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為二”之局限及濫用的危害 很多人看到這個題目會感到驚訝,因為“一分為二”在中國人的腦海里,早就把它當真理了,哪裡有局限、缺陷、及危害呢? 老師告訴我們“看問題不要走極端,事物都是有兩面性的,要一分為二地看問題……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任何事物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任何事物既有對之處也有錯的地方。” 一、“一分為二”是以偏概全 “任何…都是…”,錯就錯在這裡,這句話本身就是走極端,因為世界非常複雜,事物有一分為二,也有一分為三、一分為一、一分為零、一分為十、一分為無窮多…等等各種情況,一分為二隻是其中的一種情況,雖然占的比例可能高過其它情況,但是用它來概括所有的事物就會出現巨大的漏洞,甚至是指鹿為馬。 先來看看“任何事物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這句話,在哲學教科書中是這麼說的,書中舉例說:“下雨,對於被乾旱困擾的農民來說就是好事,但是對於外出旅遊、踢足球的人來說就是壞事。所以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有好壞兩方面,我們要一分為二地看所有的問題。” 這是用列舉法證明命題,從邏輯上就是錯誤的。這裡並不否認在下雨這一個問題上可以一分為二,它本身有好壞兩方面,但是不能因一個特例,就認為所有的事物都是這樣的,就算是舉出幾千個、幾億個正確的例子,也無法證明永遠都是這樣,這就好比我們能找到幾十億個人是男性,不能由此證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男性,就算我們能找到幾億億個氧氣分子,不能由此證明空氣都是氧氣。 這裡就舉幾個不符合既是好事也是壞事的例子,天下雨可以說既是好事也是壞事,那麼天下沙子(沙塵爆)呢?地震呢?海嘯呢?不過在中國,真有不少被一分為二洗壞腦的人會說地震也有好的方面、海嘯也有好的方面,這種人應該在唐山地震前他全家去唐山,讓他領略在倒塌的房子下找親人的滋味;他還應該在東南亞海嘯前他全家去那裏海邊游泳,讓他知道瞬間成為孤家寡人感覺,否則他不會正視事實。再舉兩個更壞的例子,全世界核大戰爆發把人類毀滅;超大顆彗星撞地球,使地球上的生命徹底毀滅,並且把地球撞離原來軌道,永遠不適合生命生存。不知道這時有誰還能堅持認為也是好事呢?一分為二崇拜者們賴不下去了吧!如果還堅持,那就請給希特勒搞個一分為二或者三七開之類的評價吧。 我們又來看看一分為幾的問題吧。在實際上,一分為三的例子不少,以人群為例,有些人是你的親友,有些人是你的敵人,還有非敵非友的人,你總不會將非敵非友的人全變成敵人,或者全當成親友吧?這不就是三種人了嗎?“人群中都有左中右”,這不是一分為三嗎?還有年齡可以分得更多。十以內的自然數是一分為十,所有的自然數那是一分為無窮多。二進制是一分為二,三進制是一分為三,八進制是一分為八,十進制是一分為十,十六進制是一分為十六,八卦是一分為八……不一而足。 二、“一分為二”的漏洞 “任何事物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事實上這句話不能成立,且漏洞百出,甚至是荒謬的。譬如“希特勒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殺戮猶太人”就不能“一分為二”,因為它不存在“好的一面”。再譬如,真理就是真理,只有對的一面,不能說真理“既有對的一面,也有不對的一面”。 希特勒成為德國的元首,他的經濟政策使德國的經濟連續多年高速增長,德國的失業率從30%降到0%,德國當時的國際地位大大提高。但是不管希特勒在經濟上做了多大的努力,在軍事上取得多大的成功,有人說他是軍事家或是經濟學家,這些都不重要了,因為他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造成了全球幾千萬人的傷亡,造成了巨大的經濟的損失,同時他在集中營裡面殘酷屠殺了六百萬猶太人。這些事情就足以給希特勒和納粹定性了,所以今天你要是到德國去的話,沒有人說我們要對希特勒和納粹進行一分為二,而且包括現在擁有納粹的標誌,或者對希特勒崇拜都是違法的。 “任何事物既有對之處也有錯的地方”是悖論。現在中國人很流行打拖拉機,我就用它來舉例吧,打拖拉機或者打橋牌時,別人出主牌(將牌),你有主牌卻給副牌,無論如何這都是錯的,不但被罰分還得重新出牌。如果這也有對之處,憑什麼罰分和重出牌。又說下象棋,馬是規定走“日”字的,如果你的馬不走“日”字,走“田”字或者走直線,你說對在哪裡呢?如果是比賽,立即被判輸棋,如果是在玩,堅持下去就會打架,象棋沒法下了。反過來看,打拖拉機時,別人出主牌你也出主牌,哪裡有錯?你按象棋規則下每一步,哪裡又有錯呢?下棋的要求是每下一步都對(按規則走),對之後才考慮高明不高明的問題。高明不高明的問題是站在我方利益(立場)上考慮的,而對不對的問題是站在雙方立場上判斷的。最起碼要求的是每下一步都對,這裡就不存在“既對又錯”的問題。只有對沒有錯。生活中的事例多如牛毛,但究竟是什麼原因讓我們視而不見呢? 有的東西是有與之對偶相待而成,如大對小、上對下、動對靜、貴對賤、高對低等等。但這種對偶關係並不是普遍的,如“桌子”,不能說“椅子”是其反面;又如“方”,不能說“圓”是其反面;“黃金”,不能說“黑鐵”是其反面;如“樹”,亦不能說“草”是其反面;如“4”,不能說“5”是其反面。二進制中,“1”與“0”可以說是互為反面,十進制中的“1”與“0”就不能說是互為反面。總之並不是天下一切東西都有反面、能對偶出現的。一分為二容易造成對偶思維,認為世界任何東西都是對偶而成的這種以偏概全思維。 以一分為二定義世界,漏洞處處可見。 三、用數學方法證明“一分為二”不是普遍的和永恆的 “所有的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按照這句話來推演,事物A可以一分為二成事物A1和事物A2,那麼事物A1和事物A2也是事物,也必須符合一分為二,事物A1一分為二成事物A11和事物A12,繼續分下去,A11分成A111和A112,A1111和A1112……,這還只是一條線,所有的元素都必須符合一分為二的原則,就象一個倒過來的二叉數,而且是無窮無盡分叉下去。這符合二進制規律,2的10次方是1024,約等於1000,就是說事物A一分為二10次,就變成大約10的3次方個事物,一分為二50次,就變成10的15次方個事物,再繼續分下去,整個宇宙都裝不下事物,還要無窮無盡地一分為二下去,這怎麼可能呢?總有一個盡頭吧,那麼這個盡頭不就不符合一分為二的原則了嗎?於是一分為二到那一步就停止了,也就是再也不能一分為二了,於是“所有的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就不再適用了、被戳破了,這句話就成了悖論。從邏輯上都可以戳破濫用的一分為二。 “所有的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要一分為二地看問題”,如果從數學方面來考慮,這句話是絕對的悖論。事物指的是元素,既然能一分為二,說明它必然也是集合,才能分開,既然一分為二那麼肯定是性質相對立的才有意義。這句話就是一個命題,用數學語言來描述就是:“任何一個元素都是一個集合,並且每一個集合一定由兩個性質相對立的子集組成”,這樣的命題,是很荒謬的。世界上有個別集合由兩個性質相對立的子集組成(能一分為二的),但絕大多數不是(不能一分為二的),元素更不可能全是集合,可見這個命題是多麼荒謬。 四、用指鹿為馬法治療“一分為二”泛濫症 有一記妙方可治一分為二泛濫症——指鹿為馬法。先問泛濫症患者貴姓,然後對患者說他是其它姓,如對一個姓陸的患者說他姓馬,或者對泛濫症患者說他的父親是女的,再讓患者用他所崇拜的一分為二來分出這句話的正確部分來,這時患者可能會昏過去,醒來後也許能覺悟。 五、“一分為二”既是打人的棍子又是護短的工具 從上可以看到,世界很複雜,事物有一分為二,也有一分為三、一分為一、一分為零、一分為無窮多…等等各種情況,就象集合一樣複雜,一分為二隻是其中的一種情況,用它來概括所有的事物就會出現錯誤。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發現,有些人對別人的成就總是一分為二,說肯定有錯誤的地方,就算沒有任何毛病他也這樣說。還有些人做錯了事,就用一分為二來狡辯,說也是對的,總是三七開、四六開、五五開之類來做定論,為自己推卸罪責,這是狡辯,是強盜邏輯,一點科學性、準確性都沒有。 在歷史上,即便是十分推崇一分為二的人,卻經常是一分為二隻能自己用不能別人用。在廬山會議上,彭德懷正是用了一分為二這樣的法則,說:“大躍進有失有得”,於是被打成反黨集團,被迫害致死。可見提倡一分為二的人也不是真的什麼事都是一分為二的,很多時候,是用來為自己開脫罪責,或者是打人的棒子而已。“一分為二”很容易成為流氓法,既可以枉打別人,也可以庇護自己,想怎用就怎用。 在另外一方面來講,鼓吹“一分為二”的人,做事情它也常常不一分為二,它常常把事情做絕了。比如它在鎮反的時候,為什麼不對原來國軍的官兵一分為二呢?在迫害劉少奇、打倒林彪的時候,怎麼不對他們一分為二呢?所以從表現上來講,所謂一分為二,實際上是掌權者為它維持統治所找的一個藉口,讓大家對它有一定程度的認同而採取的一種策略罷了。 六、濫用“一分為二”增加犯罪率和復罪率 據觀察,在監獄中坐牢的人對一分為二很崇拜、用得很純熟,問起什麼事情的對錯時,總是非常肯定的說又對又錯,對於販毒他們也稱有錯也有對,不是說笑,而是很頑固地堅持。我說:“既然販毒也是又對又錯,你為什麼不對法官講。”這時他就不吭聲了,看來理智很清醒。敢對法官用一分為二講又對又錯,肯定多判幾年;現實中,販毒者會在法官前面表現出淚流滿面地懺悔——知道錯了、求情。我認為“一分為二”是人的一種自我欺騙,因為人都有善良的一面,當一個人犯罪時,必然受到良心的譴責,那麼把罪責說成又對又錯,能降低被良心的折磨程度,於是他能稍為心安一點。這些都在不自覺中完成的,因為他本人在一分為二中迷失得太深。但是“一分為二”就是一種狡辯,是非常有害的,他在心底可能認為他坐牢有被冤枉的成份,甚至可能下次還會再犯同樣的罪行。這樣的想法與結果很可怕,這是濫用一分為二所造成的。可見濫用一分為二,會增加犯罪率和復罪率。 做人是有標準的,不符合標準就不是人。孟子說:“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羞惡之心是指當自己做錯事壞事時,自己會有羞愧之心,當看到別人做壞事時,自己會有厭惡之心。如果連這些都沒有了,那就不是人了。濫用一分為二,就是消除人的羞惡之心,讓那個人變成不夠人的標準。“無是非之心”的人也不夠人的標準,一個沒有是非對錯的人,就會勇敢地去犯罪;一個沒有是非對錯的民族,離罪族已經不遠了;一個沒有是非對錯的世界,很快就滅亡。如果世界上真有魔鬼,魔鬼要毀滅世界,那麼魔鬼首先要做的就是泯滅人的是非之心,搞亂人的是非觀和善惡標準,讓人類社會變成一個沒有是非對錯、沒有羞惡之心的世界。這一點,濫用一分為二就能實現,可見濫用一分為二是在與魔鬼同行。 七、濫用“一分為二”將寸步難行 對於法官來說,以法律為依據,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存在中間狀態。對,就放嫌疑人回家(自由);錯,就把嫌疑人送進監獄。如果按照一分為二者所說的“任何事情既有正確的一面,又有錯誤的一面——任何事情既對又錯”,那麼,法官怎麼判案?讓每一個嫌疑人既不能自由又不能關起來,這做得到嗎? 世上恐怕找不到一個正常人,會認為殺人犯在法庭上能用一分為二的理由,來為自己的殺人罪行進行開脫。“日本侵略中國是極大的犯罪”,雖然日本在東北三省還辦了很多實業,在這個問題上不能一分為二。也不能用一分為二為納粹發動戰爭和屠殺猶太人開脫。按照邏輯常識,是非判斷的“是”或者“非”是不容含糊的,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不能模稜兩可(不能說“既是又不是,既不是又是”)。不能把是非判斷命題轉換為“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不好的一面”,或“七分是不好的,三分是好的”,或“既不能全盤肯定,也不能全盤否定”。把基於公理的“是”與“非”,轉換成基於不同立場的主觀評價的“好”與“不好”,無疑是對“日本侵略中國是極大的犯罪”這一命題的歪曲。事實上,轉換視角的“從兩方面看”,並不能改變或推翻一個可以成立的是非判斷命題。一些詭辯者企圖用轉換命題、將不同的命題混同為一的方式,且以“辯證”、“全面”的假面目出現,以便達到歪曲、遮蔽乃至於消解原命題的目的,故意造成認識上的混亂。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我們絕對不可以說某事物有“好的一面”與“不好的一面”,而只是說,這種表述有其特定的適用對象與範圍,不能違背邏輯地濫用,更不能藉此模糊、歪曲事物的性質,使其成為混淆是非的詭辯語。如果不去分辨事物的真偽是非,而把是非判斷命題轉換為不同視角下的好壞問題,給人的感覺只能是“萬事好壞參半”。濫用此種意義上的“一分為二”,不僅不利於認識事物的本質,而且有可能讓我們失去最基本的是非觀及正確的價值判斷。 如果任何事情都是既對又錯,那就是任何事情都沒有對錯,做任何事情都不用考慮對錯,也不用對其結果負責,那麼我們的社會就成為一個沒有對錯的社會,就會變成一個上有劫奪國家財產的強人、下有拆鐵軌去賣的貧民――“上失其道下失其守”的社會。這是非常可怕的,這是一個沒有未來、一個沒有資格有未來的社會。禪宗的“無佛無像無法”也是無對無錯、無是無非的邏輯。相信“無對無錯、無是無非”的人一定會變成狡辯者,狡辯的人是非常可怕的,誰家裡有個狡辯的人,真是家無寧日。可以說,一分為二對中國人的思維扭曲的非常利害,對中國人危害巨大,濫用一分為二的人,就是狡辯者。一個沒有對錯的社會,是非常可怕的社會。 八、最正確的法則:“一是一,二是二” 一分為二有漏洞,濫用有危害,所以,我們反對濫用一分為二,而提倡:“一是一,二是二”這個響噹噹的口號,這才是最正確的態度。中國人從來都沒缺乏一分為二的思維,缺乏的是“一是一、二是二”。 九、一個古老的錯誤 一個與一分為二有關的偽命題: 《莊子天下篇》裡說:“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 這是一個錯誤、一個錯覺,是一個偽命題。首先木頭的最小單位是分子,當切割到小於分子時木頭就不存在、竭了。按一米長來計算,把最小的原子當作“棰”最小單位,氫原子是最小的,大小只有31x10的-12次方(米),僅僅切割不足五十天原子就不存在了。如果是木頭分子,它比氫原子更大,那就更快。大家可以自已計算,1/2的十次方為1/1024,約1/1000。也就是說,每天切割一半,切割十天只剩千分之一(10的-3次方米),切割五十天,剩下的只是10的-15次方大小,比最小的原子還小接近1000倍,已經切開原子核、造成核爆炸了,就是到夸克也用不了多久,用心算都能算出來。我們應該明白一個事實:物質是有最小粒子、不是無限可分的。既然不是無限可分,那麼就有截止之時,絕對不會有“萬世不竭”的可能。“一尺之棰”,什麼“萬世不竭”,五十天就完了,萬世與五十天是多麼大的距離,我們被騙得多慘啊! 《莊子天下篇》提出這個命題時,中國人的物理數學都處在很低的水平,後來的人又不喜歡刨根問底,終被他騙了二千多年,它對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影響巨大,造成模糊的思維模式,我們今天的哲學課本上還把它當成真理來供奉,可悲! 可憐的號稱五千年文明的中國人,什麼時候才能學會最簡單和最正確的法則:“一是一,二是二”! 金劍 2017年6月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