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的根本标志就是社会各阶级的意见能充分交流,最后以投票的方式决定谁向谁妥协。如落败的一方有意见,那么就必须重新调整方案,争取新一轮的多数票。
研究社会和谐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的条件,必须把重点放在分岐和共识的根源上。必须认识到,冲突与共识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而且必须保持平衡的。但是这种平衡,不是靠单方面的宣布,或一方对另一方在言论和身体上的杀戮来实现的。
一个国家社会里,无论执政者怎么努力,都是无法消除一切的不公正现象的。各种分歧每日都在产生,其最终形态其实就是人民的满意程度与执政者施政能力之间的矛盾。
于是,就有一些在野的知识分子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人民声音的代言人。专制国家,是不允许他们出现的,于是就有杀戮,于是就叫专制主义。民主国家里,他们组成的集团就是在野党。在野党和执政党,从一开始的任务就是力争代言大多数的民众,这样就能在下一轮竞选中获得多数票,其年限是连选连任不得超过8年。
稳定的社会要求冲突或分岐的具体化,以致出现围绕统治地位的斗争、对执政党的挑战和执政党的更替,但是,如果没有共识,即没有一种允许对政权进行和平“博弈”,允许“在野党”批评“执政党”的决策,允许“执政党”承认“在野党”的权利的政治系统,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
威权主义国家由于只有一个权力中心——执政党,而没有其他的团体足以与之抗衡;由于限制民众组党、限制民众办报,所以,分散的个人不会被理会,民众的利益就无法避免遭受来自单方面的损害。
这样的政治单方面掩耳盗铃式的宣称的社会和谐,不仅是令人绝望的,而且是没有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