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如何认识? 前几天我在一个帖子中说“如果你入籍成为美国人,并想融于美国社会,并得到美国其他族裔的尊重,你要站在美国一边”。但美国朋友知道我这么说便认为这样讲起码过于笼统,或许会引起误解。下面是这位民主党倾向的美国人针对我的过于“笼统”提出的看法。 首先,他问:“站在美国一边”意味着站在政府一边,还是站在美利坚民族一边?他认为,美国人往往是多多少少不信任政府甚至反政府的;这可以说是美国建国后的政治传统。因为在美国是民主制度,具体的体现是多党制,宣称不同理念的政党相互竞争。不同政党的政客提出自己的政治理念竞选,你作为美国有投票权的公民根据政客们竞选的各种许诺投票。最终获胜者总不会是百分之百的得到选民的支持,总会有一小半的人反对他。如果你是这个政客的反对者,假如他成为美国总统你会怎么想?当然,民主的原则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人选的总统你也的承认他。但这位美国总统和他的领导班子所运作的事情很多你都是有意见的。这意味着你在一些政治观点上不同意他们这么干,但又没有办法阻止;其实是对这个总统的很多做法不满的。然而这不妨碍你说“我是站在美利坚民族一边的”。这时其一。 其二,就算你支持的政客成为了胜利者,成为了美国总统。后来你也可以发现,他的很多许诺仅仅是说说而已。他当时竞选就是为了成为胜利者,就是在糊弄你。你难道还要继续支持他吗?这种可能性是否不存在?当然不是。很多政客都是口是心非的。所以每个普通的美国公民都是密切注视着政客们的一举一动的,常常怀疑他们在谋私利。这些政客可以说最终没有把美利坚民族的利益当成自己执政的宗旨。 以上两点可以说明,你作为美国人,站在美国一边的意思,决不是无原则的站在竞选胜利的的政客组建的政府一边,而是站在美利坚民族一边。 其实美国朋友说的中心意思就是“国家不等于政府”。在中国大陆则是“国家等于政府”。这是因为中共是“法定”的永久执政党,永远代表P民。那中共“自然而然”地成了国家的化身,反对中共便成了“反对中国”。 “站在美利坚民族一边”该如何解释?美国朋友说,就是每个美国人自身利益的集合。可是,每个美国公民的自身利益能是绝对一致的吗?当然不是。但是,每个人都可以争取自身利益;这在最后便有了个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如果你在少数者里,你只有服从(当然,还可以日后再继续争取自身利益)。这里强调的一点是,各种自身利益的冲突大都没有你死我活的性质,可以概括为“谁更占便宜”。 这种每个人都争取自身利益其实就是一种最切合实际的自身利益的表现。有了这种民主竞争的机制,你可以永远去自觉自愿的争取自身利益,争取其他族裔和不同政治观点的人的支持。在很多特定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也并非绝对原则性的。比如美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少数民族问题。美国的印第安人、黑人、拉美人,当然也包括中国人在历史上被侵犯自身利益的事情总要被追究和重新公正处理的。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是逐步认识到他们国家历史上这些污点,并决心改正的。 美国朋友强调,正式因为美国宪法绝对的保护美国生活的人的政治和宗教的信仰自由,在美国人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中没有政治和信仰的规定。但每个美国生活的人必须遵守美国的法律;一切行为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呢。其本质是你可以有各种追求,但不能妨碍他人的同等权利。 如此说来,一个入籍的中国人,他认为他骨子里仍是中国人,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只要他在美国不犯法,他仍然是合法的美国公民。当然,他这种意识是和他身边的美国人往往格格不入,也就无法融入美国社会。不过他就是这么想的,谁也无权干涉。 下面是美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美国公民可以获得的权利: 在美国,只要是成年的公民,都可获得参政权,不管是出任政府官员还是美国总统(必须美国出生)都可以。除此之外享受在美国之外的任意国家,只要有美国领事馆,均可前往寻求帮助。 另外,作为母国,美国公民可以随时进入美国领土,并能享受到美国所有的福利待遇。 美国公民需要承担的义务: 美国公民除了享有权利之外,还必须负担一定的义务,如,陪审义务、纳税义务、跟兵役等。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决定了美国公民的陪审义务,只要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皆可参与陪审。 而美国的纳税义务则是强制执行的,只要是满足一定的条件,该义务就必须执行。而违反此义务的行为,视情况定义为违法或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处罚。 而兵役制度,在战争时期或兵源紧缺的情况下为强制执行,男性公民必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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