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为文赞扬联邦调查局长不肯向川普宣誓效忠个人的做法,是正确的,是值得肯定的。 有网友留言说,笔者在美化科米。其实不然。理由很简单,这本来就是司法独立的一部分,监察体系与司法体系一样,欠缺了独立性,将严重地伤害到民主政治。 肯定科米的恪守联邦调查局长独立原则,并不是也肯定他处理克林顿电邮事件的失误,两者不应该相提并纶。 《纽约时报》爆料的消息来源是科米的两位好友。科米曾把效忠事件,菲林事件等的来龙去脉,向他们和盘托出,并与好友们得出自己在位期间,绝对出不向外公布的共识。 科米被革职后,新深喉不可能在没有得到科米的同意前,就粗鲁地把如此机密的讯息泄露予新闻界,最少也应该得到了科米的默许。 科米被革职后旋即发生新深喉爆料事件,事实有效地说明这是一种政治报复行为。政治报复行为,就像是无柄的双面刃剑,不用则已,使之必然导致两败俱伤。在自由与民主的文明政治体系里,没有全胜或全输的先例,故民主政治的艺术,就是既要抗争,又要妥协,在抗争与妥协的平衡路上,呈现出近代文明政治的优势。 美国新总统上任,全面铲除异己,安排自己班底,是自然之事。共和党的川普一上台,就开除了四十余位民主党联邦检察官,换上自己的班底,虽然引起哗然,犹如茶杯里的风波一样,但很快就归于平静,因为较之民主党的克林顿,算得是宽容了,克林顿上台后开除的共和党联邦检察官,是川普开除民主党检察官人数的两倍。 新总统开除联邦调查局长是有前例可循的。克林顿就任后,基于使用联邦调查局飞机私访孩子,利用公款安装自己住家的安全系统等指控,对于雷根提名的塞森斯(William Sessions),早就不满,决定将之革职。 为了保存塞森斯的面子,克林顿私下通知塞森斯最好是自动辞职,但在效果不显与意识形态差异的环境下,塞森斯居然公开宣布,自己没有错误,因此宁炒不辞。克林顿在没有选择的环境下,于1993年7月19日,下令将已经在职六年的塞森斯革职。 川普革职科米的行为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除了民选的联邦官员外,美国总统拥有处理任何提名或委任联邦行政职员的绝对权力。问题是科米的革职事件,处理得太丑陋、刻薄和傲慢了,连最基本的事前打招呼风度都没有:科米是从CNN新闻上知道自己被革职消息的。 川普这种任何政治家所不为的流氓式动作,固然羞辱了科米,得到了一时之快,但却得不偿失,不仅赔上了自己的声誉,更寒心了所有的幕僚。如此的不尊重自己的部长,还期待不是吃素的科米去吞声忍气吗? 美国联邦法律第18条第4与第28款,严格规定了联邦调查局长的职责和义务,在发现政府官员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时,必须向副司法部长汇报,司法部会及时加以纠正,避免进一步的损害民主政治。 目前不知道科米是否有将川普命令他停止调查菲林勾结俄罗斯官员的事件,按照法律程序要求,及时上报,如果有,自会平安无事,反之,科米将因触犯法律而被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最低的后果,也会被吊销律师资格。 调查门事件,会使川普政权陷入危机,但想在共和党主导的参众两院通过弹劾案来驱逐川普,并非易事,除非川普自己再继续为民主党提供更多的炮弹和机会。 高胜寒 2017年5月17日 www.gaosheng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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