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前:一本《宪法》上面一个地球。寓意:宪法顶个球。 修宪顶个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62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15项职权;第63条[1]有罢免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权力。《宪法》还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我们必须坦率地承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没有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的这些规定没有落实。 [1]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法治的概念是一个国家的行政者并不制定所有的规则。一部宪法的存在是让一个独立的司法当局告诉国家领导人什么是他们不能做的。此次的宪法修改,意味着这一独立司法机构在中国根本是不存在的;中国的宪法服从于中国共产党,即最终听命于党主席。党主席不会接受宪法对他的约束。因此,法治在中国并不存在。 一些年以前,在西北政法大学的校园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撑着一个地球,中心位置是中国地图。设计者用心良苦,其寓意:中国用宪法支撑着整个中国。可是,师生们并不看重,开始讽刺挖苦:中国的宪法顶个球,此后,逐渐传遍整个西北,整个神州,乃至海外。结果,西北政法大学“宪法顶个球”被拆除了,大家缅怀中又讽刺挖苦:中国的宪法顶不上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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