領會。所以沒有人能有任何藉口說:“我不知道神的事”,或說:“神在宇宙萬物,在人心裡的顯明,還是不夠清楚,以致我不曉得、不認識”。 總結來說: 1.有關於神的真理已是清楚地顯明於神的創造中。 2.這真理是人人可以得到的。 3.這真理也是人人可以理解的。 法國的物理學家兼哲學家巴斯葛(Pascal) 說過: “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神型的真空’,沒有一樣受造之物能填滿這個真空,惟有造物之主藉基督顯明出來的神,才能填滿這個真空。”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世界各種文化都有一個至高主宰的觀念,這些觀念都是有缺陷,有瑕疵的。人被迫在外面尋找答案,要認識這位至高者。就這意義,表示出人們的宗教性是無法治癒的。法國的物理學家兼哲學家帕斯卡(Pascal) 說過: “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神型的真空’,沒有一樣受造之物能填滿這個真空,惟有造物之主藉基督顯明出來的神,才能填滿這個真空。”奧古斯丁Augustine說:“主啊!禰為自己的緣故,創造了我們。我們的心得不着安息;除非我們的心安息在禰裡面。”傳道書3章11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註:原文作永遠)。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這意味着,人心渴望從神那裡得到終極的答案。 上帝把人對神的渴望(“神型的真空”)安置在人心裡,是要人仰望祂。 傳道書3章11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 (註:原文作永遠)。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無神論者的難處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無神論”從來沒有得到大多數人的興趣。因為無神論是世界上最不自然的哲學理念。相比之下“偶像崇拜”還比較自然些,因為比起無神論者,至少拜偶像的人承認, 有比自身之外更高的權威存在。對於一個無神論者來說,他不僅要否認在大自然中,神自我啟示的真理,他也必須刻意反覆地抵擋神在他良心裡顯明的真理,就是良知。正如許多人所說,做個“無神論者”比做基督徒需要更大更多的信心。 下面我要再次說明無神論無法自圓其說的原因: A.無神論完全不能贏得人心。因為無神論是一種對神的否定,一種純粹消極的人生哲學, 它完全沒有震撼人心的能力。 B.在人的心中, 一直存在着一份對神的渴慕。 C.每個人都知道有關於神的啟示。 4. 這啟示包含關於神的兩個事實,每個人都知道。 還有一個問題仍然存在。究竟在大自然中,有關神的事情是明明可知的,沒有人會不認識的,是指什麼呢?這是保羅爭論的關鍵點,因為他的答案必須適用於世上的每一個人。這答案也必須特別適用於那些從未聽到福音信息的“異教徒”。保羅在回答這問題時,提到每個人都知道有關上帝的兩個事實。 1、有一位全能的神創造了世界。 2、這位全能的神是宇宙的至高主宰。 這兩個陳述近似於保羅所說,上帝那看不見的本質:祂的“永能和神性”。祂的“永能”顯明於宏偉壯麗的創造中。從被造物的多樣性和精確的設計,我們可見祂的“神性”遍布於祂所造的世界裡。日出日落,大地得光明,得溫暖,萬物得生長的能源。 有跡可尋 這個世界就是神的家。祂留下無處不在的線索,讓我們能知道祂是一位怎麼樣的神。當我們爬上黃山,就不能不對神的偉大創造發出讚嘆。當我們參觀過雅魯藏布江大峽谷,就會發現這世界奇景是有位造物主以祂大能的手挖出來的。神的無限就像大西洋里的深淵一樣無法測度。每片雪花證明了神的獨特性。九寨溝的景色變化,宣告了祂的創造大能。 星系喊道:“祂在那裡”。野花齊唱,“祂在那裡”。波瀾壯闊的江河加入唱和,“祂在那裡”。鳥兒唱歌、獅子咆哮、魚兒在海洋里書寫 —— “祂在那裡”。一切被造物都加入頌讚祂的奇妙。諸天宣布,大地復誦,風吹起了耳語 —— “祂在那裡”。深淵就與深淵響應,茁壯的紅杉告訴在空中翱翔的鷹,羔羊和狼都贊同 —— “祂在那裡”。 一切被造物都有神簽上的聖名。全地都標記着“上帝所造”的巨大字樣,沒有人會說,看不到它。人人都聽到、見到神借着被造之物述說“祂在那裡”的信息。上帝已經在全世界留下祂的指紋。誠然,“這是天父的世界”,每塊石頭、每根樹枝、每一條河流, 以及每一座山, 都有祂的署名。一切被造物都有神簽上的聖名。全地都標記着“上帝所造”的巨大字樣,沒有人會說,看不到它。 禰真偉大! 一位英國宣教士將俄文的《禰真偉大》翻譯為英文的聖詩,這首聖詩的歌詞感動了許多人: 主啊,我神!我每逢舉目觀看禰手所造一切奇妙大工, 看見星宿,又聽到隆隆雷聲, 禰的大能遍滿了宇宙中。 我靈歌唱,讚美救主我神, 禰真偉大!我靈歌唱,讚美救主我神, 禰真偉大!何等偉大! 5.在大自然中,遍布了神的自我啟示,叫人無可推諉。 保羅的結論確實很簡單:人人都“無可推諉”說自己沒有見到,以致不知道這位至高的主宰。我們無法想象比這個對人類更全面的指摘和責問。保羅的控訴是無人能倖免、沒有例外、沒有特殊情況。每個人借着被造的萬物來認識神,沒有藉口。可是,每個人都抵擋關於神的真理,這就是為什麼人人都落在神忿怒中的原因。 保羅在這裡說,人人都沒有藉口,是包括各文化和各世代,是放諸四海而皆準,不論他是第一世紀的異教徒,還是21世紀的唯物主義者;是住在非洲的獵頭族,或是住在大城市的中產階級,人人都認識神的真理,但人人都抵擋這真理,人人在神面前都有罪,人人都在神的忿怒之下,人人都迫切需要借着耶穌基督得到救恩。 為免有人沒有抓住這重點,讓我再清楚指出這段經文的重點: 1. 在大自然中,廣布了上帝的自我啟示,而世人卻否認祂的顯明。 2. 人類拒絕認識神的真理,致使人人在神面前,無可推諉。 3. 所以,世人都在神的忿怒之下,面對祂的審判,在地獄裡受着永刑。 “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馬太福音25章46節)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章28節)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1章8節)。 聖經中還有許多有關地獄的經文。那是一個永遠與神分離,只有邪惡,沒有良善的無底洞。那是一個讓人心不得安息,魔鬼撒旦後悔莫及的去處。但是主耶穌有權柄將我們從黑暗裡救贖出來,讓我們得自由和永生。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章28節)…… 但是主耶穌有權柄將我們從黑暗裡救贖出來,讓我們得自由和永生。三個發人深省的結論 因此我以三個發人深省的結論, 來結束這篇信息。 第1. 因為神已經向世人具體地顯明祂自己,以致在祂面前,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 這是保羅下的無法避免的結論:在神面前, 沒有人是真正無辜的。 世人都犯了罪,只是罪的程度大小不同。 所有人類, 都關在死囚區里。那些聽到福音又拒絕福音的人, 在上帝面前比起那些從來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當然更是罪有應得。但我們的神, 卻不是一個反覆無常的神。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羅馬書2章12-16節)。 呂振中譯本比較準確地表達了原文的意思,且不會產生歧義:“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滅亡;凡在律法以內犯了罪的,就要憑着律法來受定罪。”雖然神沒有將律法賜給外邦人(異教徒),但神在造人的時候已經把律法的功用刻在所有人的心裡了,人的是非之心也與這刻在人心裡的律法功用同作見證。請注意,和合本在這裡譯作“是非之心”,在其他地方譯作“良心”,這詞的原意並不是指“良善的心”,而是指“人人皆有,與生俱來,判斷是非的認知”。神賜人有良知,能認識祂。一個願意接受真光的人,他就越愛慕光,他就更得着這光。凡不接受光的人,就停留在黑暗中。 在新約中,除了福音以外,沒有任何其他方法是人可以靠着得救的。除了個人憑信心接受耶穌基督,向神認罪悔改之外, 神並沒有提供其他的救贖方法。讓我以另一個角度來闡明:從自然界中,你認識這位創造主有多少?或許你知道神的存在、神的大能、祂是滿有智慧的至高主宰,甚至你敬拜祂。即使人知道這些, 卻仍不足以使人從罪中得到拯救。我們需要神特別的啟示才能得救,進入天國。耶穌基督的福音才是世人得救的唯一盼望。 第2. 因信耶穌基督是救主,才是唯一通往天國的道路,所以那些不相信耶穌的人,他們是永遠的失喪。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章6節)。使徒彼得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傳 4章12節)。保羅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哥林多前書3章11節)。這些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獨有宣告,就是: 別無他法。 別無他名。 別無其他的根基。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14章6節)。我們沒有權利將這真理稀釋。 唯有借着基督,世界才有盼望。唯有借着主耶穌的聖名,人才能得救。因此,在聖靈的光照下,我要沉重悲傷地說,對於那些不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無論他們聽聞過祂的名字與否,他們將永遠的失喪。 第3. 由於主耶穌已向教會頒布大使命,是要信徒向各人傳福音。已經2000多年了,還有千千萬萬的人從未聽過福音,這是我們的錯,沒有遵循祂的吩咐。人是否得救乃是神的主權,基督徒的責任是把純正的福音傳給人。 如果我們沒有遵循主耶穌的吩咐傳福音給萬民,數以百萬計的人因沒有聽聞福音而永遠滅亡,那是誰的錯? 人是否得救乃是神的主權,基督徒的責任是把純正的福音傳給人。宣教士佳美的腳蹤 —— 愛基督、愛靈魂 多年前,出生於瑞士的弗雷德.司德勒Fred Stettler知道當時在東歐國家的基督教書刊非常缺乏,就組織文字機構印發小冊子,送到有需要的地方。40多年前,阿萊塔.貝爾醫生Dr. Aletta Bell放棄在美國賺大錢的機會, 而去印度在一些醫院裡的小人物手下工作。伊娃.羅得卡得Eva Lodgaard 甘願在肯塔基州的山區,事奉主45年。 “假如我有千條性命,決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不,不是給中國,乃是給基督。” —— 戴德生Hudson Taylor 如果我所說的不真,為什麼在1854年 3月7日,英國的戴德生Hudson Taylor甘心離鄉背井,為了上帝對中國人的愛,深入偏遠的內地,雖遭拒絕,也不後退。他一生宣教事奉,一生憑信心生活。他曾住過漏雨的破屋,為便於接近中國人,他特地把皮膚塗上黃色,把頭髮染成黑色、編了辮子,並穿上華服,只為了讓人接受耶穌救主。他寫了幾封家書,呼籲愛主的信徒去中國事奉。第三封是寫給新近結婚的妹妹和妹夫的,他寫道:“親愛的弟妹,來吧!過來幫助我們,假如我有一千英鎊,中國可以全數支取;假如我有千條性命,決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不,不是給中國,乃是給基督。” 他一生奉獻給中國並葬在中國的土地上。 還有,那位被西方看為傳奇的英國女宣教士,艾偉德Gladys Aylward。她在中國宣教十八年之久,在山西開設“八福客棧”收養孤兒,抗戰時帶領百名孤兒千里大遷移。她死在台灣,下葬時,頭向中國以表她愛中國的心。 還有許多無名的宣教士,他們放下一切,把生命投入異國的文化里,為的是傳福音給萬民。真正的問題乃是“為什麼我們還留在原地不動,沒有回應神的呼召?” 可怕的異端邪說:普救論 有人提出"普救論"主義,它的基本教義是世上所有人(包括生前沒有聽過福音的人,以及那些聽過福音到死時仍堅決拒絕耶穌救贖的人),最終都與神聯合。他們認為神就是愛,祂決不會明知一個人註定要受永刑卻仍然造出這個不信的人。他們的意思是人不需要靠耶穌基督的福音就可以得救,普救論甚至已滲入福音派的陣營。這些認為不需要相信福音就可以得救的教導是該被咒詛的。這樣的教導,使教會喪失了傳福音的熱誠。如果這些人可以不聽到福音就得救, 那麼我們為什麼鼓勵教會的年輕人, 去遙遠的異鄉,甚至要犧牲自己的生命去傳福音?我的結論是:如果我相信他們所傳的異端,就連到對街去傳福音都提不起勁了,更不要說是到地極去。 陰險的“普救論”主義, 是福音致命的敵人。 凡是相信普救論的地方,他們的宣教事工遲早會停頓。 一個無可辯駁的論據:假若真有其他拯救的辦法,神為何要差遣祂的兒子到世上來? 我意識到有些人始終不會被我的論據說服。由於種種原因,他們根本就不能相信有數百萬甚至數十億的人要下地獄。因為這個想法太可怕、太恐怖、太不堪設想了,所以, 他們用盡方法來拒絕這個結局的來到。假若真有其他拯救的辦法,那麼,我要問你一個無法駁倒的問題。如果真是如此,神為何要差遣祂的兒子到世上來? 沒有其他的救恩方式。 主耶穌在加略山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寶血,向世人宣告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祂的救贖工作已經“成了”。耶穌已經完成了救恩的工作,也不需要再做任何事來補足。唯獨信靠祂聖名的人,才能得救。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救法。最後,因為我知道我剛才所講的話, 對某些人是很有爭議性的,我不希望大家在這麼重要的事情上照單全收,而是自己去好好查考聖經,然後問自己,這是真的嗎?向神禱告:“主啊,如果這是真的,我該什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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