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王榮舊部、中共深圳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被指非法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蔣尊玉被指控在1996年至2014年任深圳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深圳龍崗大工業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主任、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為他人在承接建築工程、開發房地產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賄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65.6767萬元、港幣4670萬元。 蔣尊玉在深圳任職長達31年。2009年6月,江派官員、蘇州市委書記王榮“空降”深圳任代理市長、市委書記後,蔣的仕途也在一年內連升三級,由水務局長升至市委常委,官至正廳級;2013年4月兼任市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一直被視為王榮的親信。 2016年5月16日,蔣尊玉受賄案開庭,當日庭審時蔣當庭翻供,拒不承認收受部分涉案贓款。 據港媒報導,蔣尊玉在庭審時耍“大牌”,聲稱“我不吃什麼爭取立功、主動交代一套”,“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該什麼量刑就該什麼宣判”。他還稱:“我僅收受贈送人民幣6百萬元,姦污女青年多名,我拒絕回答,原因庭長清楚。” 此前報導,蔣尊玉不僅近乎瘋狂地收受私企老闆輸送的巨額利益,還隱瞞“裸官”身份、使用公款送禮、多次嫖娼、參與賭博、與多名女性通姦,被辦案人員形容為“五毒俱全”。 另外,蔣尊玉的老婆、女兒、女婿、親家等家庭成員都處在腐敗鏈條上,扮演起操盤手、權力掮客以及贓款接收者的角色,家族蛻變為斂財共同體。 據報導,蔣尊玉為家人先後買入了42套住房,存款和投資股票銀行資金有兩億多元人民幣,巨額資產來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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