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如何認識? 前幾天我在一個帖子中說“如果你入籍成為美國人,並想融於美國社會,並得到美國其他族裔的尊重,你要站在美國一邊”。但美國朋友知道我這麼說便認為這樣講起碼過於籠統,或許會引起誤解。下面是這位民主黨傾向的美國人針對我的過於“籠統”提出的看法。 首先,他問:“站在美國一邊”意味着站在政府一邊,還是站在美利堅民族一邊?他認為,美國人往往是多多少少不信任政府甚至反政府的;這可以說是美國建國後的政治傳統。因為在美國是民主制度,具體的體現是多黨制,宣稱不同理念的政黨相互競爭。不同政黨的政客提出自己的政治理念競選,你作為美國有投票權的公民根據政客們競選的各種許諾投票。最終獲勝者總不會是百分之百的得到選民的支持,總會有一小半的人反對他。如果你是這個政客的反對者,假如他成為美國總統你會怎麼想?當然,民主的原則之一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人選的總統你也的承認他。但這位美國總統和他的領導班子所運作的事情很多你都是有意見的。這意味着你在一些政治觀點上不同意他們這麼幹,但又沒有辦法阻止;其實是對這個總統的很多做法不滿的。然而這不妨礙你說“我是站在美利堅民族一邊的”。這時其一。 其二,就算你支持的政客成為了勝利者,成為了美國總統。後來你也可以發現,他的很多許諾僅僅是說說而已。他當時競選就是為了成為勝利者,就是在糊弄你。你難道還要繼續支持他嗎?這種可能性是否不存在?當然不是。很多政客都是口是心非的。所以每個普通的美國公民都是密切注視着政客們的一舉一動的,常常懷疑他們在謀私利。這些政客可以說最終沒有把美利堅民族的利益當成自己執政的宗旨。 以上兩點可以說明,你作為美國人,站在美國一邊的意思,決不是無原則的站在競選勝利的的政客組建的政府一邊,而是站在美利堅民族一邊。 其實美國朋友說的中心意思就是“國家不等於政府”。在中國大陸則是“國家等於政府”。這是因為中共是“法定”的永久執政黨,永遠代表P民。那中共“自然而然”地成了國家的化身,反對中共便成了“反對中國”。 “站在美利堅民族一邊”該如何解釋?美國朋友說,就是每個美國人自身利益的集合。可是,每個美國公民的自身利益能是絕對一致的嗎?當然不是。但是,每個人都可以爭取自身利益;這在最後便有了個少數服從多數的問題。如果你在少數者里,你只有服從(當然,還可以日後再繼續爭取自身利益)。這裡強調的一點是,各種自身利益的衝突大都沒有你死我活的性質,可以概括為“誰更占便宜”。 這種每個人都爭取自身利益其實就是一種最切合實際的自身利益的表現。有了這種民主競爭的機制,你可以永遠去自覺自愿的爭取自身利益,爭取其他族裔和不同政治觀點的人的支持。在很多特定情況下,“少數服從多數”也並非絕對原則性的。比如美國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少數民族問題。美國的印第安人、黑人、拉美人,當然也包括中國人在歷史上被侵犯自身利益的事情總要被追究和重新公正處理的。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是逐步認識到他們國家歷史上這些污點,並決心改正的。 美國朋友強調,正式因為美國憲法絕對的保護美國生活的人的政治和宗教的信仰自由,在美國人法定的權利和義務中沒有政治和信仰的規定。但每個美國生活的人必須遵守美國的法律;一切行為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呢。其本質是你可以有各種追求,但不能妨礙他人的同等權利。 如此說來,一個入籍的中國人,他認為他骨子裡仍是中國人,是“身在曹營心在漢”,只要他在美國不犯法,他仍然是合法的美國公民。當然,他這種意識是和他身邊的美國人往往格格不入,也就無法融入美國社會。不過他就是這麼想的,誰也無權干涉。 下面是美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美國公民可以獲得的權利: 在美國,只要是成年的公民,都可獲得參政權,不管是出任政府官員還是美國總統(必須美國出生)都可以。除此之外享受在美國之外的任意國家,只要有美國領事館,均可前往尋求幫助。 另外,作為母國,美國公民可以隨時進入美國領土,並能享受到美國所有的福利待遇。 美國公民需要承擔的義務: 美國公民除了享有權利之外,還必須負擔一定的義務,如,陪審義務、納稅義務、跟兵役等。 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決定了美國公民的陪審義務,只要是18歲以上的成年人皆可參與陪審。 而美國的納稅義務則是強制執行的,只要是滿足一定的條件,該義務就必須執行。而違反此義務的行為,視情況定義為違法或犯罪,需要承擔一定的處罰。 而兵役制度,在戰爭時期或兵源緊缺的情況下為強制執行,男性公民必須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