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缺乏道德的社會越是愛消費道德 特有理 2017-11-14
這兩天,最具煽情力的消息就是“勇敢閨蜜被殺,懦弱閨蜜缺德”的事件。一個具有道德審判性質的消息文章,必然會有目的地歸納、加工、和披露特定的信息,也必定會在某種程度上有意引導讀者的思維。而大多數中國人,都是缺乏理性思考、蜂擁而上、時時刻刻準備以各種形式去攻擊他人的群體。特別是當社會的道德體系崩潰時,道德消費便也成為時尚,因為這種消費根本不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多深刻的思想;而另一方面,由於社會上真正的道德稀缺,這又使道德呼喚具有極大的煽動性。在這道德搭台,經濟唱戲的時代背景下,許多道德雞湯和道德鞭撻的背後,往往就是一次次精心策劃的營銷把戲。 正是由於這個“閨蜜事件”的極度反常,才會強烈地刺激社會的神經。但這個反常的事件背後,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完整經過,似乎很少有人去深究。憑故事去裁判一個人、去譴責一個人、去攻擊一個人、去咒罵一個人,不管打出的旗幟有多高尚,這難道是一個理性社會應有的表現嗎? 那位死去的閨蜜到底因為什麼被殺死,僅用一個“兇手當時已經失去理智”的故事描述就可以定性事件的本質? 當一個人真正面臨巨大恐懼的時候,有幾個能正常行動的?別說女人了,男人有幾個能邁得開步的?小時候打群架,淨是那些見了血嚇傻的、四散奔逃的,可平時他們嘴上比誰都橫。 說句不客氣的話,一個女人在一個男人面前逞英雄,就說是為了保護閨蜜,但是不是也要為自己的判斷和行為承擔責任,一個成年人應有的自我責任?就我個人的看法,這個閨蜜的舉動完全缺乏理性的判斷,甚至有可能因不當言辭以及行為激怒了兇手而招來殺身之禍。 活下來的女人雖然應該為閨蜜的仗義而感恩懷念她一輩子,但並不必須為閨蜜的逞能而亡負上道義責任,甚至還要面對對方家庭的敲詐勒索。警察、消防員為救人而殉職,被救的人必須要做出物質回報,比如出錢補償、贍養對方老母才對嗎?對方的家人向社會公布此事,算不算是一種勒索和敲詐? 在眾多的義憤填膺背後,其實反映出一個根本: 中國人的所謂道德都是要回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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