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渣男非通常意义上专门在情感上坑女性的渣男,此渣男非彼渣男而是泛指社会上的男性人渣。
那是90年代后期,我在温尼伯开一个餐馆,餐馆位于一个交通要道,隔壁是专门发放福利救济给印第安人的政府部门,当地印第安人常常要进到我的餐馆里上厕所或者买瓶水,当然偶尔也有少数人买个午餐之类的。 但凡是带小孩子的人大部分都会在我餐馆里的糖豆机前投入一两个硬币给小孩子买块糖。 (因为凡投入硬币者都有机会赢取奖品)那时, 我店里面有两个糖豆机, 那是一个四十几岁很普通的洋人在我接手餐馆后和我谈好的。 他负责提供糖豆机和里面的糖果而我负责照看机器并提供奖品(免费餐食), 每次打开机器取钱时双方平分。一起合作了近三年没有出现过问题。1997年春, 当时我的餐馆所处位置被市警察局看上, 房东又知道我早已不想干了餐馆正准备在卖,于是给了我一些补偿让我关门好把房子租给警察局。由于准备关张, 糖豆机要搬走, 但我几次打电话也联系不上糖豆机的主人, 本来他大约一个月来一次, 这次都快三月了他也不露面而我又不知道他住哪里没法找。随着交接的日子越来越近他就是联系不上。没办法到最后那天我只好把两个糖豆机完好无损地搬到我家里。然后我又给他打电话, 这次联系上他了, 他说他刚从外地回来。我忙把情况告诉他,告诉他机器完好无损地保存在我家请他来我家大家把机器里的钱分了他好把机器拿走。我并把我家的地址告诉给他。
然而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 他是来了, 但他是有“备”而来, 他的这个备是备战的备。我是全然没有想到。当我把他让进家里, 带他来到放糖豆机的小库房里时, 他围着机器四周看了两遍确认机器完好无损后, 他抱起机器就往外面搬。我一下愣住了。明明钥匙在他手里, 他也确认机器完好无损,他应该用钥匙打开机器上装钱的盒子我们一起数钱共同分帐, 他怎么可以完全无視我的利益呢?我连忙阻止他, 他不但不听反而从怀里掏出一个垒球棒来。我一没见过这个阵式二来也不会想到会是这种情况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 他就趁此机会把机器搬到外面。我定了一下心, 一面让我太太报警一面抄起一把铁撬冲出去。他这时已经把机器放在他的车里上了车, 正在发动车要开走, 我一下扑上去一手揪着他的车门, 一手拿着铁撬喊他下车,他既不下车也没敢强行倒车开走。 我们双方就这样僵持着。大约五分钟的样子警察车到了。警察看他在车里, 而我在车外尽管手上拿着铁撬但脸上又有血迹(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脸上的血迹在甚么时候从什么地方弄的)。
警察把我们分开之后, 我和一个警察回到我家里后, 我一五一十地把来龙去脉将了一遍。另一个警察在外面和他谈。一会儿换个警察又谈, 从上午十一点一直谈到下午三点, 两个警察进进出出不下十次, 一直谈不拢。我其实只有一个请求, 把机器里的钱数出来大家一人一半, 而他就是不同意。 他只同意给我四十元钱做为应给机器中的一半钱数。警察明明知道他混蛋不讲理(因为通常一个月大约分四,五十元, 而这次有三个月没分了),但警察不负责处理民事糾纷也没办法。警察告诉我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接受这四十元钱; 要不然则由警察把机器带走封存起来等待民事诉讼开庭审理。警察告诉我法庭程序要半年至一年, 我们因要马上搬到卡尔加里,没有办法, 既不能等也不可能专为此事返回温尼伯得不偿失,无奈, 只好接受区区四十元钱了事。
这件事情, 我是没想到, 而由此深感古语之正确”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由其是做生意和各类人打交道。 如果我们把他的糖豆机拿走卖给别人了他根本没处找号。既便我们不拿走就把锁撬开, 把钱全取出来把机器留给他他也没辙。他就是吃准了我们要离开那个城市(可能我在谈话透漏了这个信息), 所以才能如此那般肆无忌惮, 让我真正见识了一回加拿大白种人里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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