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擅長造謠,這也不是什麼秘密,要不其媒體為啥得了“造謠公司”這一渾號呢?造假的李洪志和造謠的“法輪功”還經常“闢謠”。 先看李洪志曾經的兩次“闢謠”:“你們說大法不收費,它們就說師父斂財。”(2000年6月《走向圓滿》)“中共對學員造謠說你們的老師怎麼怎麼有錢、在北京與長春住什麼什麼樣的豪宅、生活怎麼奢侈。……我是在為眾生受苦才被邪惡攻擊的。”(2005年2月《美西國際法會講法》)李洪志大概忘記了,他在家中設“功德箱”變相索捐,冒充氣功師做帶功報告當場治病收錢(這本身就是非法行醫)的骯髒事了。 再看“法輪功”網站日前一次所謂的“闢謠”,發表了一篇為李洪志斂財辯解的“心虛文”。為何這是一篇“心虛文”呢?理由有三。 第一,對於李洪志的貪婪斂財。 凱風網上有詳細的資料,《抹黑》根本不敢正面交鋒、反駁。經查實,截止1999年7月,李洪志通過“法輪大法研究會”向全國“法輪功”組織發行的“法輪功”書籍就達1108萬冊,音像製品531萬盤(盒),圖片等129萬張(幅),“法輪功”標識徽章23萬枚,總價值達1.35億元人民幣,非法獲利額4229萬餘元。由王治文等人直接組織的李洪志“講法培訓班”56期,共計收費284萬餘元人民幣,其中絕大部分進了李洪志的腰包。請問,對此精確的統計,《抹黑》為什麼不敢反駁呢?很簡單,因為有無可抵賴的具體清單在那兒放着呢。
李洪志斂財有術 第二,對於李洪志直接盤剝弟子。 凱風網上也有具體的揭露,《抹黑》同樣是避而不提。據“法輪功”組織前骨幹李昌揭露: “李洪志為遮蓋其斂財動機,宣稱他對金錢沒有興趣,……事實上,他以各種手段斂財,偷逃稅款,盤剝法輪功練習者的血汗錢,並在國內外有巨額存款和洋房、汽車等非法所得。”“我算起來也得有萬八千的搭進去。你象紀烈武我估計恐怕得一萬以上,至少得五萬以上,你象姚潔,都得搭上好多錢。”(李昌《對法輪功邪教的認識與反思》)另據“法輪功”長春南湖片區聯繫人劉亞謙爆料,1998年10月,大連輔導站站長送給李洪志一輛日本尼桑轎車,李很快將之變賣給北京籍的李某某,得款十萬餘;劉墊付的3800元轉籍手續費,李洪志至今賴賬不還。(劉亞謙《我所了解的李洪志(圖)》)對於李昌和劉亞謙的證詞,《抹黑》壓根就不敢提,無他,鐵證如山,抵賴不了!出逃境外後,李洪志斂財的貪婪有增無減,親抓“神韻”撈錢,在網上高價售“貨”盤剝弟子。
李洪志在網上高價售“貨” 第三,《抹黑》發表於2017年10月26日。 該文的標籤中還有“豪宅”二字,可通篇沒提李洪志在美國購置了多少房產。《抹黑》既然稱李洪志受到了污衊,那就得具體駁斥,可該文只說李洪志北京、長春的房子不是豪宅,而是普通民房。根本就不提李洪志在美國的大量房產,也不提李洪志最近剛剛在網上以239萬美元的價格拋售其要新澤西州的一處豪宅。截止目前,凱風網已經確認,李洪志家族在美國有11處房產。這些房產中,登記在李洪志名下的有3處,李瑞名下的2處,李洪志女兒李美歌名下5處,李洪志大妹李君房名下1處,總共價值人民幣上億元。《抹黑》心虛不敢提,咱就列表如下: 李洪志家族在美國11處房產一覽表 | 產權登記人 | 地點 | 面積 | 市值(美元) | 備註 | 李洪志 | 紐約州奧蘭治縣鹿苑鎮蓋雷山路140號 | 135036平方英尺(約12545平方米)【宅地】 | 49.02 | 法輪功總部龍泉寺所在地 | 紐約皇后區66大道10515號2F公寓(森林社山區) | 750平方英尺(約70平方米) | 23.22 | | 新澤西州博根縣 | | | | 李美歌 | 紐約市皇后區法拉盛59大道別墅 | 1428平方英尺(約132平方米) | 61.5萬 | 李洪志母親盧淑珍在此居住 | 紐約市史泰登島鎮伊嘎大道103號 | 1854平方英尺(約172平方米) | 40.28萬 | | 芝加哥市郊溫內特卡鎮溫內特卡大道570號別墅 | | | | 芝加哥市N Mcclurg街512號公寓32層01室 | | | | 芝加哥市N Mcclurg街512號公寓36層08室 | | | | 李瑞 | 新澤西州米德塞克斯縣南布倫瑞克鎮飲水溪路27號 | 4297平方英尺(約400平方米) | 103萬 | 該房產為李洪志妻子李瑞在1999年5月14日花58萬美元購買,現市場價103萬美元。 | 新澤西州博根縣伍德克利夫湖鎮亨特路9號 | 7286平方英尺(約677平方米) | 223萬 | 購買於2005年3月4日。1999年11月1日,美國《華爾街日報》披露過該房產。 | 李君 | 新澤西州霍桑市巴賽克縣康奈爾大道80號 | 2038平方英尺(約190平方米) | | 2004年9月30日購買。 |
有必要強調一下,以上房產的圖片,凱風網上大多能查到,其中多處豪宅還可查到美國網站公布的房產信息,篇幅所限,這些無可置疑的“實證”恕不贅述。筆者只想請教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你們敢提供這些房產的購房款來源嗎?我敢斷言,絕對不敢! 最後再強調一下,哪一天李洪志和“法輪功”能將上述11處房產的經濟來源說清楚了,他們的“闢謠”也就成功了。然而,心虛的“闢謠”只能是欲蓋彌彰,太陽是不會從西天升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