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李在鎔獲釋後被記者包圍法新社
【大公報訊】綜合韓聯社、法新社、新華社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5日對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涉嫌行賄案作出二審判決,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四年,李當庭獲釋。李在鎔一度被檢方求重刑12年,一審被判五宗罪成、五年徒刑,至二審被大部分推翻,可說是這場「世紀審判」的大逆轉。 李在鎔涉嫌行賄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及其密友崔順實,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去年8月一審裁定其行賄、挪用公款等五項罪名成立,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李在鎔方面不服判決,希望在二審爭取無罪判決,而曾向法院要求重囚李12年的檢方,則認為判刑太輕,同樣提起上訴。 這場牽連甚廣的案件,在韓國有「世紀審判」之稱。李在鎔去年2月17日被捕,僅差12天就被關押滿一年。根據最新判決,李在鎔直到三審之前都是自由之身,韓媒一般預料他也將重掌三星決策大權。 法院認定朴崔共 法院認定,李在鎔以贊助馬術訓練為名,向朴槿惠「親信干政」案核心人物崔順實之女鄭某行賄,該罪名與一審判決一致。但二審判決不認定李在鎔向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行賄、非法向境外轉移財產等罪名,量刑因而大幅減輕。另外四名涉案的三星前高層亦獲減刑。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審判決中認為,李在鎔案暴露出韓國最高權力擁有者和大企業之間存在的政商勾結弊病,首爾高等法院對此表示「存在不同判斷」,認為此案沒有發現與政治權力相關的幕後交易和涉及挪用公共資金等典型的政商勾結行為。 首爾高等法院指出,本案中,朴槿惠向李在鎔索賄,接受賄賂的是崔順實,因此案件可定性為朴槿惠脅迫三星集團,崔順實從中智笏嚼印⒋薮嬖谧拧腹仓」關係。 三星三代均獲輕判 李在鎔當庭獲釋後被記者包圍採訪,他稱一年的關押是「寶貴的自我反省時光」,對自己「未能展現更好的一面」而致歉,保證今後處事將更嚴謹負責,並表示隨即回去看望自己的父親、三星會長李健熙。李在鎔的委任律師則表示,李仍打算上訴到最高法院。 三星集團是李在鎔的爺爺李秉喆於1938年創辦、李在鎔的父親李健熙一手打造。李秉喆旗下的肥料製造子公司1966年涉嫌走私,身陷大案的李秉喆把涉案公司「捐贈」給國家,躲過一劫。李健熙在1996年因行賄被判兩年緩刑,次年被豁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2008年前判處他逃稅罪以及其他罪名,但予以緩刑,2009年獲時任總統李明博特赦。李在鎔已是受惠司法輕判的家族第三代。 現年49歲的李在鎔,23歲就進入家族企業,2012年12月出任三星電子副會長,並在2014年因父親年事已高、卧病在床,成為三星集團的實際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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