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几周,中国又发生多起罢工事件。罢工是劳资对抗的一种形式。这里的劳资双方是指劳动者和投资方。最近的工人反对资方的这些罢工主要针对的是资方的克扣工人工资、侵吞工资财产、没有劳动保护或其他侵犯工人权益的行为。例如,湖南江永国有有色矿因矿长每年从股份制企业公款中私吞260万人民币,工人不满开始上访,并在一个多月前罢工,10月3日,8名罢工工人被捕。10月10日,吉林长春市100多名出租车司机罢工,并到区政府请愿。反对把个体司机纳入私人公司统一管理,以免额外缴纳大笔管理费。10月14日,江苏省昆山市一家外资电子器材公司发生大规模抗议事件,员工因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有数百人的健康受影响,还有人因此患癌症死亡。员工要求厂方补偿医药费被拒绝后,全厂近2000员工集体罢工,并发起示威活动,多人被捕。
关于工人是否可以用罢工的形式与资本家进行斗争的问题,中共和中国政府一直讳莫如深。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78年宪法都有关于罢工自由的规定,但是很遗憾的是,罢工自由被现行宪法(1982年)删除了。
工人,就是做工的人。不到工厂工作就没有工资,就无法生存。而为什么工人不愿意到工厂做工呢?不到工厂工作有几种情况,一是“跳槽”,指工人找到了新的更好的工作而不到原单位工作,例如更高的工资、更好的工作条件和人际关系;二是“罢工”,指工人还继续要求在本工厂上班,但是却要求提高工资或改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等。
“罢工”是工人在与资方谈判无门的情况下的不得已行为。其实中国共产党当年就是主要通过发动“三罢”运动在城市里展开与国民政府斗争的。“三罢”是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学生罢学。现在共产党却反对“罢工”作为一种争取工人权利的手段,实在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其实,罢工、罢市、罢学是全世界各国工商人士和莘莘学子的基本权利,是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手段,全世界各国人民的“三罢”运动促使了人类不断地朝向正义前进。
而在中国,有点奇怪,作为全世界各国基本人权的“罢工”却在1982年从《宪法》中被删除,而且一直至今。更有甚者,“罢工”还被中共和政府当成“闹事”、“动乱”、“突发事件”、 “群体事件”。于是乎,为了“和谐”,军队、武警、保安、黑社会一起打向了人民。
中国人是最善良的人民,不到逼不得已是不会“罢工”的。更何况人民反对的还是做了坏事的资本家,我就想不通,人民和资本家的斗争,你共产党怕个啥子哦?共产党不是说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吗?当工人与资本家斗争的时候,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不是应该冲锋在前,与资本家肉搏吗?怎么变成了共产党肉搏罢工工人了呢?
这个自认为可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到底是在帮工人呢,还是在帮资本家呢?我想大家都和我一样清楚。
现在,根本不想和人民共产的“共产党”,自认为几十年前利用工人的“罢工”得了天下,就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
这些根本不想和人民共产的“共产党”把持着国家和人民的命运,不帮工人与资本家做斗争,相反却与资本家穿一条裤子,或自己就充当资本家欺压人民,骂群众,压群众,而且人民想选择执政党他们也不让选,那么,每一个正直的中国人都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