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对奴隶制的态度 林肯是如何对待奴隶制的?我们的所有分析都是以林肯本人公开发表的言论为基础。 林肯是政治家,不是在书斋中的学者。他为了竞选的策略,有时为了反驳对手的攻击,他的言论,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看待的。 首先,林肯对待奴隶制是反对的。林肯在1860年对纽约的库珀学会的演讲时说:“他们(指南方奴隶制的拥护人)认为奴隶制正确,我们认为奴隶制错误,这就是整个争端的症结。”1864年他给霍奇斯的信中说:“我生来就是反对奴隶制的。如果奴隶制不是错误的,那就没有一样东西是错误的。” 林肯所以反对奴隶制,基于人的良知。他在1855年说:“我承认,我不喜欢看到那些可怜的人被追捕、被抓住、被带回去遭受鞭笞,从事无偿劳动。” 林肯作为律师,他从来主张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 他在1858年的演讲中说:“我相信这个政府不能永远保持半奴隶半自由的状态。我不期望联邦解散。” 赞成奴隶制的达格拉斯法官说林肯赞成北部向南部开战,以便消灭奴隶制。林肯在1858年时,断然否认了此点。 他明确地说,在当时的条件下,“自由州的人们根本无权也不应该插手畜奴州去干预奴隶制问题。” 1858年的辩论会上,林肯被问起他是否赞成无条件废除逃亡奴隶法时,林肯回答说:“我现在不赞成、过去也从来没有赞成无条件废除逃亡奴隶法。” 林肯赞成在哥伦比亚特区首先废除奴隶制。方法是:废除是逐步实行的;要特区的人投票以多数票通过;给予不愿废除奴隶制的奴隶主以补偿。 林肯是非常理性的,他主张的方案是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后来可以看到,当内战已经开始了,林肯依然主张用此方法去解决美国全国的奴隶制问题的。他那时作为总统,向国会呼吁,向新闻界呼吁,要全力用赎买奴隶这种文明的方式去终止奴隶制的。随便说一句,英国在加勒比海地区的奴隶制就是采用此方法废除的。没有引起社会的任何动荡,更没有引起大规模流血的。 林肯这种文明的、具有远见卓识的解决方案,在他作为总统全力以赴地呼吁国家试图解决,最后竟完全没有实现。伟大的见识,总是不被许多人接受的。这是一例。以后我另写一文,专门论述此过程的。 1860年的总统大选期间,林肯和竞争对手道格拉斯法官进行了多次辩论。道格拉斯说:《独立宣言》中“人生而平等”是不包括黑人的。林肯认为包括了一切人,白人和黑人也在其中的。他们抨击说,凡是说包括了黑人的人,他们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要和黑人一起投票、一起吃、一起睡、要和黑人结婚。林肯痛斥:“我反对这种骗人的逻辑,说什么我不想要一个黑人女人做奴隶,就一定是想要娶她做妻子。两者我都不要。” 林肯争辩说,《独立宣言》中一切人生而平等,在于“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方面,而不是指一切人在肤色、身材、智力、道德成长或社会能力等方面都是一样的。更不是要一切人实际上完全平等的。那也不可能的。 林肯认为,黑人在许多方面和我们不一样——肤色当然不一样,道德或天资方面恐怕也不能相比。”林肯还进一步说;“我和道格拉斯法官一样赞成我所隶属的人种占有优等地位。我从来没有说过相反的话。”“我为黑人请命的仅仅是,如果你不喜欢他,就别去理他。如果上帝给他一点点东西,就让他享用这一点点的东西吧。” 林肯1858年在第四场总统竞选辩论会上说:“我过去从来不赞成,现在也不赞成一任何方式使白种人和黑种人在社会上和政治上平等——我过去从来不赞成,现在也不赞成让黑人当选民或者陪审员,或者使黑人有资格担任公职,或者和白人通婚;我还要补充说,白种人和黑种人的体质有差别,这种差别我认为将永远阻止两个人种的人在社会上和政治上平等地生活在一起。……。那么我和其他任何人一样,赞成白人占有优等地位。我在此说,我不理解,为什么白人占领优等地位,黑人就应该被剥夺一切。” 林肯抨击对手:“可是道格拉斯法官特别害怕的是把白种人和黑种人的血混合起来这样的念头。同意,一千个同意。……。1850年,美国有四十万零五千七百五十一个黑白混血儿。其中只有少数是白人和自由黑人的后代,几乎全部都是黑人奴隶和白人奴隶主生的(就此一点事实,就会使许多中国出生的人搞懵了——深山兰注)。种族隔离是防止混合的唯一最好的方法;但立即隔离是不可能的,仅次于最好的方法就是趁他们还没有合拢起来的时候就把他们分开。” 林肯在1862年写给格里利的信中说:“我在这场斗争中的最高目标是拯救联邦,而既不是保全奴隶制,也不是摧毁奴隶制。如果我能拯救联邦而不解放任何奴隶,我愿意这样做;如果我能拯救联邦需要解放所有的奴隶,我愿意这样做;如果为了拯救联邦需要解放一部分奴隶而保留另一部分,我也愿意做这样做的。”林肯选了三种方案,最后林肯究竟选取了哪个方案,恐怕许多人今天也难以回答准确的。我曾经在中国某处课堂问过许多学生,他们几乎没有人没有回答对的。 林肯为什么这样说,那是你自己的理解力的问题。我就不为大家叙述美国的历史背景了。如果你想借用上述的话去抨击林肯,那就是傻冒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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