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耶稣去的时候,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从乡下来;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随耶稣。路加福音23章26节 我们对此人知之甚少。 他在主耶稣受死的这幕大剧中只能算是个跑龙套的小角色。他只在舞台上出现了短暂的时间就完成了他的戏份,然后就下台了,此后《圣经》就再没提到过他。 我们知道他的名字:西门。 我们知道他的家乡:古利奈,一个利比亚北部的城市,在地中海附近,在班加西以东约184公里。距耶路撒冷1440公里远。 事情是这样的。主耶稣被判要钉十字架后,祂得自己把十字架背去行刑的地方。光是十字架的横梁就重约45公斤,整个十字架重约135公斤。主耶稣在那之前刚刚受了鞭打,以祂当下的状况,只背一个横梁就已经要步履蹒跚了。 当时罗马政府会派遣了四个兵丁守住犯人的四角,然后另派一人在最前方举着一个告示牌,罗列着犯人的罪行。他们故意要让犯人自己背着十字架走遍大街小巷,穿过广场城门。他们要以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场面来警示全城的人。 简直是天壤之别! 想想看,仅仅在五天之前,主耶稣骑着毛驴进入耶路撒冷城的时候,众人高声欢呼着,“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前行后随的众人喊着说: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是称颂的话)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马太福音21章9节) 欢呼的人群不见了。 呼喊的小孩子不见了。 铺在路上开道的棕榈叶不见了。 几天前合城都在询问,“这人是谁”? 而今罗马帝国给出了回答,“他是一个被判钉十字架的罪犯。” 那个欢迎祂的城市将他赶了出来。 祂即将在城墙外被钉上十字架,被置于世上最屈辱的境地。 被鞭打,浑身是血,已经奄奄一息的主耶稣,挣扎地背着祂的十字架。祂拖着将会钉死祂的刑具一步一步迈向各各他山顶,那里又名骷髅地。每一步对祂而言都痛苦至极。 荆棘做的王冠扎进祂的眉头。因为祂之前被毒打,祂的脸上到布满了淤青,红肿和血口子,在加上人们吐的口水混合着,泥土、汗水还有血。 罗马兵丁看到祂一直颤颤巍巍不停地跌倒,就知道祂根本不可能把十字架背到行刑的地方,所以他们才随便抓了一个围观的人。 那个人就是古利奈人西门。 路加福音23章26节讲到西门是被迫跟随着主耶稣,替祂背十字架的。(带耶稣去的时候,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从乡下来;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随耶稣。——路加福音23章26节)这也是我们要不断思考的一点。西门是每个信徒的象征,他的经历帮助我们理解主耶稣呼召我们时所讲的话,“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章24节) 这就是基督徒。他是基督的跟随者。 这就是基督徒要做的事情。他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耶稣。 尽管我们无法考证,有些口头的传说表明西门和他的家人后来都成为主耶稣的门徒。如果是这样,那么“偶然背起的十字架”就成为这个人和他的家人得救的十字架。 有时,我们找到了十字架。 有时,十字架找到了我们。 这也让我想到两个简单却有永恒意义的问题: 你有没有找到基督的十字架? 基督的十字架有没有找到你? 西门的经历教给我们两个功课。如果他能穿越时空对我们讲话,我想他会说:“我找到了我要背起的十字架。你是否也找到你的呢?” 主耶稣,求祢帮助我,让我不犹豫,也不以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祢为耻。阿们。 西门那一天的感受如何?这首歌就是对当时那个情景的想象《跟从神羔羊》《Follow the La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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