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1 韩莉 平权文化
文/段小文 “观音土反腐平台”坚决拥护国家网信办“群主负责”英明决策,同时建议:
1党中央、各级党委、各支部党员犯罪,书记同责。 2国务院、各部委、地各级政府成员犯罪行政首长同责。 3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师旅团营连排班成员犯罪首长或一把手同责。 4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社会团体、各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犯罪,一把手同责。 群主负责制好就好在是一把手负责制。
国家的事没做好首长下台, 省里的事没做好省长下台, 市里的事没做好市长下台, 县里的事情没做好县长下台, 乡里的事没做好乡长下台, 村里的事没做好村长下台, 中国总算有了一条最靠谱的规定!相信全体领导干部和全国人民都会认同!
公平:警察违法局长追责.市民违法市长追责.群友违法群主追责 2017年前,中国还剩有几家零星媒体偶尔报道外省的负面新闻,如南方都市报.新京报.澎湃新闻。从2017年开始中国的所有子媒.电媒.网媒,上到中央电视台,下到县城电视台突然全部停止播报负面新闻了,它们报道播出的是天下太平,百姓美好幸福生活的报道。由此认定,从今以后,在中国永远见不到任何一家媒体报道负面信息的时代来临....... 正规媒体被禁后,有关部门对打压自媒体的大运动又开始了,近期网信办对自媒体的舆论监督,对如何封锁官方的负面信息确实是下了大功夫,一波一波的各种政策.一环紧扣一环的各种实名制上网恨不得言论自由的网友赶尽杀绝,让自媒体平台个个只能唱赞歌.唱红歌,网友只能违心报道天下太平.违心报道没有贪官.违心报道没有强拆.没有截访.没有上访,警民关系胜过亲兄弟.小贩与城管胜过父子情....... 国家网信办马上要出新规,针对微信群的规定严厉到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地步。甚至有某地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对交警发几句牢骚后,被当地警方以“寻滋生事”罪拘留五日。这不由得让人想起河北邯郸涉县那说了食堂饭菜不好吃而被拘留的千古奇谈。 但是请问:每天都有落马的官员,为什么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出来对此负责?为什么城管到处打人,没有一个人对此负责?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物价虚高等等,也没有一个人出来对此负责?就连台风袭击珠海市造成重大人员与财产损失后,没有听说一个人出来说负责。反倒一河之隔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气象局长,宣布自己对此事负责而引咎辞职。上海交警抱摔带着孩子的妇女,没有听到网信办说谁负责;就连老百姓连病都看不起,也不见谁出来负责!
致国家互联网管理办公室的一封信
昨晚,我写完了申请信息公开信,已经十点半了! 虽然那个“群员犯法群主担责”的规定在互联网管理站刊登三天就撤下,但是引发的争议巨大的,震撼的! 我决定写信,并把信中内容用微博微信QQ发布。 内容如下: 申请人惊闻群员犯法群主担责,认为此规定违宪 一,中国哪一条宪法有此规定?如果互联网是新兴产业,法律条文滞后,请问,此规定人大是否通过? 作为国家二级机关,应该钻法律的漏洞吗? 二,世界各国无论遵从哪个法系,法律精神是共同的,合法合理符合逻辑推理。然而,哪个国家哪人能提前预知阻止个人犯罪?互联网内容瞬息万变,谁有能力阻止犯罪?目前没听说。也许你们把群主当超人了!群主不是监护人,群员也不是未成年人,担责的原因是什么? 三,大陆有《治安处罚管理法》,有《刑法》,公检法和庞大的互联网监控队伍,纳税人提供费用维持运作,惩治网络犯罪是他们的责任。群主凭什么担责?他在编吗?他领薪水吗? 四,谁建群谁负责,以此推理,今天八千万党员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建党者负责还是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负责?如果不负责,请问,群主担责的逻辑和道理在哪里? 任何政策出台都要考虑法律的严肃性,而不是认为权力在手为所欲为。你不能躬下身为民服务,起码不能张牙舞爪面向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首先必须尊重而不是践踏,依法治国必须言行一致! 请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给出答复,回应民众质疑,这是你们必须做到的。如此,才能让我们重燃对法律的热情与信心,我等待回复 申请人韩莉(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被申请人: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 2017.9.10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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