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中的好汉们,都是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为营生的,那么要入这一行自然也有“行规”。 林冲雪夜上梁山后,拿着柴进的介绍信去拜见王伦,嫉贤妒能的王伦想:“我却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也只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若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不若只是一怪,推却事故,发付他下山去便了,免致后患,只是柴进面上却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 于是王伦给林冲出了一道“强盗资格考试”题:“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这京城里工作过的林武师,以为“投名状”无非是书面答题,“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为他解释什么叫“投名状”:“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王伦出这个难题,让欲到梁山避难的林冲没有理由回绝,因为这个入门考试题符合强盗的职业特点。强盗做的是刀口上舔血、脑袋别在腰上的高风险、高产出职业,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干这行必须要求上下同心,祸福共担,否则极易遭来倾覆之祸。那么做强盗,必定要有强盗的职业特点和从业要求,敢于心黑手辣,敢于滥杀无辜。有着精神洁癖,有着正常人道德观的人不但不能做一个彻底的强盗,也会使别的强盗怀疑你的忠诚。 林武师在入梁山之前,虽然也杀了陆虞侯、富安和差拨,但那是为了报自己的血海深仇,这种杀人行为在那个时代,可以被正常的道德观所容纳,在人格上,林冲还是干净的。可一旦杀了一个与你无冤无仇的过路人,你的手就沾了血,你在人格上不再干净,你回头无路,这个强盗便做定了。——施耐庵写林冲前两天空手而归,第三天遇见了杨志,两人交手不分胜负,最终王伦免了林冲的“投名状”。 《水浒》中许多人就是这样主动或者被动欠了血债,最后一条道走到黑的。李逵这种以杀人为乐、天生具有做强盗素质的人毕竟是少数。鲁达是一时暴怒杀了郑屠,不得已出家,因为野猪林里救了林冲,大相国寺里也呆不住了,最后落草为寇。武松本来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都头,因为老兄被害死不能昭雪,愤而杀人,然后一步步走向为寇的道路。杨志是失陷了生辰纲,回去不得。朱仝死活不愿意入伙,就让李逵摔死了小衙内,让他没法在官府的势力范围内立足,最后也是不得已上梁山。从梁山各色人物上山的路径来看,大多数人但凡还有条退路,都很犹犹豫豫,包括老大宋江。 江湖上的人是这样的,那么官府里的人呢?照样没办法独善其身。高俅以献媚宋徽宗起家,最后官至殿帅府太尉,这种媚上欺下的朝廷显贵,和童贯、蔡京是一丘之貉,自然没有干净的。而那些州县的地方官呢?照样如此。授受西门庆贿赂的阳谷县知县,利用权势开设“快活林娱乐公司”的张团练,陷害武松的张都监,将解珍、解宝关进死囚牢里的登州知府,以及收罗民脂民膏去为老丈人送礼的梁中书等等,哪一个不是贪官污吏。那么这些贪官们手下的小吏呢?除了孙定、叶孔目个别还固守良心底线的外,大多数是见钱眼开,为了金钱不惜伤天害理,为了个人利益根本不在乎法律尊严的小吏。这群人里面包括梁山的老大宋江以及他的心腹戴宗,还有施恩、蔡福、蔡庆等等。——大宋朝,真是从外到里,瓤子都坏了。在这样的酱缸里,坚守道德底线的人如果不同流合污,只能被排挤、被陷害、被边缘化。许多贪污腐败的“窝案”一出来,烂掉的是一个个班子。难道是上天安排,让一帮贪官如此巧合地聚在一起么?非也,同一个班子里面,如果有一个人不贪污,别人是不安全的,必须想方设法也要把他拉下水。民谣不是说有“四大铁”么?“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前二者是基于共同的青春经历而结下的友谊,后二者完全是相同的利害关系,彼此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在这没几个人是干净的社会里,大家都有原罪,那么行事的规矩就是权力的比拚、阴谋的比拚、金钱的比拚,这样比下去没有绝对的胜利者,最后要分输赢,只有暴力解决一切。这样一个社会,没有谁有安全感。林冲作为一个禁军教头,不是寻常百姓,但作为军官的他在高太尉面前就是弱者,他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武松可以将害人的老虎打死,可以负责一个县的治安,可是不能为自己屈死的哥哥伸冤;施恩父子是个管监狱的官员,可以操纵别的囚犯之生死,但在张团练、张都监面前也是一只待宰的羔羊;柴进可以庇护许多犯罪的人,却照样拿着铁券保不住自己的老宅。在这样的社会里,施暴者和受虐者的角色可以互换,强者和弱者只是相对的。那些知县、知府甚至太尉、丞相、皇帝也没有多大的安全感。因为暴力的比拚是没有规则的,不确定因素太多,风险往往无法预测,就像抗洪时要防止的“管涌”一样,在看似平静的水面下,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有个“管涌”。失了生辰纲,知州担心自己被太师免官,只得给何观察下最后限期破案的通牒,何观察为了保住饭碗,履险去水泊征讨,最后被割了耳朵;西门庆能买通知县,却挡不住武二郎自我执法;张观察、张团练、蒋门神合伙陷害武松,却想不到一家十几口被杀;高太尉也有被梁山俘虏的时候;即使是大宋王朝的“Number one”道君皇帝,在戒备森严时去和李师师幽会,也没想到梁山贼就在旁边。 所以,我们看到的《水浒》社会,被人害的人往往又是害人者,昨日为台上之贵,今日为阶下之囚。《水浒》在写刘高陷害花荣一章的结尾用了两句诗:“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汝休嗔。”这样的社会只可能是猴山,奉行的是丛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