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统治下 自由离中国越来越远 www.creaders.net | 2017-10-05 万维读者网 万维读者网(Creaders.NET)林孟编译报道:澳大利亚《东亚论坛》网站发表“格里菲思大学”(Griffith University)人文学院教授、“澳洲国立大学”中国中心副主任特列瓦思基斯(Susan Trevaskes)的文章说,在研究法治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时,有一个传统的观点,即当新兴经济体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时,极其快速的经济发展会导致社会错位和财富分配不均。 在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通过土地发展交易和其他企业行为,为广泛滥用权力大开方便之门,加剧了贫富两极分化。如果对政府权力放任不管,就会导致普遍的贪腐。社会随之动荡,威胁到政府的合法性。但假以时日,随着民主选举降临以及法制改善,低水平的问责制和频繁发生的高压施政,通常会被法治发展,权力受到抑制所取代。 然而,中国的法治发展却没有遵循这一模式。正如中共时刻不忘提醒大家的,中国的法治发展具有自己的“中国特色”,与上述传统模式大相径庭。过去几十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导致的社会后果是,普遍的贪腐不仅拖慢经济发展,而且威胁到中共“人民民主专政”的合法性。自2005年以来的10年间,平均每年发生所谓“大规模群体事件”约150,000起至180,000起。 随着时间推移,中共领导人找到了保住权力,对付政权信用危机的方法,即竭力把法律机制的功能调整为既能控制地方官员,同时又能镇压异己分子。为了使双重功能合理化,习近平提出了强调以党为中心的另类法治意识形态——即法治、党的领导、党代表人民利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三要素构成社会基本的和谐局面。 其中的逻辑是,中共至高无上,代表人民,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不需要建立法律架构,来保护人民通过党已经拥有的权力。这是为压制个人权利辩护,使北京的党中央在立法、执法、国家安全等关键统治领域,权力完全不受限制。同时却把保护人民对抗滥用权力的责任,推给个人而不是整体的党的权力架构。习近平敦促中共官员改变形象,以良好道德垂范,“以德治国”。 目前习近平正力图使党更有效地控制政府活动,厘清军队、司法、安全系统所有掌权者的权力。习近平掌握的党权高于以上各领域的权力,并在其下统筹立法、司法、行政、国家安全领域的活动。 习近平一方面选择性地推动司法和安全系统相互制衡,一方面又利用这个系统以高压手段对付“人民的敌人”。对政府和社会许多领域的打压,已经成为习近平领导风格的标志。其中包括反贪腐运动,新疆的反恐战争,两年来对人权律师的镇压等。后者导致数以百计的律师被逮捕、判刑。 习近平声称,要培养社会接受党的“以德治国”理念,来取代西方的自由主义。这是重新回归毛泽东以党治国的模式,打着“依法治国”旗号重塑中国安全和政府机构的权力运作。习近平建立新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把同级党的纪委、政府的反贪局、国家检察机构合并到委员会名下,进一步加强党的控制和自己的领导地位。 习近平如何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重塑中国的治理体系,在中国国内的公共话语中是不容争论的问题。中共把国家锁定在特殊的社会组织关系中,不允许在党的领导外出现更健全的问责和检察体制。对中国人民来说,发展多元化社会,建立思想和权力自由竞争的社会,现在比以往几十年更加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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