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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节的传说
   




   耶稣的受难和复活是一个重要历史事件,也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如果复活不是事实,那么死亡尚未被战胜,耶稣之死也失去其价值,人们与听见并接受耶稣为救主之前并无两样。韦伯·史密斯(西方著名学者)在
1957415日的那期【今日基督教】上曾说:。。。耶稣的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这件事颠覆了第一世纪,使基督教得以凌驾于犹太教和地中海四周异族宗教之上,若复活的道理被挪去,那么举凡基督教中任何重要和独特的教义也将失去价值,‘基督若没复活,你们的信便是枉然’。。。所以,证明耶稣复活的真实性,能使基督信仰者建立真正的信心和永生的盼望,也可使很多人加入基督信仰的行列。 

原文标题:耶稣复活是真的吗

作者:坤钰

    

很多人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但对于二千年前发生的耶稣复活事件,我们怎样鉴别其真伪?其实不难。因为很多历史人物和事件我们没见过,但我们仍然相信这些历史人物和事件的确存在过、发生过。如很多国人没有经历过抗日战争,但不可能否认这一历史;80后、90后出生的人虽然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但也不可能否认这一历史。同样,我们可以用事件本身的证据、事件对后世的影响、历史的考证等几个方面来考察耶稣复活的真实性。

关于耶稣受难复活的预言

    读过圣经四福音书的人都知道,耶稣在受难前曾多次预言自己要被钉十字架,且能在第三日复活,仅马太福音就有如下章节的描述:

“下山的时候,耶稣吩咐他们说:‘人子还没有从死里复活,你们不要将所看见的告诉人。’”马太福音十七章9节。
  “他们还住在加利利的时候,耶稣对门徒说: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第三日他要复活。门徒就大大地忧愁。”马太福音十七章22-23节。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又交给外邦人,将他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复活。”马太福音二十章18-19节。
  “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马太福音二十六章32节。

    卫伯·史密斯在《在此世局危难之际的一项大保证》一书中说:。。。他能在数周或数月前将如何死的细节一一道出,甚至说到他死后第三天要复活,这使人非常惊奇。一个人若希望他的门徒长久忠心地跟随他,必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因为只有一个疯子才敢这样说,除非-他自信这件事必然要发生。如果某人对自己的朋友说,不久将在某个时间内或自然而死或遭横祸而死,三天后要复活,他的朋友必然会以为他有精神病。世间没有一个创教的宗教领袖能说这样的话,但只有耶稣基督能这样说。

    有人一定会怀疑耶稣预言其受难复活的真实性。不妨对此预言做一下考证。

    据学者估计,仅预言耶稣之死,旧约《圣经》至少提到三百三十三次,新约提到一百七十五次(包括耶稣自己的预言)。旧约中,除了诗篇第二十二篇外,对主耶稣将遭受的苦难,描写得最详细的是〈以赛亚书〉第五十二章第十三节至第五十三章第十二节这段预言。麦道卫在《铁证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列举出旧约中论及耶稣之被卖、受审、死亡及埋葬的二十九项预言,如"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赛五十三7)"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十三5);"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二十二18); "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诗二十二16);"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赛五十三12);"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赛五十三12);"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六十九21);"主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摩八9);"我的神!我的神!为什幺离弃我"(诗二十二1);"又保全他一身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断"(诗三十四20);"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赛五十三9);等等。这些预言由不同的作者写成于公元前1000年到500年之间。〈诗篇〉第二十二篇是以色列君王大卫的诗,成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而〈以赛亚书〉则是先知以赛亚于公元前七、八世纪写成。读新约后就知道,这二十九项预言在二十四小时内完全无误地应验在耶稣一人身上。

  或许有人从另一个角度对这些预言提出质疑。一种是耶稣及其追随者是以旧约预言为蓝本,刻意导演耶稣受难的剧情,以表明其预言的准确。这种观点显然站不住脚,因为即使耶稣及其信徒们想这样做,没有罗马人、祭司、法利赛人的配合,这台戏是无法演出的,而罗马人、犹太人决无配合之可能。再一种是怀疑这些预言本身的真实性,即会不会有人在耶稣受难后,按受难的情节,假冒以赛亚先知写出这些"预言"呢?或者说,旧约圣经中的这些预言,是否真的写于耶稣受难以前呢?在圣经死海古卷发现前,最古老的旧约希伯来文手抄本--马所拉经卷,是公元后十世纪抄写的,因而无法肯定这些经卷中,有关耶稣复活的预言的确写成于公元前。但死海古卷的发现把问题澄清了。死海古卷中有希伯来文的〈以赛亚书〉抄本。专家们把抄本中的五十三章(即集中预言耶稣受难的一章)与马所拉经卷仔细对照,发现两者几乎没有差别。该章的一百六十六个字中,只有十七个字是有疑问的;在这十七个字中有十个字是拼法有别,对书中意思并无影响;余下七个字中,有四个字是文体的改变,如连接词的增减等;其余的三个字可并成"光"字,被加在11节中,但对全文意义亦无甚影响。死海古卷各经卷写于公元前200年至公元后68年各不等。但其中〈以赛亚书〉被确定写于公元前125年左右。这表明关于耶稣受难、复活的预言,确实写于公元前而不是耶稣受难后,是确凿的预言。

福音书描述的耶稣受难和复活的具体过程回放。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骷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二个犯人,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百姓站在那里观看,官府也嗤笑他,说:他救了别人,他若是基督,神所拣选的,可以救自己吧。路加福音2333~36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我们吧。另一个就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你的国降临的时候,求你纪念我。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39~43

那时约正午,遍地都黑了,直到申(时)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子从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完气就断了。百夫长看见所成的事,就归荣耀于神说:这真是个义人!聚集观看的众人见了这所成的事,都捶着胸回去了。路加福音2333~48

(兵丁)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断的打他的腿,唯有一人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1933~34

有一个财主叫约瑟,也是耶稣的门徒,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就吩咐给他。约瑟取了身体,用干净细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就是他凿在磐石里的。他又把大石头滚到墓口,就去了。马太福音2757~60

又有尼哥德慕,就是先前夜里去见耶稣的,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100斤前来,。他们就照犹太人殡丧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然后把耶稣葬在约瑟的墓里)约翰福音1939~40

次日,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把他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更厉害了。(于是派兵丁封了石头,把守坟墓)。马太福音2762~66

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来看坟墓。忽然地大震动,有主的使者从天上来,把石头滚开,坐在上面,相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看守的人吓得浑身乱战,和死人一样。天使对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找耶稣,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已经复活了。天使继续说: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并且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里你们要见他。妇女们又害怕又大大欢喜,跑去告诉他的门徒。忽然耶稣遇见他们,说:愿你们平安。她们就上前抱住他的脚拜他。耶稣说:不要怕,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叫他们往加利利去见我。马太福音281~10
   
 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见到的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商议,就拿许多银子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时,他的门徒把他偷去了。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兵丁就照所吩咐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马太福音2811~15

   (耶稣复活后向门徒显现)耶稣站在他们当中说:愿你们平安。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是鬼魂。耶稣说:你们为什么忧愁,为什么起疑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脚给他们。他们喜得不敢信,并且稀奇。耶稣又在他们面前吃了一片烧鱼。(耶稣)又对他们说: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并且人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到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耶稣复活后与门徒相处四十天)路加福音2436~43/49

(耶稣升天)耶稣领他们(门徒)到伯大尼的对面,就举手给他们祝福,正祝福的时候,耶稣就开始升天,不久就升到天上不见了。他们就拜他,大大的欢喜,回耶路撒冷去,常在殿里称颂神。路加福音2450~53

耶稣复活的论证

    不论耶稣复活与否,对耶稣尸体在墓中消失这一事实,耶稣的门徒与反对耶稣的人皆无异议。但尸体哪里去了?两千年来众说纷纭,除了耶稣真的复活之说外,其他不外以下几种说法:1、妇女们或其他人看错了坟墓;2、耶稣没死,安葬后醒过来逃走了;3、耶稣尸体被盗;4、门徒看到死后的耶稣是出于幻觉。

我们现在对以上说法逐一论证。

1、         看错了坟墓。

    需要说明的是,据四福音书描述,至少有两名妇女亲眼看见约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稣身体的情形。如路加福音235556节:从加利利和耶稣同来的妇女跟在后面,看见坟墓和和他的身体怎样安放。她们就回去,预备了香料香膏。她们甚至“对著坟墓坐著”(太二十七61)。试想,一个有理智的人,可能这么快就忘记自己最亲爱的人在二天前下葬的地点吗?即使妇女认错了,门徒和法利赛人不可能全都找不到耶稣的墓。更重要的是,耶稣并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约瑟的私人墓地,约瑟当然不可能认错(太二十七5760)。所以,看错坟墓之说不成立。

2、         耶稣没死,安葬后醒过来逃走了

    十八世纪法国的理性主义者范德瑞尼(Venturini)首先提出这个说法,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式化解耶稣复活的神迹,认为耶稣被放进约瑟墓中时仍是活的,数小时后,墓中的冷空气使他苏醒过来,于是起身离开了,只是他那班无知的门徒不知耶稣只是苏醒过来,却坚称他是由死里复活了。

持此种观点的人,是对十字架酷刑缺乏了解,即使在最乐观的情况下,被钉的人也难还生,何况耶稣的死是由罗马士兵、百夫长、约瑟等检查后确认的(一个罗马士兵在耶稣肋旁扎了一枪,就有血和水流出来),最怕耶稣复活的犹太人也对耶稣的死笃定无疑,只是担心他的门徒盗尸而已。

    安德生批评耶稣未死的理论说:“想得倒巧妙,可惜经不起推敲。一开始罗马兵丁就采取步骤,要确定耶稣已经死了,所以用矛刺入他的肋旁。我们姑且说他没有死,那么一连数十小时躺在冰冷的石凿坟墓当中,尤其在巴勒斯坦复活节左右的夜间是相当冷的,这不但没有结束他那脆弱的生命,反而让他苏醒过来,你相信这可能吗?就算苏醒过来,他还能由细麻布和几十磅的香料下脱身出来,撬开一个三个妇女都无力搬动的墓石,用受伤的脚走几里路?”值得一提的是,那些推崇耶稣假死之说的人,也必须同意耶稣醒过来后还能行过神迹,他不但要松开捆紧全身的层层细麻布,且能不将细麻布弄乱就脱出身来。滕慕理在《复活的实据》(1963年出版)中,解释这些包裹尸身的细麻布说:“依照犹太人的习俗,安葬死者前的工作通常包括清洗尸身,然后用一条一尺宽的细麻布从腋下直到脚踝都给紧紧地裹上。接着再用粘性的香料涂抹在布缝之间,这种香料一面可以防腐,一面也可以充当粘接剂,将尸身外的细麻布粘成一个坚硬的外壳。 七日的头一日清晨,耶稣的尸体不见了,只剩下葬衣仍留在那里……裹头布留在石棺中原用来放置头部的地方,与尸衣约有从腋窝到颈距离,尸衣中仍残留有尸体的模型,只是尸身不见了……当他们裹尸时用细麻布将尸身扎得很紧,因此尸身不可能沿着尸身的曲线滑出来,那么他又是怎么由细麻布中消失的呢?”罗时柯说:“那些相信昏厥之说的人,也必须相信耶稣以一个刚苏醒过来的虚弱身体,却能神奇般地撬开数人才能推动的墓石,而不惊动正在睡眠中的罗马士兵,(我们姑且说他们正在睡觉,其实他们是不可能在睡觉的!)越过他们的身体逃走了。”再说罗马军纪对在守哨时睡觉的卫兵必定处以极刑 ,因此这些哨兵不可能正在睡觉。又据路加福音2413节记载,复活后的耶稣到过一个叫以马忤斯的村庄去与二个门徒见过面,然后突然消失,再去耶路撒冷与众门徒见面,而以马忤斯离耶路撒冷约有7里,耶路撒冷离以马忤斯约25里。凯文教授说:“两天前,他的双脚才被粗锈的大钉子穿过,而两天后他却毫无困难地往返于以马忤斯和耶路撒冷两城间是不可能的。他是如此活跃,在与这两个门徒同行时突然消失,等到两个门徒赶回耶路撒冷城向门徒们报道他们已遇见主的大好信息时,却又再度出现在他们中间!他显然走得比他们还快,自他苏醒以后,他的每个动作都极迅速,又突然在门徒聚集的房中出现……难道这是一个刚由十字架上取下来半死的人,又在坟墓中无助地躺了数日之人应有的行为吗?不可能!” 史托德说,“在经过一连串痛苦无情的审讯、嘲弄、鞭挞和钉十字架后,他还能在一个石墓中,既无食物,又无医药更无可取暖之物的情况下存活三十六小时吗?然后他又能有力量推开封闭墓门的大石,却不惊动守卫罗马丁兵,那真是太超人的一项表演了。你相信在这样一个虚弱、有病和饥饿情况下的耶稣向门徒显现时,却能使他们觉得他已经胜过死亡吗?然后宣告他已由死里复活,并命令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他也要与他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信徒会信吗?在这种情况下生存下来的耶稣,竟能出其不意地显现,又毫无理由地消失?要能轻易相信这种说法(耶稣昏厥假死),那他要比多马(12使徒之一)的“不信”还令人费解!”

3、         耶稣尸体被盗

   “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要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兵丁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1-15

    卫伯·史密斯曾引用沙尔文在《复活》(1926年,P.318)一文中的话,论到士兵睡觉的可能性说:“……当他们驻守墓前,执行一个最重要的任务──防止尸体被盗时,却没有一个例外地个个都睡着了,……这真是叫人难以置信。何况这些守卫乃是出自世界军纪最佳的军队,按罗马军纪守哨时失职睡觉的,必定处以极刑,然而这些士兵却未受任何军法审判,亦未按规定因忽职受责,只因未能保妥尸体,觉得万分懊恼,愤怒……显然犹太领袖们本身也不相信那些他们贿赂士兵所说的谎言,否则,为何他们不立即逮捕、拷问耶稣的门徒呢?他们既被告盗尸,这乃是严触罗马法令的一件重罪,但为何无人逼门徒交出尸体来?再说他们既无法洗清自己的罪名,却为何未因他们的罪行受罚?……显然罗马统治者丝毫未想要进一步地控诉门徒们。”

    英国神学家与哲人白里写道:“我想汤宪法(Townshend)在《论复活》(Dis upon the Res.,p.126)一文中的看法是对的,罗马士兵为何会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这样不正显出自己的忽职吗?不!显然有人保护,并有不受罚的保证,他们才肯这样说的。”

退一步说,即使士兵都睡着了,但封墓的石头很大,耶稣门徒前来撬开墓石的声音,也自然会闹醒士兵们。

    博朗写道:“若果真有门徒前来打破封印,撬开墓石,取走身体,我们还要保证墓旁的兵丁能睡得够沉、够长,给予门徒们足够的时间去完成这件琐碎而又喧闹的工作。”

    蓝史奇教授在《马太福音诠释》(1943年出版)一书中,针对耶稣复活乃由罗马士兵传报祭司长一事,评论说:“这是罗马士兵眼见之事,他们乃是最可靠的证人。他们也相信罗马士兵口中的见证,因为这些士兵没有理由要说谎。”

    卫伯·史密斯在《真理长存》(1965年出版)中写道:“我们首先要注意,犹太人的民间领袖并没有审问士兵们的见证,他们也没有自己到墓地去观看,因为他们相信墓已经空了。这些罗马兵丁不可能捏造出这样一个不可解释的故事来。犹太领袖们要兵丁重复告诉别人的,不是墓已经空了,而是去解释为什么它会变成空的。犹太人不审问罗马士兵的见证,也不考察他们的证词是否可信,这正等于默认耶稣坟墓确实是空的。他们所想出来,是耶稣的门徒把他偷去了的藉口,乃是因找不出最好的理由,才临时编造出来的谎言。为防尸体被盗,犹太人在墓前已作最详细的防备措施,这些措施绝对足以防止门徒前来盗墓。”

     罗普教授在《耶稣果真由死里复活了么?》中说道:“让我们公正的说,我们所面临的事,乃是一个理性的头脑所不能解释的事,也是根本无法解答的问题。当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去见彼拉多,要求他下命‘……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时,事实也证明坟墓已经被‘把守妥当’。从这项记载中我们不得不结论说,墓前严谨的防备措施,乃是门徒不可能前来将尸体盗走的最好明证。” “在这一小群门徒中,即使在上封印的墓门前没有守卫看守,他们当中也没有人敢去盗墓。在重重防备措施下,要说他们当中有人敢前去偷取尸体,真是太荒谬了。”

墓中细麻布的尸布放置的方式亦默默无声地粉碎偷盗之说。

    滕慕理在《复活之实据》(1963年出版)中评论说:“没有一个强盗在事后还会把裹尸的细麻布重新折成原来的形状,因为不可能有时间这样做。他们在盗走耶稣的尸体时,必然是将这些细麻布巾随地一抛因恐当场被捉,他们必然是尽可能仓惶地行动。”

    罗普教授说:“墓中的井然有序显然与前来偷尸的现场不合。一个仓促中盗尸的人,若真有这样的一个人前来的话,也不可能在墓中留下这样一幅井然有序,从容不迫,甚至宁静的迹象。就用我们平日所知的偷盗案为例,窃贼在掠夺一块干净整齐的地方后,他们还会再设法把那里一切收拾干净吗?显然不会。窃贼光临之处必然是显得紊乱不堪的。没有贼在从容不迫的情况下行窃,他们行动要快,自然就顾不了整洁。根据约翰的见证,由墓中井然有序的排列看来,耶稣的尸体不可能是被他的门徒盗去的。”

    希腊主教奈森地的格里哥利,在1500多年前也论及这些细麻布放置之方式说:“试看墓中尸衣放置的方式:裹头的布巾并没有与裹身的细麻布置于一处,却在石棺放头部的地方另外卷放着的,这不是窃贼在恐惧与惊恐中会做出来的事。由此可见耶稣的尸体并不是被偷走的。”

    另一位第四世纪的作家奎实顿亦如此说:“换句话说,裹头巾上还沾有没药,留在古棺上,这是彼得看见的。如果尸体被盗,他们不会把尸衣除下来。不仅为了尊重尸身,也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将裹紧着的细麻布再一层层松开来,免得士兵当场醒来抓着他们。再说,没药是一种胶质粘质,抹上后就紧粘在尸体上,很容易由身上擘下来,但要这样做也并非不可能,只是需要极长的时间。由此看来尸体这样被盗也是不可能的。

    哈佛大学的名法学教授葛林尼夫说:“尸衣井然有序地放置在石棺上,裹头巾则分别卷起,放另外一处,这一切都显明墓中未被骚动过,尸体亦非被几双强暴的手所盗出墓地的。事实上,若真有窃贼光临,那些尸衣和香料倒应看来比尸体本身要值钱呢!那么在窃贼走后,所余下的应当是一具光裸的尸首,他们也不应有闲情逸致去把尸衣折叠整齐。墓中现象同时又显示出,这不是耶稣朋友的作为,他们既要盗尸,则无理由要把裹尸巾留下来。难怪约翰一见这些尸布,立时就信了!”

耶稣门徒没有理由盗走耶稣的尸体

     卫伯·史密斯在《真理长存》(1965年出版)一书中评论道:“……门徒没有理由将已经下葬后耶稣的尸体盗走,对主的尸体他们还能再多做什么呢?亚利马太人约瑟没有叫他们把尸首自墓中挪开,也没有人建议他们这样做。他们若这样做绝不会是为了主的荣耀,或为着保存耶稣的尸体,却是为了欺惑众人。换句话说,是为了欺哄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然而在跟随了耶稣三年的这班门徒中,除了已吊死的犹大以外,其余人均非骗子,他们也不是专门行骗的卑鄙人。若说这十一个曾跟随神的儿子耶稣作过门徒的人,会在他死后突然同心地设计出一个如此卑鄙的恶谋,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因为他们的老师厌恶虚伪,一味高抬真理,他们听他口中所言正义之声要较任何人为多,却反之这样去行是不可能的。”

魏悟士在《由司法与历史观点证明人复活》一书中说:“……他们显然不明白他事先说过,第三天他要复活的道理,因此当他们重见耶稣时十分惊奇,由他们的反应中,我们就可知道门徒不可能处心积虑地要偷走耶稣的尸体,好让人误以为‘他已经复活了’。”

    亚历山大·盛斯在《十二使徒的栽培工作》(1971年出版)一书中写道:“即使门徒们有本领行窃,但凭他们良心行事,他们必然不会想到做这种事。因耶稣的死而来的感伤犹如重铅一样坠在他们心头上,他们不可能还有精神去做这种胆大包天的事。盗尸的念头没有强到使他们会以身力行的地步,何况盗尸是为了什么?为了传扬他们的主已经复活了吗?这原是连他们自己都不能相信的事,又如何能触发他们的兴趣,前去导出一出假戏来呢?他们实在忘记圣经中确实提起耶稣必由死里复活的道理,他们也忘了他们的主在去世前曾屡次说过这件事。”

    罗时柯说:“这些门徒都是诚实人,他们不必编造谎言,来欺哄当地的人。他们突然由懦夫变勇士,在后半生中却不畏被捕、入监上刑和受死的威协,尽力传讲复活的道理。这群人中没有一个再否认耶稣,或撤回自己对基督已经复活的信念。”

    英国名律师安德生曾对门徒盗尸一事评论过,他说:“这种行为与我们所熟知的门徒本性大相径庭,这群人受过道德教育,过的是清高的生活,且不因受苦或逼迫屈身,却会反过来去做出这种事吗?盗尸的理由也不能解释,为何一群沮丧的逃避者,在转眼之间突变为武力亦无法使其静默下来的见证人。”

    卫伯·史密斯解释说:“就在五旬节的这一天,圣灵降在彼得身上,凭着他讲章中大部份论及耶稣复活的真理,就有三千人得救。我们可以肯定一件事:彼得至少传讲的乃是他所相信的事神已经使耶稣从死里复活,若只是传讲谎言,一个人身上不会带有这样大的能力。门徒往各处去,传扬耶稣的复活的道理,甚至整个世界都因此一荣耀的真理而改变。不,不可能是使徒把耶稣的尸体偷走了。”

耶稣的门徒当中,除了约翰以外都是为真理而殉道的,他们因坚守自己的信仰与不断传扬自己的信仰,而受极大的逼迫。因此李德尔说:“人可以为自己所误信的真理,而不惜一死,但他们不会为自己所设的骗局一死。”如果门徒把耶稣的尸体盗走了,他们自己就知道耶稣没有复活,然而在他们的讲章中,却“不断地提及复活的道理,耶稣复活的道理不但是他们讲道的内容,他们的生活的基石,甚至是使他们肯牺牲自己生命的原因。”由此看来,门徒盗尸的说法真是何其荒谬!

是犹太人挪走耶稣的尸体吗?

    安德生在1968329日一期的《今日基督教》中著有《耶稣基督的复活》一文,其中说:“自耶稣基督复活以后,到门徒传扬复活之道间,前后不到七周的时间──如果你信这段有关时间的记载,但我个人则看不出为何基督徒作者,要凭空发明出这种难补辩的时间差距来──在这短短的七周之内,整个耶路撒冷城中都因复活之说而骚动起来。这十二门徒上街下乡地四处传讲耶稣已经复活,使大祭司对他们万分不满。他们说使徒们想把杀主耶稣的血归到大祭司们头上,因使徒责备他们将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大祭司们已经准备好,要尽一切可能来消灭这一种危险的异端。”如果是犹太人下令挪移耶稣的尸体,那么当使徒们在耶路撒冷古城中传扬耶稣复活的道理时,为何犹太人不能起来解释说:“不!是我们挪走耶稣尸体的──他并没有从死里复活。如果众人不听他们申诉,他们为何不干脆指出耶稣尸体的所在地呢?如果他们还是不听的话,他们为何不将耶稣的尸体放在车上,绕行耶路撒冷城?!英国神学家兼哲人白里说:“显然如果犹太人能找出耶稣的尸体来,他们一定会把它拿出来,这乃是扑灭基督教最简捷最完全的方法。尽管犹太人曾事先预防过,也受过事先的警告,但当门徒们公开传扬耶稣复活的道理,且用耶稣之名奠定自己讲道的基础,并使多人信奉耶稣之际,我们却同时又可以看出犹太人并无法提供耶稣的尸体。”

是亚利马太的约瑟移走的吗?

    约瑟曾私下跟随耶稣作门徒,他若要这样做必然会先征求其他门徒的同意。假若约瑟未征得其他门徒的同意,就冒然搬动尸体,那么事后当听见主复活的传说后,他也必然会将此事告之其他的门徒们。

可见耶稣尸体被盗之说是没有道理的。 

4、     门徒看到死后的耶稣是出于幻觉

    福音书记载耶稣在复活后的四十天内显现了多次,后来又在大光中向扫罗(即保罗)显现一次,有时是向个人显现(如向抹大拉的马利亚、彼得、雅各),有时向一小群人显现(如向以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时向五百多人显现。复活的耶稣已非以前的耶稣,他的身体可以随时随地地显现,已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出现和消失都相当突然和神秘,但又表现出常人的一面,参与日常生活如和门徒们一起用餐、捕鱼,又可邀请心中疑狐的多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伤痕。这些表明复活后的耶稣,不再是一般的血肉之体,而是具有人、神二性。

  有人曾试图用幻觉来解释耶稣的显现,认为人们看到的耶稣只是一个非真实存在的幻影而已。

一般来说,只有某种特殊的人才会产生幻觉,他们是过度敏感的人,富于想象力且具神经质。但耶稣复活后,并非单向以上这种特殊性格的人显现,而是多人曾见耶稣的显现。索本教授认为:“假设现在有五百人,个个心理健全,有着不同的性格,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情况下经验各种视觉、听觉、触觉上不同的感受,却全都会经历主观的相同幻觉,这实在是太令人难以相信了。我们若将这种‘超自然’的现象应用在解释历史中,必然会因根据不足而被史学家们否认掉。”

    卫伯·史密斯引用葛实里布在《现代疑问与基督教信仰》一书中的说话:“我们并不否认,科学确实可以提供多人能在同时经历相同幻觉的例子来,但如果要导致这种现象,这些人必须在精神生活及肉体状态上同时经历一种变态的兴奋状况,如过度紧张的情绪等。至于在看见耶稣复活后显现情形的人当中,也许有几位是心理变态的,但我们无法就凭此总括这些人都是变态的。这些人各有不同的性情与气质,但怎可能个个都成了变态之人呢?就算那些惊恐的妇女们有变态心理,但是彼得呢?他是一个结实、强壮的渔夫,从来没有人说他是神经质的人,还有雅各?那两个往以马忤斯的门徒?那个多疑的多马?还有同在一处的十一个门徒?最后同聚集在一处的五百位弟兄?这群人却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场合(墓旁的清晨,路旁对话时,在湖边视为心腹的朋友当中),他们的心境大异其径,内在的性情不同,对幻觉的看法也各有不同,却都同时陷入自欺的心理状况当中,这怎么可能?德国神学家哲学家士莱玛克说得好:‘若有人认为门徒是在自欺,误把内在的幻觉当作外在的实体,人们必视他们为精神衰弱之人,这样的指控不但等于直接打击任何有关耶稣基督的见证,也等于批评耶稣当初选这些见证人时,不明白他们的心理状况如何。再说,如果他定意并鼓励这些见证人该把内心的错误形象作为外在之实体,耶稣本人岂不成了错觉的制造人?如果这种作风能与他的高贵的尊严并存,那么耶稣一切的教训都显得毫无价值了。’”史氏继续说:“……耶稣基督的复活,已被四福音书的作者们用各种方法证实,他们所用的方法,也就是现在科学家以至心理学家验证事实之实存性所用的方法,亦即能用肉眼观察,用手抚触以及用耳听来的证据,我们称这种方法为实验证据。”

    史伯辛普生在《复活与基督教信仰》(1968年出版)中说:“耶稣基督的复活,可以分别根据视觉、听觉与触觉来分析,我们也可将各种不同情况下所见的异象依此归类。”史伯辛普生又说:“让我们先谈视觉,因为它是吸引人注意力的主要因素,福音书中会多次形容过因视觉而来的显现经过:

‘耶稣遇见他们。’──马太二十八章9

‘他们看见他’,这也包括那些疑惑的人在内。──马太二十八章17

‘他们却……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路加二十四章37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加二十四章39-40

第四位福音书作者约翰形容的也与前者相似……‘我已经看见了主。’

──约翰二十章18

‘……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约翰二十章20

‘门徒看见主……’──约翰二十章20

‘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约翰十二章25

‘……你因看见了我才信……’──约翰二十章29

 ‘四十天之久和他们显现。’──使徒行传一章3

 “有关耶稣复活后的显现,也有用触觉方式记录下来的。”

“四福音书中对触觉感记录最有力的乃是路加福音: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我是有的……”──路加二十四章39

“他们便给他一片烧鱼,他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二十四章4243

索本教授说:“……马可福音中记载墓旁的‘幻觉’,实是一种听觉的经验;天使告诉那群妇女去向门徒及彼得传报讯。”──马可十六章5-7

“马太福音的记载与马可的记载甚相似(因为其材料来源相似),妇女们不但看见,听见他说话,而且还摸过他。”──马太二十八章910

    通常幻觉只在某个地点、某个时间内发生,多数是在思念过度的情况下发生的,或是在一种过份追忆某人(事或物)的心境下发生的。然而耶稣所显现的时间与地点都与上述情况不同,没有足够熟悉的地点让门徒触景生情太甚,以致生出幻觉来的。史托德(John R.W.Stott)说:“……耶稣并没有在容易产生幻觉的环境中出现过……”史氏又说:“如果耶稣只拣选他过去常在的一两个地点显现。”又如果“……门徒怀着期待出现的心情切切等待……”那么“……我们就可以怀疑这一切是否幻觉了。”史托德最后结论说:“结果耶稣只在门徒藏身的那间小楼上显现,我们心中自然会起疑问。如果这十一个门徒,仍聚集在耶稣离世前最后数小时内所逗留过的小楼上,他们把耶稣所坐过的空位留下来,心中切切追忆他在世时的那段奇妙的日子,也想到他说过还要再回来的应许,并开始期待他快快返回,直到他重新出现在他们当中,那么我们就要很悲哀地说,这些门徒真是被这种残酷的幻觉所欺蒙了。”

    凯文曾引用尼可在《教会独一的根基》中第146页上的话说:“让我们不要忘记,门徒们不但看见耶稣,且在不同场合中与他交谈过,当时有许多见证人能证实此事。”

耶稣显现的各种不同时间与地点:

马太福音二十八章910节:清晨向墓旁的妇女们显现。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33节:当天下午在路上,向前往以马忤斯的两位门徒显现。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4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7节:在大白天向多人显现。

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23节:清晨在湖旁向门徒显现。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6节:在加利利山上一次向五百多人显现。

    耶稣显现的时间与地点有不同,这些不同点正好推翻幻觉之假说。通常,幻觉必须要在人们盼望极致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这种盼望的心情实乃幻觉之源。然而在耶稣复活后向门徒显现的例子当中,显然他的门徒们之得见耶稣,绝非出于自己情愿。史伯辛普生写道:“由当时的景象看来,他们得见耶稣形体实非出于内心的想象,而是由外在的感官所受之刺激,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早期的犹太学者艾得闪也说:“……若说幻觉是要靠先对某事期望过度才发生的,那么此说则与门徒之得以重见耶稣一事不合。”戴教授在《复活之实据》(1906年出版)一书中,曾批评过幻觉之假说的不确,他说:“……我们只要看他们对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一事理解得如此之慢,就可以推论必然是有一件坚定不移的事实一再向他们显示,才会导致他们最终醒悟过来。”

    艾得闪(在《弥赛亚──耶稣基督的生平与时代》(1962年出版)一书中评论说:“……路加福音的叙述方式,似乎已经显明幻觉之说是不合理的。因为耶稣复活显现如此超过门徒的期望,不但把他们给吓坏了,他们甚至以为看见耶稣的幽灵,以致主必须安慰他们,向他们保证,并命令他们摸他,因为‘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路易士教授写道:“所有的文字记载都显明显现一事约在耶稣死后第六周时终止……幻影很可能会消失,但客观的实体不可能消失──除非另有它事发生,使实体往别处去了。”路易士总结说:“如果耶稣复活后的显现果真只是一种幻觉,那么它真该算是历史上最有条理,也是最具欺骗性的一种幻觉。四十天以后,除了另一次再向保罗显现以外,复活的主没有再出现过,但那次向保罗的显现,其情况与目的均与复活后的显现有别。这显然不是人之想象力的作为,正如金恩所说:‘人所呼召出来的幽魂,不可能这样快就平息下来的。’”

    凯文教授问道:“如果复活主的显现只是一种幻觉,它们为何又消失的这么快呢?为什么自耶稣升天以后,就没有人再见过他们心目中渴望再来的耶稣呢?姆霖博士论到一般幻觉发展的原则时,说:‘幻觉若能在一次就抓住五百个人的心,它们必然会演变为一种习惯性事件,但是在那次幻觉发生以后,不但再也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反而促使门徒们展开坚定不移的传福音工作。’”[凯文录自姆霖的《基督教为何可信?》

    史托德在《真理的寻索》一书中写道:“门徒均非易骗之人,相反的他们乃是谨慎、善疑的人,耶稣甚至曾责备‘他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他们不是那种会产生幻觉的人,他们的信心是建立在可考证的经验上。”

门徒的改变

  读新约《圣经》时,人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书中灵性迟钝的门徒们,因耶稣的受难而陷入绝望;但一翻开〈使徒行传〉,门徒们一扫怯懦、颓废之气,充满了信心、勇气和爱心,拼死为耶稣基督做见证。门徒突然地焕然一新,原因是五旬节圣灵的降临和浇灌。门徒的改变可视为耶稣复活最明确的见证。

  在十二门徒中为首的西门彼得性格十分鲜明。他心直口快、热情冲动,但又常常显出其个性上的软弱、愚顽。他深爱耶稣并对耶稣有超然的认识,然而当主耶稣告诉门徒他将要受害时,彼得马上出面阻拦,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稣快被捉时,彼得在客西马尼园和其他门徒一样沉睡,让主耶稣独自祷告;当犹太人来捉耶稣时,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来者的耳朵,并不体会主的旨意。耶稣被捉前,特别警告他要坚固信心,但彼得自恃刚强,以为即便众人都跌倒,他却永不跌倒。耶稣被捉后,多数门徒们都跑散了,彼得却远远尾随,想看个究竟。不想被人认出门徒身分。为了保全自己,在慌乱之中,他三次当众矢口否认是耶稣的门徒。当他第三次否认主后,鸡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稣事前对他说的话:“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太二十六34),于是痛哭悔改。在耶稣复活显现后,彼得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五旬节后在耶路撒冷放胆证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满有属灵的力量和智慧,奉主的名能叫死人复活、跛子行走,能识破虚假,审判罪人。最后彼得在罗马被倒钉十架,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与主同钉十字架。

  耶稣另外一个门徒叫多马。《圣经》中记录了他的三次发言,都显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死后,耶稣要让拉撒路复活,叫门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的拉撒路所在的村子里去。当时,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正准备杀害耶稣,门徒们有些顾虑;但多马则问道:“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参见约十一116)第二次是在最后的晚餐上,主耶稣对门徒说,我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儿去。多马则问道:“我们不知道你往那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约十四5)?第三次是,耶稣复活的当天晚上,在门徒所住的地方向门徒显现,当时多马不在场。事后十位门徒同作见证,多马仍不相信耶稣的复活,并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二十25)。多马的多疑心态可见一斑。过了八日,耶稣再次向门徒显现,当时多马也在场。主耶稣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二十27)。多马在看透他心思意念的复活的耶稣面前,彻底地降服了。他虔诚地呼叫说:“我的主!我的神”(约二十28)。从此以后,多马再没有疑惑过,勇敢、坚定地传扬福音。传说他后来到里海一带传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寻找失丧的犹太人,领他们归主。现在印度仍有历史悠久的多马教会。相传他最后在东印度为主殉道。

    雅各也为马利亚所生,从血缘或肉身讲,他是耶稣的亲弟弟。耶稣受难以前,雅各并不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耶稣复活后曾向雅各显现一次。这使雅各由疑惑到确信,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后来以身殉道,被石头打死。

    使徒保罗原名扫罗,曾竭力残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马色的路上,主耶稣在大光中向他显现,质问扫罗为什么要逼迫他。扫罗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恳切祷告,彻底悔改、归主,大有能力地为耶稣作见证,成为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伟大使徒。在新约《圣经》中,保罗的书信占使徒书信的三分之二。保罗两次被监禁在罗马狱中,最后亦为主殉道。

  门徒们的改变是耶稣复活极强有力的证据。编造谎言者总有攫取名利的个人动机。但门徒宣扬耶稣的复活所面对的是惨害和死亡。事实上,忠于耶稣的十一个门徒中,除约翰一人活到近百岁、在拔摩岛上见到异象、写成《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外,其余十位全部为主殉道,他们能如此勇敢地牺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稣复活的确据。古往今来,很多人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身。他们的信仰有正确、谬误之分,有真实与虚假之别。但是,当他们在临死时,肯定毫不怀疑自己为之捐躯的信仰是神圣、高尚、真实的。还未见过任何人为自己编造的、或明明知道虚假的一种信仰去受死的。何况纸包不住火,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揭穿的。但耶稣复活之事,两千年来无人可以推翻。

当事人的见证

  耶稣复活的史实最详尽地被记录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四卷福音书中。马太和约翰是耶稣亲自选召的十二个门徒中的两位;路加是一位医生,但与使徒保罗的关系极为密切;马可则长期追随使徒彼得。所以,四福音书是当事人见证的最重要文献。 福音书中关于空墓的记录,虽在细节上有些差异或冲突,但基本情节却是彼此相符的。即使在今天,对一件在公开场合中发生的事件,如车祸、抢劫等,目击者的笔录也不会完全相同。四福音书中的这些小差异说明作者并没有刻意去统一每个细节,相反,如果这四部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那才令人怀疑是否彼此抄袭。

    福音书描述耶稣复活的笔触是朴实无华的,他们忠实地记下了当时发生的事情,毫无夸张、渲染。另外,四福音书一致地记载说,是妇女们首先看到了空墓。在当时,妇女的见证在犹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没有人会相信,连门徒们最初也拒绝相信妇女的见证,认为是胡言乱语。所以,尽管妇女首先见证空墓对传扬耶稣复活不利,但福音书中仍如此记载。唯一的理由只能是事实原本如此,四福音书的作者们完全忠于事实。除福音书外,新约《圣经》中的〈使徒行传〉中,详尽地记录了复活后的耶稣,在大光中向保罗显现,使保罗悔改认主的始末。使徒保罗本人则在〈哥林多前书〉中,为主耶稣的复活提出强有力的见证。如果主耶稣是在公元三十三年受难的话,保罗写此信时,距耶稣的受难、复活仅二十多年。他在信中写道:“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保罗在见证复活的主显现时,特别提到耶稣曾在加利利,一次显给五百多弟兄看;而且在他写这书信时,五百多弟兄中的多半还健在。如果保罗在此信中所谈稍有不实,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传至今,脍炙人口。试想,如果有人公开发表文章,编造说在六十年代末、或七十年代初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后又复活了,他的文章一定会受到猛烈的抨击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多前书〉被收入新约《圣经》正典,至今广为人们所颂读、喜爱,是见证耶稣复活的铁证。

史学家的记载

  尽管非基督徒史学家留下的记载不多,但仅有的记载是十分肯定可靠的。关于耶稣复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个犹太人在罗马的边陲省分巴勒斯坦被钉死,在罗马新闻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连见报的资格都没有。直到几百年后,当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卷全世界时,史学家才猛然惊醒。所以,除了当事人的见证外,史学家关于复活的记录不多,但已有的记载却相当确凿。

  著名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在《犹太古史》记载道:“这时犹大地出现一名叫耶稣的智者(如果我们能这样称呼他的话),他能行神迹与奇事,又是许多喜欢追求真理之人的导师。跟随他的人除了犹太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希腊人。这人就是基督,但罗马巡抚在我们民间领袖的怂恿下,判钉他十字架。起初就爱他的那群人一直没有离弃他,因为他在死后第三天又复活了。众先知曾预言他的复活及许许多多有关他的神迹奇事。基督徒就是从基督得名的,至今仍未完全绝迹”。

  

耶稣复活的历史印痕

纪念主日

  在耶稣受难、复活前,犹太人及耶稣的门徒皆守安息日(一周的第七天,即星期六)。这是神在西乃山所立的十条诫命之一:“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二十811)。以色列人历尽艰辛,出埃及、进入神所应许的迦南美地后,再次重申守安息日,除了重申上述诫命外,还说:“ 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五15)。以色列人被掳回归后又立约遵守安息日:“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什么圣日,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给我们,我们必不买” (尼十31)。到耶稣时代,犹太人已守安息日一千多年。他们对在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有极详尽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安息日在衣服上带一枚针都是犯罪。可见犹太人对守安息日的严格和一丝不苟。但耶稣受难后,他的门徒和信他的犹太人,就突然改守安息日为守主日(一周的第一日,即星期日)。必有一件重大事件发生才可能改变犹太人的传统习惯。这个重大事件就是耶稣的复活。因为耶稣是在星期日复活的。人们守主日就是纪念耶稣的复活、升天。这一习俗一直持续到现在。

圣餐和洗礼

  圣餐和洗礼是基督教的两项重要仪式,它们都是主耶稣亲自设立的。使徒保罗谈到圣餐的意义时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林前十一2326)。洗礼是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向门徒显现时颁布的大使命。“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耶稣近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620)。洗礼是表徵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所以我们藉著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著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六34)。如果耶稣没有从死里复活,圣餐和洗礼就毫无意义。这两项仪式坚持近两千年,沿袭至今,是耶稣复活在历史上留下的印记之一。

十字架的荣耀

  从十一世纪开始,欧洲基督徒数次挥师东进,要夺回被伊斯兰教徒占领的圣地耶路撒冷。这些军队以十字架命名,即有名的十字军东征。直到现在,有些国家以十字架作为国旗的标志,有名的国际卫生组织红十字会,亦是以十字架命名的。十字架被高高地树立在教堂之上,印在救护车上,甚至被人挂在胸前。若耶稣被钉死后没有复活,十字架只意味著黑暗、死亡、悲哀。正是主耶稣的受死、复活,完成了神救赎人类的计划,耶稣极大地被荣耀,十字架才会代代相传,被人们当作荣耀、胜利和神圣的象徵。

教会的兴起

  基督教会的兴起是耶稣复活的直接结果。早期教会所宣扬的就是:耶稣从死里复活了!基督教不是从一套教义开始的,乃是从传扬耶稣的复活开始的。没有耶稣的复活,也就没有基督教。基督教是植根于耶稣复活这一历史事实的客观信仰,这是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根本区别。有人说,耶稣的空墓是基督教的发祥地。据说佛祖释迦牟尼的一根遗骨被发现后,人们把遗骨供奉起来,并举行盛大游行,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充塞条条街道,向游行的队伍致敬膜拜。一位基督教宣教士目睹后感慨地说:“如果耶稣基督有一根枯骨被发现,基督教就立刻崩溃了!”

学者、专家的证词

    今天,有成千上万的基督徒相信耶稣复活,其中包括各个领域的的科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而且不少著名的、严谨的史学家、法学家也完全接受耶稣复活。

    亚诺教授是英国著名学者、牛津大学的现代史教授,曾著有十三册罗马史。他在一本著作中写道:“有关我们的主耶稣,其生、其死及其复活之事,我们所见之证据是十分可靠的,我们用平日决定好坏的标准,来评论这些证据的好坏。世间有成千上万的人都将这些证据仔细研究过,他们从事审查时态度慎重,如同法官面临重大的审判案件一样。我个人也曾如此做过,不为说服别人,而是为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借用研究其他时期的历史时所用的考证法,来考查、衡量耶稣的门徒及后人所写的记录。我相信在人类历史当中,没有一件史迹的每一个细节,曾像神所赐的大神迹,也就是耶稣死后由死里复活一样地、被一个公正的学者所彻底研究过”。

  达林公爵曾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在一次私人宴会中,当客人谈论到一本论及耶稣复活之事的著作时,他一本法官之态度,庄重地发言道:“我们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信心,比方说,要能相信耶稣的教训和他所行的神迹。但在全然相信之前,我们也当先有所怀疑。我们应对一些问题的关键重加思考,如耶稣是否就是他所宣称的那一位?这必须决定于他有没有复活一事上。对耶稣复活一事,我们不但要有信心,也要能找出证据来印证我们的信心。这些证据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直接的证据,也可以是间接的证据。我们把这些证据放在世人面前,好叫世上一切有智慧的人都能在观察之后,都很肯定地下一判断说,耶稣的复活故事实在是真的”。

  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尼克里曾在一九六八年著文介绍安德生博士,说安氏是“国际有名的大学者,尤以善用历史证据闻名”,曾任英国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所长,也是当今国际法理学权威。安氏说过:“这些证据乃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根基,能被用来引证新约《圣经》中一切有关耶稣其人、其训的可靠性;不但可用来证明耶稣的死这件事实及其意义,也能证明历史上的那座坟确实是空的,使徒们确实见过耶稣复活。这种证据在为我们行走信心旅途时,打下最稳固的一座根基” 

  著名的生理学家艾伟博士曾任依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化学系主任、美国生理学协会会长。他的证词是:“我相信耶稣肉身复活一事,也许你们认为这是私人的事,但我却不以为耻,要让世界知道我信这事,且能用理智为自己的信仰辩护……。一百多年前许多与耶稣复活一样难解的事实,如今在我的图书馆内都有科学资料可以证明,但对耶稣的复活,我不能以同样的方法来求证。然而根据现今已有的生物学知识和历史证据来看,一个真正相信科学哲理的人,他可以怀疑耶稣肉身复活这件事,他们却无法否认这件事曾经发生过。若需要否认则首先要能证明这件事未曾发生过。我只能说现代的生物学还不能使一个已埋过三天的尸体,重新复活起来。按照我个人研究科学的态度来衡量,若根据现今生物学的知识来否认耶稣复活一事,实在是缺乏科学态度的一种表现”。

  弗来明教授曾被选为英国最杰出的科学家、法拉第奖章获得者,他在其著作《神迹与科学-论耶稣之复活》一书中肯定地指出,福音书中所记的神迹,没有一处是科学家无法接受的。他向知识分子们挑战,要求他们诚实审查:“……经过诚心的追寻之后,他们必能发现基督教并非建立在虚构的小说或幻觉上,也不是如彼得所说:‘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乃是建立在有历史根据、有实可考的事件上,不论这些事看来多么神奇,它们实在都是在世界历史上所发生过的、最伟大的神迹”。

  克拉克爵士在致梅克西牧师的信中说:“ 我以律师的眼光对第一个复活节早上发生的事作过深入的研究,所找出的证据,十分完备。我过去在高等法院判案时,我们能根据一些比耶稣复活的证据微弱许多的证据来定案。只要看证据,我们就能定案,一个诚实的见证人是不用精心雕饰或费心装饰其供词的。福音书中所提供的证据就是这类的证据。作为一个律师,我自然毫无保留地相信,它们是由一群可靠的人对见到的事实所作的见证”。

  葛林尼夫曾任哈佛大学法律系教授,并在大法官史陀瑞去世后接续成为同校的荣誉教授。诺特在美国《名人字典》(1937年出版)第七卷中称:“由于史陀瑞和葛林尼夫两位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才能成为美国法律系中的佼佼者。” 葛氏从使徒们的言行及当时所面临的险恶环境来论证耶稣复活的真实性,精辟入里。“使徒们所传扬的最伟大的真理,就是耶稣已经由死里复活,唯有人在认罪、悔改,相信他后,人类才有获得救恩的希望。他们会在四处异口同声地传扬此一教义,实在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因为他们当时身受逼迫,且面临人心所能面临的最大恐惧。他们的主在不久之前,被民众法庭以罪犯嫌疑处死,他们的宗教被世人认为是来推翻世界的,世间每个国家的法律均下令阻止其门徒传扬福音。全世界的领袖均起来攻击他们,世界不肯容纳他们。即使他们想以最善良、最和平的方法来传扬福音,他们仍不免要招人的蔑视、受欺压、遭毁谤;人们迫害他们,鞭打他们,将他们下在监里,施予酷刑甚至遭受惨死。但他们依然热心传扬此一信仰,面对苦难,他们却不惊慌,反倒喜乐。当他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去时,却有更多持此信仰的人站出来,以最大的毅力与决心继续完成未完之责。在世界的战争史中,我们找不出这种军队。他们经常有外来的动力向他们挑战,使他们必须重估自己信仰的根基,并需证实自己所信的真理与事实。如果耶稣不曾由死里复活,他们不可能会再确定自己所信的是真的;如果他们不能肯定这些事件,他们不会持久拥有这样的信心。如果人有办法在这件事上如此欺骗他们,世间必然也有其他的动力能使他们回转发现自己的错误。若他们所信的是错误的,却不肯返回,那么他们终生所遭遇的不但是人在外表所能承担下的最大不幸,他们的内心也要承受极大的苦闷与罪恶感。他们对未来的和平将无法再存希望,没有良心平安的见证,没有荣耀的盼望,也得不到人的尊重。在今生没有喜乐,来世也无福乐。……但使徒的行为证明他们并不是这样的。若使徒们必须隐瞒以上的种种行为,这显然与他们的本性有所不合,因为他们从生活上显出与常人无异。但他们的作为却表现出他们对人类具有深刻的了解,如果他们的见证不实,世界再没有理由要促使他们作这些虚伪的事”

    柯伯里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有名的律法权威,曾任英国首席检察司、上议院议长、剑桥大学校长,被英皇赐名为林贺思公爵,他去世后,他的亲属在一些文件中,找到了他谈及自己基督教信仰的详尽记载,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清楚明白那证据是什么,有关复活的证据至今尚未被人所攻破”。  

    律师莫理逊认为耶稣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但不是神。他认为用复活这样喜剧性的童话来结束耶稣的一生,是破坏了耶稣的形象。他立志要将耶稣在世的最后几天中的事完全追记下来,以正视听,还耶稣英雄本色。他本打算尽可能删去有关神迹的一切记录,并准备对耶稣复活一事绝口不提。他认为自己是个律师,有足够的判断力,能把耶稣复活这个骗局和迷信揭穿,以便一劳永逸地推倒基督教信仰。可是,他详尽研究的结果,与他的初衷相悖,他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观点,接受了耶稣复活的事实。他的著作《历史性的大审判》是一本畅销书。

  利特尔敦是文人兼政治家,曾任英国国会议员和财政部长,他曾追述他与他一个做法官的朋友韦斯特的一段往事。他俩年轻时都深信《圣经》是一本欺骗人的书,并决意要揭发其中的虚伪。利特尔敦立志找出大数人扫罗从未变成使徒保罗的证据,韦氏则从事印证耶稣没有复活。他们分头研究了相当长的时期。结果,二人均因为竭力找寻证据想推翻基督教信仰,反而在证据面前放弃了偏见,悔改归信了基督。当他们碰面时,都觉得有些腼腆。他们没能按预想的计划因揭发了虚伪而欢呼,却彼此由衷地庆贺认识了神所启示的《圣经》。后来韦氏写了一本书《由历史及考证资料看耶稣基督之复活》。在该书的扉页上,韦氏引用了一句古语:“对真理未曾下过研究工夫者,实不宜信口随意批评”。

  杰出的剑桥大学学者魏思科说:“实际上,把所有的证据集合起来,我们大可以说,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复活有更充分、又更多样的证据。除非你先存成见,认为这一定是假的,不然,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们认为复活缺乏证据”。

  

 

    耶稣复活的证据是如此充分、确凿,但很多人仍不会相信进而归向基督,并不是证据不足使他们不能相信,而是他们不愿意相信。这很正常,因为神的救恩是不会临到每个人的。

                                         

                        

                                                   于坤琦(字:坤钰)根据有关资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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