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一题目的人,百分之九十九会将其念成“(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ìng)”,我也曾上百次、上千次地亲耳听一些道士、术士、佛教徒、民间人士这么念过。如果说,民间方士们“不识字”尚且情有可谅的话,那么专业学者们出现这种错误就显得有些莫名其妙了。在正式出版的权威性工具书《中国方术大辞典》一书,扉页上写明该书经中国大陆古典文史学界著名教授审读并参与编写,在“急如律令”词条下,解释为:“意味勒令鬼神按符令火速遵循”。此书现已在海外发行繁体字版。大家随便翻几本时下的武侠小说,在佛光道影中,总可以找到和上述解释同出一辙的内容。足见对这一问题误解之深,十分普遍。
然而,这五个字的正确读音和标准写法应该是:“(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íng)”。请注意这“令”的正确读音是二声的“令( líng)”,而不是四声的“令( lìng)”。而它的准确含义就是:“符咒见效之快,如同善于奔跑的律令鬼一样”。
看来,有必要对这一文化史上的重大误解进行一番溯本清源的考证。
一、道教符咒派的产物
“急如律令”是道教符咒派的产物。起源于先秦道家的道教,在塑造道教诸神时,大量吸收了先秦中国神话传说人物加入道教诸神谱中,如西王母、彭祖、太上老君等等,乃至于日中赤兔、月上吴刚等等,每一自然现象总有一个人格神作为主宰而出现。这里的“律令鬼”,是个主司闪电奔跑的鬼神。即,古人认为下雨时出现的闪电现象,是因为有一位名叫“律令”的鬼神在空中奔跑,把闪电送到四面八方。雷神每看到“律令鬼”把闪电送到某一地方,就击鼓一次。当古人看到闪电出现后必有雷声响起时,就主观地认为这是主司闪电的“律令鬼”比主司打雷的雷公善于奔跑的缘故。
在《搜神记》中对于“律令鬼”的由来有如下记载:
律令,周穆王时人。善走,死为雷部小鬼。
《搜神记》作者干宝,283―351,字令升,今河南新蔡人,东晋时期著名文学家、史学家、易学家。
在道教的原始符咒中,并不存在“律令鬼”的位置。因为他顶多只是个“雷部小鬼”而已。
道教的神仙谱中,雷公、雷神、雷帝的三位统一是“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他是道教的雷神诸仙中的至上神。见下图:
据说,“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手下有36名雷公,代天打雷,均听其号令。因此,在古代道教的神仙谱系中根本排不到“律令鬼”的存在。因此,对雷神崇拜仍然“急如律令”这一符咒的核心内容而存在着,又增加了八卦符号作为镇宅之宝。这是古代易学文化史上“鬼避《周易》”说的产物。
二、“律令”的误解
第一次出现“急如律令”的准确年代,现已不得详考,有学者主张是汉代公文中在文章最后就开始书写“急如律令”一语。而前面我们使用的《搜神记》中对于“律令鬼”的记载却是晋代的产物。到了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祭龙文》中就开始使用它:
若三日之内,一雨滂沱,是龙之灵,亦人之幸,礼无不报,神其听之。急急如律令。
这个时候是读为律( lǜ )令( lìng)还是律( lǜ )令( líng)?我们已经无法得知。而且,这里的“急急”,并没有完整地书写为“急”。
“令”字纯粹当成“命令”使用的符咒,从明代就已经广泛出现在中、日、越、泰等地。
这里以令牌的形式出现,来表达对“急如律令”使用,这里的“令”当然肯定是读为“命令”的“令”字。在唐代道士对符咒的书写形式中,经常出现上“敕”下“令”的合一现象,如下图:
这里的“令”字,特地和“敕”字的上下异体字组成一体。就已经彻底改变了“律令”的读音和含义!
唐代以后,有时还要在最上面加上两个“口”字,代表了对八仙之一吕洞宾的信仰。在上述二字的下面,才会经常出现“雷”字的各重表现形式。对双口“吕”字的使用而又不出现“雷”字,反映了道教神仙信仰中,从雷神崇拜向人的(得道成仙)异化崇拜的变迁。即由自然的人化向人的超自然化的审美观的变迁。
在唐代李匡文撰写的一部名叫《资暇录》的笔记体文集中,对于“律令”之“令”字的读音有明确的记载:
案:律令之“令”字,宜平声读为零。律令是雷边捷鬼,学者岂不知之?此鬼善走,与雷相疾速,故云“如此鬼之疾走也”。
请注意,这里的“学者岂不知”正反映了唐代当时大量的方士和读者不知“律令鬼”为何,反以符令、法律、命令等来理解之的错误现象,是普遍存在着的。如此看来,白居易《祭龙文》中的“急急如律令”,显然他也是属于“岂不知之”的那些“学者”范围内的。
这里的“急急”二字,古代多作“急”,前一个“急”字,多一个“口”字偏旁,换句话说,正确的写法和读法应是:
(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íng)。
为什么有这么一个“急”字的异体字存在,这是笔者百思不得其解之所在,这里提出来,敬请同道教我。见下图:
有时,在符咒用纸书写面积狭小时,为了省字,也直接简称为“急如律令”。我们知道,在古代中国,符咒用字轻易是不能省略的。显然,最初应该有个完整的书写过程。下图就是完整书写到省略的两组古代实物对比:
左起图1为完整版。左起图2为省略版。而右起图2中的“急”字下面,使用了古代书写连续出现的相同汉字时经常使用的省略符号“=”。而右起图1则将这个省略符号“=”也省略了,于是“急急如律令”变成了“急如律令”。
综上所述,“急急如律令”这一符咒正确的写法和读法应是:
(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íng)。
读者看完此文后,不妨听听身边的方士们、术士们、道士们的发音和讲解,否则,镇宅不成反招来厉鬼,岂不南辕北辙,有悖初衷?
写此文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当年陈寅恪先生在港主讲武则天置面首论的情景:那时,很多“不识字”的民间方士们以为陈寅恪先生要大谈女皇淫乐之道了,那料想陈先生引佛教的女性舍身超度说,证明武则天本不在于床第之乐,而是皈依佛法,舍身超度。听者大异其趣。
想想看,这种误读,在现代社会难道只是“律令”这一处吗?这是个误读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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