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实施的是案例法,罪与非罪的界线象雾象雨又象风。要看律师的本事才能颠倒黑白。假如中国政府也效仿美国政府,立法禁止把中国制造的一些东西带入中国的非邦交国。这样以来,如果有美国妞在梵蒂冈用苹果手机自拍然后在脸书上炫耀,立刻就违法并且证据确凿了。加罚3倍手机价。如果不交罚款就更好了。要象美国税务局征收欠税一样,加滞纳金,利滚利,很快就想付都付不起了。最后列入黑名单。令所有在中国有业务的公司都不得与之往来。这样如果苹果再卖新款手机给她,就可以向苹果要巨额罚款。如果沃尔玛卖了一双越南产的鞋给她,但鞋带是中国产的,也要罚款。同时,只要有人举报,就可以要求这些公司交出所有巨量的交易细节以厘清是否有违法向动态增加的黑名单上的每个人和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即使没有,也可以要求外国公司熟悉中国法律,培训员工避免违法。否则继续增加罚款直至禁止其所有业务。同时所有会计资料商业秘密也统统向中国政府公开。
可惜啊,这种法律中国还远远没有实力玩。只有美国才有能力用其国内法管辖外国公司。可见美国政府不仅能强力干涉国内市场,连国际市场也不在话下。而且还是以安全和法律的名义干涉市场。中国还差得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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