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公众媒体、私人媒体、自媒体都必须遵守媒体的基本规则,充分确保言论自由。言论自由通常都会影响他人利益,只是不以影响他人利益为目的而已,言论自由重在捍卫自身的自由。澳洲之声应改变专制取向,回归言论自由。2017年自媒体澳洲之声(panqing)表现突出,袁红冰、昭明、韩尚笑等人士成为坐上嘉宾,以力挺郭文贵和抨击中共作为主题,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但人们如果平心观察该自媒体,会发现它有着极强的专制倾向,涉嫌严重违反基本道德,和扼杀言论自由。对澳洲之声力挺郭文贵爆料的基本真实性和分析揭露中共政治的弊端,所做出的基本贡献,应该给予总体肯定。但是,澳洲之声该自媒体也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具体如下:第一,名不符实,盗取公众信任,涉嫌侵犯言论自由。既然取名“澳洲之声”,就应该反映来自澳洲的不同声音,但澳洲之声似乎只有力挺郭文贵一个声音,在该事件上的分析评论,未听到过反对、争论的不同意见,有着极强的专制倾向,自媒体当然可以随便取名、改名,这不违反当下的法律和YouTube规则,但却涉嫌违反道德、盗取公众信任。封杀常客韩尚笑教授的言论,也未及时给出明确说明。第二,背景不明,运作缺乏透明度,或为郭文贵操纵。澳洲之声和郭文贵、推特党、挺郭后援会存在密切的关系,但从未作出交代。其背景不明,内部运作缺乏透明度。第三,散播“保卫郭文贵”、“划成分”、语言暴力等文革遗毒。理论家袁红冰成为澳洲之声坐上嘉宾,中共的遗毒“宇宙真理”、文革式“语言恐怖主义”也得以充分展现。参考阅读:《为何袁红冰等不是真民运?》关于言论自由的认识,海外民运人士的理解还有研究和提高的空间。以两个伪命题为例:1)伪命题:私人媒体、自媒体就可以不讲言论自由。私人媒体并不是指“私人的媒体”,而是指“私人拥有的媒体”,概念上必须明确。既然是媒体,其内容就必然是属于公众的。这是媒体的性质决定的,否则也不叫媒体了。公众媒体、私人媒体、自媒体都必须遵守媒体的基本规则,充分确保言论自由。随意断播、随意中止常客嘉宾的节目,都属于涉嫌侵犯言论自由的范围。美国之音郭文贵断播事件、澳洲之声韩尚笑停播事件,都是侵犯言论自由的典型。中国人必须走出个人崇拜的局限,郭文贵和魏京生都是可以批评的。类似,私人工厂不等于就是私人的工厂,它是一个社会性概念。这好比资本家开工厂,工厂所有权虽然可能大部分归资本家。但不得随意干涉管理层的经营权,不得漠视工人的基本权利。随便停工和关闭工厂,是必须承担道德和法律等社会责任的。2)伪命题: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利益、言论自由不能“伤害”他人。“侵犯”和“伤害”,通常就代表了不正义,因而有循环论证的嫌疑,如果使用中性词,其实质是“言论自由影响了他人”。确保言论自由,难免常常影响他人的利益,甚至造成伤害。例如,郭文贵爆料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但假设导致王岐山一个无辜的女儿,承受不了郭文贵爆料带来的精神压力而自杀,这就造成了伤害。必须认识到,言论自由通常都会影响他人利益,只是不以影响他人利益为目的而已,言论自由重在捍卫自身的自由。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应适当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但也不能因为可能侵犯他人利益、可能伤害别人,就不去坚持和维护言论自由。毕竟,言论自由代表了人类的长远价值,对大多数人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