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名言解(5)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如果说“自然”是最高者,则“道”是接近最高者的东西。我们因为接近最高者而获得特权——道接近作为最高者的自然而得到的特权,是能直接去“法自然”,而包括“人”、“地”和“天”在内的其他一切事物就不是这样。其次,决定万物的与其说是最高者,不如说是接近最高者的事物——道“法自然”所达到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天“法道”所能达到的程度,间接决定了地“法天”所能达到的程度,以及人“法地”所能达到的程度;其三,不接近最高者,我们就会无所适从——人远离了作为最高者的自然,只能去法地,而地本身是不固定的,因为地还在法天,早晚会因为法天而有所变化,能避免这样的无所适从的,只有接近自然的那个“道”。“接近最高者”受到了隐秘的肯定。 从哲理角度审视这段经文,则只有“人法地”还算勉勉强强地说得过去,所谓“地法天”就让我们不知所云了,“天法道”这样的说法简直让我们感觉痛苦,鬼才能明白“道法自然”是怎么回事吧——今天有学者把“道法自然”解释为“道纯任自然”,这是把“法”强行解作“纯任”,以消除“道法自然”所固有的古怪意味。 只有诗才不在乎古怪,甚至会喜迎古怪。古怪简直就是想象力丰富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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