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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訊| 美國用民主憲政保障社會和諧穩定200餘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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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是什麼?憲法是任何一個現代法治國家的根本大法,所以,只要是現代國家,幾乎都有一部憲法。然而,有了憲法並不見得就可以高枕無憂,因為憲法並不能和國家的法治以及政局的穩定劃等號。有專家研究說,近一百年來,大多數國家的修憲次數幾乎和政局的動盪成正比,越是頻繁修憲大改大動,社會的制度越是來回振盪。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個個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國家看起來也是這樣。政局動盪的國家各有苦衷,那麼政局穩定的國家呢? 我們來看看美國的政局。可以說,美國是至今為止世界上政局最為穩定的國家。自從合眾國憲法實行以來的兩百多年,不論是聯邦總統,還是國會議員和最高法院大法官,一直在按照憲法的規定,按部就班一絲不苟地進行他們的權力交替。這兩百多年中,美國也不是一成不變,靜如止水。它從允許南方奴隸制合法存在,到廢除南方各州的奴隸制和種族隔離制度,可以說社會政治生活發生了很大變化。而且,它不僅和多個國家發生戰爭,還打過一場歷時四年大傷元氣的內戰,即南北戰爭。但是,這一切卻都沒有導致危及制度本身的政局動盪。 有些故事如果發生在別的國家,就可能是一場政局危機,比如,曠日持久的彈劾克林頓總統案,在美國卻沒有一個人為政局的穩定擔心。事實上,整個事件也嚴格地按照憲法處置,再轟動再熱鬧,也和“政局動盪”這樣的問題不沾邊。又如,1968年尼克松和肯尼迪競選總統,民主黨的肯尼迪以微弱票數險勝共和黨的尼克松。結果出來後,共和黨內有人提出,肯尼迪方面有和工會及黑社會聯手拉票的行為,提出不承認選舉結果。尼克松制止了本黨內的這種呼聲,要求自己這邊的人尊重憲法,服從選舉結果。結果,也沒有象有的國家一樣鬧上街頭,動搖政局。 憲法在美國的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確實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而且說起美國的政治公開,政局穩定,美國人都會把這歸功於他們的憲法。那麼,美國的憲法到底有些什麼高明的地方呢? 要說美國憲法的特點,首先就是,這是一部十分通俗,十分實在,十分簡單,十分低調的區區幾個條款的合成。它的序言簡潔得叫人目瞪口呆,翻譯成中文只有84個字: “我們,合眾國的人民,為了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的安寧,建立共同的國防,增進全民福利和確保我們自己及我們後代能安享自由帶來的幸福,乃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和確立這一部憲法。” 憲法序言其實樂得洋洋灑灑,風風光光,美國憲法卻全免了。甚至找不到國體政體最高準則和政治追求,但是它確實表達了在美國人和美國政治制度中源遠流長根深蒂固的一個思想:這個憲法是合眾國的人民在制定,它是人民自己內部的一個契約,一個合同,一個規定。這種“主權在民”的原則植根於當初他們移民初期為了生存和自由而結下的五月花號公約,更遠地追溯,可以追溯到好幾個世紀以來英格蘭和歐洲的民主自由理念。這個道理很簡單,憲法不是帝王和強權為了國家的強大,為了管理民眾而頒布的法中之法,憲法是人民自己的公約。
【原作者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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